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局等单位关于三明市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局等单位关于三明市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福建省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明政办〔2015〕26号 |
|---|---|
| 颁布日期:2015-03-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局等单位关于三明市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明政办〔2015〕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市国土局、住建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和教育局制定的《三明市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明市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
(2015年3月)
为切实做好我市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因地质灾害造成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以及省、市有关文件等精神,结合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市国土局会同市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和教育局制定本方案(下称《防治方案》)。
一、地质灾害危险点分布情况
我市是地质灾害的多发地区,地质灾害主要特点:一是受气候差异影响;二是与台风强降雨有密切关系;三是山区多于平原;四是小型山体滑坡多。除自然因素外,还有人为因素,如工程建设、切坡建房等。根据各县(市、区)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成果和各县(市、区)汛前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结果,全市有各类地质灾害危险点1570处,按灾种划分滑坡1159处、崩塌382处、泥石流18处、地面塌陷10处、地面沉降1处;按行政区域分布,三元51处、梅列54处、永安104处、大田361处、尤溪223处、沙县204处、将乐162处、泰宁86处、建宁117处、宁化126处、清流49处、明溪33处(详见附件1)。经各县(市、区)核对统计,目前确定了60处地质灾害危险点作为我市主要地质灾害点(详见附件2)。
二、地质灾害态势预测、威胁对象及范围
(一)地质灾害态势预测
1.2015年降雨及台风趋势预测。根据气象预测:春季气温略高,其中3月正常,4月略高;春季雨量略多,其中3月略多,4月正常,局地有较明显的雷雨、大风或冰雹等强对流天气出现;雨季开始于5月初(属正常),结束于6月下旬中前期(属略早),雨季雨量略多,其中5月雨量略多,6月雨量正常,降水相对高峰期出现在:5月下旬中期、6月中旬中前期,这期间部分县(市)将出现洪涝灾害;夏季雨量略少,其中7月份略少,8月份略多,9月份略少,有中旱;预计影响我市的台风(或热带风暴)约6~7个(属正常);各月分布大致为:7月1个、8月2个、9月2个、10月或以后1~2个。
2.2015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根据全市地质环境特征、地质灾害分布规律,结合2014年地质灾害灾情、隐患点稳定状况和市气象局对2015年全市降水量趋势初步预测,预计今年全市发生地质灾害可能性相当于常年,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主要为滑坡、崩塌、泥石流。预计局地暴雨将有可能造成泥石流、滑坡、崩塌等灾害,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依然严峻。
(二)地质灾害威胁对象、范围
全市列入防治的地质灾害危险点1570处,威胁人员近6.8万人,户数9474户,其中列入市级重点防治主要地质灾害危险点60处,威胁人员近2.1万人。同时,受台风暴雨、强降雨影响,未出现开裂、变形等地质灾害活动迹象的房前屋后高陡边坡、山边河边、沟口地带、矿山弃渣分布较集中区等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可能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的发生。区内地质灾害的主要威胁对象和影响范围主要有:
1.对于山前地带的房前屋后因工程建设和人为削坡所引发的小型零星的滑坡崩塌灾害,主要是威胁边坡前后建筑物内的人员及财产等安全。
2.对于公路沿线边坡所引发的滑坡、崩塌灾害,除堵塞交通和毁坏公路及附属设施等外,主要是威胁通行车辆和过往人员的安全,特别是较高陡的边坡,危害范围甚至延伸至公路外部或公路下部。
3.采矿工程引发的地质灾害威胁矿山周围的人员和建筑物的安全,如采空区引发的地面塌陷灾害,开采地下水诱发的地面塌陷或水文地质环境问题等。这类灾害往往造成地表房屋开裂、公路变形、矿坑塌陷等影响,部份矿山塌陷直接影响采矿安全,局部还会发生区域性地表蠕动,造成地表建筑物下沉或变形等危害现象。
4.对于部份沟谷潜在的滑坡并发性泥石流灾害,以及境内部份大型引水沟渠或库塘渗漏所潜在诱发的滑坡并发泥石流隐患,主要是危胁沟谷、沟口和引(蓄)排水等设施下游的部份居住人员与房屋财产安全,潜在威胁范围较广,一旦发生并发性泥石流后危害性往往亦较大。
三、重点防范期
降雨是诱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发生和地质灾害隐患的扩大多是强降雨引发。根据2015年气象预测,我市汛期为4月-10月,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4月-10月,其中5月下旬中期到6月上旬中前期的大雨时段、7-10月份的台风暴雨期是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中的重中之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提前做好各方面准备工作,及时进入重点防范期工作状态,确保安全渡汛。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群测群防
1.落实地质灾害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地质灾害危险点的监测和预防原则上由受威胁的单位和个人承担。其它因人类工程活动(公路、铁路、航道、通讯、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等)造成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域的监测和预防,由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监测与防治,指定监测人。防灾责任人原则上由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分管领导、村(社区)“两委”主干担任。其它因人类工程活动造成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域的防灾责任人为工程建设项目的主管部门分管领导担任。其主管部门要在本级政府领导下,督促落实监测人、防灾责任人,并建立基础台帐。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在本级政府领导下,督促落实监测人、防灾责任人,按要求建立基础台帐,将有关信息录入地质灾害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
2.群测群防基本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国土资源部的要求,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制、机制,在已有工作基础上,加大投入,实现地质灾害防治“有制度、有机构、有经费、有监测、有预警、有评估、有避让、有宣传、有演练、有效果”。
(二)预防预警
