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颁布单位: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号:闽建建[2011]9号
颁布日期:2011-03-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闽建建[2011]9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公用局、园林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推动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提高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福建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并结合我省实际,省厅制定了《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规定(试行)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闽建建〔2011〕9号附件.doc

http://www.fjjs.gov.cn/Xsgl/Wzxs/tabid/156/ArticleID/26189/Default.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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