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乡镇社会治安视频防控系统建设与应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乡镇社会治安视频防控系统建设与应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宣政办秘〔2015〕247号 |
|---|---|
| 颁布日期:2015-10-2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乡镇社会治安视频防控系统建设与应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乡镇社会治安视频防控系统建设与应用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5年10月21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乡镇社会治安视频防控系统建设与应用工作的意见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4〕69号)、《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综治办、省公安厅关于持续推进全省立体化数字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14〕36号)和省综治办、省公安厅《关于加强全省社会治安视频防控系统建设与应用工作的指导意见》(皖综治办〔2015〕15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乡镇社会治安视频防控系统建设与应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
近年来,在乡镇社会治安视频防控系统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应用领域不断拓展的同时,我市乡镇治安视频防控系统建设与应用中的问题也逐步显现。前端视频采集点覆盖率不高,布点不够科学,传输网络等基础设施不健全,系统整合与信息共享难度大,建设标准不统一,管理维护不到位,视频系统在案事件预警和处置工作中的作用发挥不够,难以支撑实际工作需求。进一步加强乡镇社会治安视频防控系统建设应用工作,是健全和完善社会治安防控系统的需要,是构建立体化数字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六张防控网”的重要内容,要逐步将视频防控打造成为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新支撑、震慑和精确打击犯罪的新手段、规范内部管理的新途径、社会治理中便民利民和服务群众的新方式。各地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我市乡镇社会治安视频防控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科技引领、信息支撑的思路,坚持整体规划、协同推进、资源共享、互联互通、深度应用、安全可靠,进一步加强全市乡镇社会治安视频防控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为确保全市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统一建设标准
根据《安徽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规定》、《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5-2007)、《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28181-2011)及补充修改文件、《安防视频监控系统维保规范》(DB34/T2134-2014)等,结合我市实际,各乡镇和村一级公共区域前端视频采集点显示分辨率不低于720P,并配备补光设备,存储格式不低于720P,存储时间不低于30天。其他图像传输、存储途径、信息共享等建设标准,由各县市区参照以上规范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自行拟定。
三、拓展实战应用
各乡镇公安派出所于2015年年底前完成本辖区视频资源的汇集工作,将视频图像接入一楼接警室,并根据实战需求建立完善视频巡查与一线处置对接机制。要充分依托辖区视频资源开展巡逻防控和案事件的查破,努力实现“事后查询破案”单一应用模式向“事前巡逻防范、事中联动处置、事后支撑破案”的立体化工作模式转变,提高社会治安动态管控能力,最大化实现警力资源无增长改善。
四、强化运维保障
各县市区对辖内乡镇社会治安视频防控系统建设应用工作要加强统筹协调、统一规划。乡镇社会治安视频防控系统建设方案须报县市区视频防控系统建设领导小组审批,并报市视频防控系统建设领导小组审核备案。各县市区要加强对前期已建视频资源的整合,有效利用现有资源,并于2015年年底前完成乡镇公共区域视频探头接入公安视频防控专网工作。各县市区要建立和完善运维经费保障机制和日常监控维护工作机制,确保本地乡镇前端视频采集点完好率达到95%以上。
五、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委政法委、市政府办、市综治办、市财政局、市公安局等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市视频防控系统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乡镇社会治安视频防控系统建设应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专家组,具体负责全市乡镇社会治安视频防控系统建设应用工作的整体推进和指导把关。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2016至2017年期间,各县市区政府常务会议每年至少要有一次研究乡镇社会治安视频防控系统建设工作,及时解决系统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六、加强督查考核
将乡镇社会治安视频防控系统建设应用工作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的重要内容,纳入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各级综治、公安部门要加强对本地乡镇社会治安视频防控系统建设应用工作的督查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确保乡镇社会治安视频防控系统建设应用工作有序有效推进。对因重视程度不够,影响建设进度的,要加强督办;对因质量不达标,视频监控难以发挥作用,造成治安秩序混乱或者发生重特大案事件的,严格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查究。
附件:
全市乡镇社会治安视频防控系统2016-2017年建设任务分解表
http://www.xuancheng.gov.cn/openness/detail/content/562eec4ac6852a5cd401d0f2.html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10部门关于实施农民工“平安计划”加快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意见通知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