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切实加强建设工程档案归集管理的通知

颁布单位: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号:闽建建函[2011]161号
颁布日期:2011-11-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切实加强建设工程档案归集管理的通知

闽建建函[2011]161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房管局、园林局、公用局,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切实加强建设工程档案归集管理的通知》(建办[2011]16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切实加强建设工程档案归集管理的通知》(建办[2011]161号)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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