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工作时间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09-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调整工作时间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

接省政府办公厅通知,从2011年10月8日(星期六)起,下午工作时间调整为2:30至5:30,上午工作时间不变。

二O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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