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时工工龄是否视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复函

颁布单位: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号:闽人社函〔2010〕526号
颁布日期:2010-08-2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临时工工龄是否视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复函

莆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林瑞兰同志临时工工龄是否视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请示》悉。现复如下:

临时工视同缴费年限问题,我厅在《关于工龄视同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复函》(闽劳社函[2008]62号)中已有规定,请照此执行。但临时工被单位录用为正式职工以后,其最后一次在本单位当临时工的工作时间,可以累加计算为累计工龄。

此复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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