关于印发淮北市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淮北市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淮北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06-1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淮北市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淮北市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淮北市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方案
为逐步建立覆盖城乡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系,确保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试点的意见》(人社部发〔2009〕4号)和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切实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0〕206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决定在全市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我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管理体系为依托,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深入贯彻执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安徽省劳动保障监察办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科学、规范、高效的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体系,逐步实现由被动反应式监察向主动预防式监察的转变,实现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充实、任务下移、体系延伸,实现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管理,促进用人单位依法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引导劳动者理性合法维权,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二、总体目标
到2012年12月底,我市基本建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职责明确、资源共享、动态监管、覆盖城乡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体系,形成市、县(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和网络。
通过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促进用人单位全面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全面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和社会保险参保率,确保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增强劳动者法律意识。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总体良好,劳动者就业稳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违法用工现象明显减少,基本实现执法规范化、监管一体化、管理信息化。
三、工作步骤
按照“全面部署,整体推进,重点突出,分步实施”的工作思路,2011年12月31日前在濉溪县和相山区完成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先行试点工作,2012年12月31日前全市全面完成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基本形成全覆盖、全方位、全动态、全过程监督检查的劳动保障监察机制。
(一)制定工作方案(2011年6月30日前)。濉溪县、相山区作为先行试点单位,研究制定本辖区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机构、人员编制、人员配备、工作职责分工、工作经费来源等内容,2011年6月30日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烈山区、杜集区在濉溪县、相山区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开。
(二)划分监察网格(2011年7月31日前)。市以县区现有行政区域为单位,建立行政地域网格管辖;各县区以现有街道(乡镇)行政区域为单位,建立本辖区行政地域网格管辖,成立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各街道(乡镇)依据上述精神,对行政辖区的社区(村)建立相应网格单位,将所有用人单位纳入监管范围。
(三)建立健全监察队伍,组织人员培训(2011年8月31日前)。在我市现有劳动保障监察队伍的基础上,县区在现有编制内配齐劳动保障监察员。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第一批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目录的通知》(人社部〔2009〕135号)的要求,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加监察协理等公益性岗位,利用就业专项资金选拔配齐监察协理员。每个街道(乡镇)至少配备2名劳动保障监察员,每个社区(村)配备2名以上监察协理员。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至少配备2名劳动保障监察员。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县区、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劳动保障监察业务、劳动保障监察软件联网和使用培训、考核、发证。
(四)落实网格化管理职责(2011年9月30日前)。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明确县区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职责。各县区结合本辖区实际,明确各街道(乡镇)、社区(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人员工作职责分工,做到政务公开、制度上墙、责任到人。
(五)建立网络化数据库(2011年11月30日前)。依托现有“金保工程”平台,建立健全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网络。濉溪县、相山区在2011年10月31前实现市、县(区)、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网络的三级联网,2011年11月30日前实现市、县(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网络的四级联网,建立网络化数据库。
(六)在濉溪县、相山区完成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试点工作(2011年12月31日前)。进一步明确县(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劳动保障监察员的监管责任,形成自上而下的一级管一级、一级抓一级的劳动保障监察内部管理机制,在濉溪县、相山区完成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试点工作。
(七)全面实现全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2012年12月31日前)。总结濉溪县、相山区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试点工作经验,积极开展全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建设工作,实现淮北市两网化管理工作全覆盖。
四、职责分工
(一)市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主要职责。负责对全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的指挥、协调工作,指导和督促县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开展工作,并根据工作需要,对全市范围内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情况实施监督和检查;负责组织全市劳动保障监察信息软件研发;负责对市属管辖范围内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情况进行日常巡视检查、专项执法检查、举报投诉查处、行政处理(处罚)、年度书面审查、诚信等级评价等工作;负责对县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进行督查、考核和统筹协调。
(二)县(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主要职责。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指导下,负责辖区内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街道(乡镇)挂牌成立劳动保障监察中队,明确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工作职责;负责帮助和指导街道(乡镇)、社区(村)做好劳动保障监察队伍的日常管理、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开展、规章制度的制定;负责辖区内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日程巡视检查、专项执法检查、举报投诉查处、违法用工行为行政处理(处罚)、劳动保障年度书面审查和诚信等级评价等工作;负责辖区内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采集、汇总、录入和更新;负责辖区内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培训、考核等工作;负责做好群体性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理,并对新开业或纳入监管的诚信等级C级以下的、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至欠薪欠费的、一年内被举报投诉2次以上或有集体上访的用人单位进行重点跟踪监管;负责配合上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各类执法检查活动。
(三)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主要职责。在县(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指导下,负责按照社区(村)分布和劳动保障服务站情况,划分若干个网格责任区,作为劳动保障基本监管责任单位,并指导各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开展劳动保障监察相关工作;负责本辖区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协调处理一般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并配合劳动保障专职监察员开展各类执法活动;负责对因劳动纠纷有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苗头的,及时向上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报告。
(四)社区(村)劳动保障监察协理员的主要职责。在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指导下,负责对发现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尤其是因劳动纠纷有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苗头的,及时向上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报告;负责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办理用工登记备案、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参加劳动保障年审等事项进行催告,逾期不办的及时向上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报告;负责配合上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开展各类执法检查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是一项综合性工作,涉及部门多,建设周期长。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落实好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各项工作。市政府成立以杨军副市长任组长、各县区政府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全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人员和工作职责,负责本辖区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的计划、组织、协调、督查、落实。要安排专项经费,保障信息网络建设和方案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协调,整合内部各业务科室管理资源,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
(二)加强队伍建设,确保监管到位。各县区要依托现行行政管理体系和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在进一步加强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建设,充实专职和兼职劳动保障监察人员的基础上,积极利用就业专项资金设立监察协理员公益性岗位,聘用一批素质较高、能力较强的高校毕业生担任监察协理员。各街道(乡镇)、社区(村)劳动保障服务管理所(站)要积极履行职责,确保监管到位。
(三)加强制度建设,保证监管有序。各县区要切实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和人员管理等制度,明确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工作目标任务、工作程序、工作纪律等内容。同时,加强对辖区内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指导,搞好工作协调,保证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附件:淮北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淮北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杨军(市政府)
副组长:张力(市政府)
徐福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李晓光(市财政局)
成员:仲杰(市财政局)
李从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包锐(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姜颖(濉溪县政府)
胡启书(相山区政府)
张刚(烈山区政府)
王劲松(杜集区政府)
邀请市编办谢从宝担任副组长,市编办王献文为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李从琦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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