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决策公众参与办法》等12项办法及规程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淮政办秘〔2015〕65号
颁布日期:2015-06-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决策公众参与办法》等12项办法及规程的通知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淮北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决策公众参与办法》、《淮北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决策专家论证办法》、《淮北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决策风险评估办法》、《淮北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淮北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办法》、《淮北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决策效果评估办法》、《淮北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决策信息公开办法》、《淮北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决策责任追究办法》、《淮北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工作规程》、《淮北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工作规程》、《淮北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工作规程》、《淮北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工作规程》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2015年6月15日

淮北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决策公众参与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市政府重大事项决策公众参与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系统重大事项决策行为的意见》(皖政〔2014〕72号)和《淮北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规定》(市政府令第5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重大事项决策公众参与(以下简称公众参与),是指市政府在做出涉及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决策前,安排有关行政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重大事项决策草案听取、征求公众意见的行为。重大事项内容主要包括:

(一)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和调整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及调整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变更容积率和用地性质等规划条件,旧城改造方案;

(二)编制财政预决算草案,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注资融资,政府债务举借,重大财政资金安排、政府投资项目、招商引资项目、国有资产处置,公共资源交易,土地和矿业权出让;

(三)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管理;

(四)给予企业和个人大额度奖励和补助;

(五)其他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分配调节、保障和改善民生以及城乡建设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重大政策及措施。

重大事项量化标准、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由市政府有关单位拟定,报市政府研究同意后,向社会公布。

第三条重大事项决策草案制定单位(以下简称决策制定单位)应当以适当方式引导公众参与,接受社会监督。

重大事项决策草案制定涉及两个以上单位的,主要责任单位负责公众参与工作,其他有关单位依照职责做好配合工作。

第四条公众参与工作,应当遵循公正、平等、广泛、便民的原则。

第五条公众参与主要采取听证会、座谈会、民意调查和向社会公开等方式广泛征求、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听证会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策制定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告,并召开听证会:

(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召开听证会的;

(二)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

(三)涉及不同群体利益,公众对决策草案意见有重大分歧的;

(四)决策制定单位认为需要听证的。

第七条决策制定单位应当在召开听证会10日前,通过市政府网站、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告下列事项:

(一)召开听证会的时间、地点;

(二)重大事项决策草案的主要内容、依据和背景资料;

(三)申请人参加听证会报名的时间、地点、条件、方式。

第八条与听证重大决策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申请参加听证会。

申请参加听证会人数不超过30人的,决策制定单位应当采取适当方式让申请人全部参加听证会。

申请参加听证会人数超过30人的,决策制定单位应当根据听证公告确定的条件、受理申请的先后顺序和持不同意见人员比例适当的原则,合理确定参加代表人数。

决策制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及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代表、有关专业人员、专家学者参加听证会。

第九条听证会应当按照下列议程进行:

(一)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会开始,介绍听证主持人、听证记录人、听证参加人及有关参会人员,宣布听证会内容;

(二)听证记录人查明听证参加人到场情况,宣布听证会纪律;

(三)决策制定单位工作人员对重大事项决策草案进行解读;

(四)听证参加人发表意见;

(五)决策制定单位工作人员答疑;

(六)听证参加人与决策制定单位工作人员围绕听证事项进行辩论;

(七)听证主持人总结双方的主要观点和理由。

听证会应当制作听证笔录,交听证参加人(代表)及有关人员审阅并签字。听证主持人应在听证会结束后5日内根据听证笔录制作听证报告。

第十条听证报告应当客观、公正,包括以下内容:

(一)听证会的基本情况;

(二)听证参加人产生方式及依据、理由;

(三)听证会上各方主要意见、建议及依据、理由;

(四)听证会上各方争论的主要问题;

(五)对听证会上各方意见的分析及处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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