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修改建阳市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颁布单位:福建省南平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09-1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修改建阳市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建阳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请求修改将口镇等7个镇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潭政综〔2014〕177号)悉。经研究,同意你县拟定的将口镇、莒口镇、徐市镇、漳墩镇、水吉镇、黄坑镇、麻沙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方案。你市应依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以上将口等7个镇修改后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工作,并合理利用和集约利用土地。

此复

南平市人民政府

2014年9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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