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修改建瓯市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颁布单位:福建省南平市人民政府文号:南政综〔2015〕85号
颁布日期:2015-04-0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修改建瓯市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南政综〔2015〕85号

建瓯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修改通济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瓯政〔2015〕1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市拟定的通济街道、建安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方案。你市应依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通济街道、建安街道修改后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工作,并合理利用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此复

南平市人民政府

201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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