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提升交通建设工程标准化管理的通知

颁布单位: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2-12-0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提升交通建设工程标准化管理的通知

闽交建〔2012〕171号

各设区市(区)交通运输局(委)、沿海各港口管理局、厅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交通运输部加快推行现代工程管理的要求,落实今年6月全国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活动现场会会议精神,巩固和提升我省交通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水平,现就进一步提升交通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提出如下要求: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进一步提升交通建设工程标准化管理活动,建立科学系统的施工标准化体系,贯彻人本化核心理念,推进项目管理专业化,深化施工标准化内涵,突出信息化管理效用,秉承精细化管理目标,全面落实交通运输部提出的“五化”要求。

二、工作内容

(一)完善标准化指南编制

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交通工程建设标准化指南的编制,提升标准化管理水平。

1、高速公路:省高指负责进一步修订完善《福建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管理指南》(丛书),编制《高边坡与滑坡工程施工标准化指南》和《房建工程、机电工程施工标准化指南》等。

2、普通公路:省交规院配合省公路局编写《福建省普通公路公路设计标准化指南》。省公路局负责修订完善《福建省普通公路施工标准化指南》(路基、路面、桥梁和隧道四个分册)、《福建省普通公路标准化施工实施纲要》、《福建省普通公路标准化施工指南(试行)-图解技术要点》等。

3、水运工程:省港航局负责修订完善《福建省水运工程工地建设标准化指南》、《福建省水运工程建设标准化施工管理指南》、《水运工程小型预制构件集中标准化生产指导意见》、《水运工程混凝土结构构件实体质量检验规程》等。

4、质量安全:省交通质监局负责修订完善《福建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化指南》,形成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

(二)完善标准化管理体系

1、贯彻人本化核心理念。推行标准化设计;合理改善一线施工人员的生产生活条件和作业环境,合理控制一线施工人员作业时间;严格落实安全风险评估制度,落实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设施;继续加强对危险作业领导带班等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五项制度落实情况的督查,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

2、推进项目管理专业化。加强建设单位机构管理,严格项目法人机构组成,按照省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项目建设单位管理的若干意见》(闽交建〔2011〕96号)要求合理设置项目管理机构、严格项目管理人员配置和资格条件,确保项目管理专业化;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规定,强化工程分包和劳务队伍管理。

3、深化施工标准化内涵。全面深化管理行为、工地建设、施工工艺、过程控制、施工机械设备和模板、施工安全、信息管理等标准化;正确把握标准化技术要求,细化施工过程控制,新开工项目召开进场动员会,申明标准化各项要求;普通公路施工建设推行“三集中”等;推行机制砂技术,优化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提高混凝土品质,提高结构物外观质量。

4、突出信息化管理效用。对现有高速公路、普通公路、水运工程等建设管理系统进行补充完善,整合信息化资源,提升施工过程中信息化监督管理监控水平和施工过程的信息管理,如:高速公路强制使用预应力智能张拉技术,隧道门禁及人员考勤定位系统等。全省公路水运工程推行施工安全标准化三维仿真系统、远程监控系统和LED信息发布系统的应用等。

5、秉承精细化管理目标。标准化设施全面实行验收制度,达不到合格标准的不予开工;落实首件分析制。对建设过程中的具有普遍性、通用性和连续性的施工工序编制标准化宣传活页或施工图解,发放给施工一线人员对照施工。

三、主要措施

(一)加快交通工程建设标准化指南的修订完善

省高指、省公路局、省港航局、省交通质监局在本方案的基础上,按照“五化”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和工作内容,完善标准化体系的相关内容,落实标准化体系编写组成员及各自职责,修订完善各自标准化管理丛书,达到内容全面、标准适当、通俗易懂、图文并茂,符合正式出版物的相关要求,经省厅组织统稿后,争取在明年上半年正式出版印刷,在全省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推广使用。

(二)强化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对在建项目树立标准化管理典型示范工程,以更高的水平和更严格的要求推行标准化管理,能给其他项目和标段提升标准化管理起到“示范引领”的作用。典型示范工程分“典型示范项目”和“典型示范标段”。具体办法如下:

1、树立典型示范工程目标

高速公路:在全省树立2-3个典型示范项目,在各个项目中树立1-2个典型示范标段;普通公路:省公路局树立1-2个典型示范项目,各地市交通主管部门各树立1-2个典型示范项目和2-3个典型示范标段(工程);水运工程:三大港口管理局各树立1-2个典型示范项目;省、市质量监督部门配合各主管单位做好典型示范工程、标段的质量安全标准化推进工作。

2、标准化考评与典型示范工程的评选

树立典型示范工程是提升标准化管理的重要抓手,各单位应成立考评机构,制定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明确奖励惩罚措施。原则上每半年结合信用考核组织考评一次,考评结果为“优胜”、“合格”和“不合格”,考评结果为“优胜”的项目或标段树立典型示范,不合格项目或标段要进行剖析整改。

3、观摩和剖析

各单位应适时在典型示范项目、标段召开观摩会,在不合格项目、标段召开剖析会,供全省观摩和借鉴。也可不定期召开梁片预制、隧道施工、路面摊铺等专项观摩或剖析会。

(三)强化标准化工作监管

1、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标准化管理工作,提高认识,将提升标准化管理作为工程质量、安全的重要抓手。各级主管部门要成立提升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责任。要抓好项目设计和招标源头关,一是推行标准化设计,严格标准化设计的审查;二是要加强招标工作监管,招标文件应按照相关规定报备或审查。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应执行省交通运输厅、省重点办出台的《福建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考核管理办法》关于信用分使用的要求,并将标准化要求列入招标文件相关条款,在工程量清单中单列标准化费用。

2、各单位要加强合同履约监管,将标准化管理体系各项要求、规定落实到位,及时对违反合同及标准化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

3、邀请经验丰富的退休老专家成立标准化专家督察组,不定期对各项目标段进行标准化管理督促指导。

4、各单位应将标准化考评情况报省厅,对被评为典型示范优胜项目或标段的参建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进行年终信用加分,对被评为不合格的项目或标段进行信用扣分。标准化执行推进情况将列入各单位绩效考核范围。

(四)强化学习培训

1、制定并落实分级培训制度。省高指、省公路局、省港航局、省交通质监局原则上要每年组织一次对市高指、市交通主管部门、三大港口管理局和项目业主的培训。上述单位培训后,也要组织对各参建单位人员的标准化管理培训,尤其是新开工的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场后,要立即组织对项目经理、总工、总监等关键人员进行标准化管理的宣传教育和岗前培训,有条件的可以组织到推行标准化管理较好的在建项目观摩学习。

2、创新培训形式。要积极探索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尽量以更直观、更容易理解的方式宣讲标准化管理,如施工标准化主要工序宣传活页或主要工序制3D动漫等形式,让参建人员能更直观的进行培训学习。各项目业主要积极免费开设职工岗前培训、民工夜校等,采取激励措施吸引民工积极参与,每个季度不少于两次。

请省高指、省公路局、省港航局、省交通质监局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各行业实际,细化实施方案,促进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效率的进一步提高。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1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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