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评选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号:闽建建[2011]10号
颁布日期:2011-03-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评选办法》的通知

闽建建[2011]10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公用局、园林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为推动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提高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创建积极性,根据《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规定(试行)》,省厅制定了《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评选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评选办法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闽建建〔2011〕10号附件.doc

http://www.fjjs.gov.cn/Xsgl/Wzxs/tabid/156/ArticleID/26190/Default.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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