1.编制《防治方案》和《群众转移预案》。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应会同同级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组织技术力量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检查,提出防治措施,在3月底前编制完成《201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要明确辖区内主要地质灾害点和危险区域的分布、威胁的对象和范围、重点防范期,确定防治责任单位与责任人和监测人,制订有效的防治措施。同时,教育、住建、水利、交通、铁路、旅游等部门要开展辖区内校舍、建设项目、水利设施、公路、铁路沿线和旅游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编制工作,纳入同级防治方案体系一并实施,并将其防治方案报本级政府及国土资源局备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应在县(市、区)人民政府领导下,组织编制《村(居)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并在当地村(社区)公布,适时组织村(社区)进行转移避让演练。
2.开展汛前检查和险情巡查。汛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门要认真组织人员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落实工作情况的检查。汛期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组织人员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区域的巡查,对已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点要予以公告,设置明显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根据险情变化及时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者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情况紧急时,应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3.落实值班制度。在汛期,各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实行24小时值班。凡逢台风暴雨、强降雨时,按照当地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部署,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实行双人值班,领导带班,认真接听各地雨情、汛情、险情、灾情报告,并按规定报告、转达、处理。三明市各县(市、区)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联络电话见附件3。
4.发放“两卡”。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已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划定的危险区域,及时将防灾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落实到乡(镇)长、街道办事处和村(社区)负责人以及受威胁的村(社区)群众;将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发放到村(社区)群众手中,以提高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能力。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由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印制,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发放。
5.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与防御。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总体上分为四级(IV,III,II,I级),按照灾害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分别代表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
三明市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由市国土局会同市气象局负责,其结果及时报告市政府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部门。当预警预报为蓝色(IV)级或以上时,市国土局会同市气象局通过三明市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系统,发送到各县(市、区)的地质灾害综合管理系统内,并用手机短信形式提示县级地质灾害防治有关单位及人员,再由县级地质灾害防治有关单位把信息传到乡(镇)及防灾责任人、监测人手中。同时也通过三明市电视台等媒体向社会发布。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接到本区域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预警预报后,依照防灾责任制的规定,逐级将有关信息迅速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区域内的村(社区)群众。
当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为黄色级时,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应按照《年度防治方案》部署防灾工作;乡(镇、街)、村(社区)防灾责任人应适时组织对隐患点和危险区域进行巡查;防灾责任人、监测人、村级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环保协管员(下称“协管员”)应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的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应立即报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及时采取防灾避险措施。
当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为橙色级时,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实行24小时值班,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乡(镇、街)、村(社区)防灾责任人组织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进行巡查;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协管员应加强隐患点和危险区域的监测和防范。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时启动《群众转移预案》,适时组织群众转移避让。
当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为红色级时,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实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并组织做好防灾救灾工作;县(市、区)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和抢险救灾指挥系统;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时启动《群众转移预案》,立即组织受威胁的群众转移,并对其它区域进行巡查和防范,派出应急小分队或者包村干部指导防灾抗灾救灾工作。
(三)速报制度
1.速报范围。发生地质灾害造成人员死亡、失踪和财产损失(直接损失1万元以上)的灾情;避免人员死亡的成功预报实例。
2.速报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引发因素、发展趋势和受威胁的人员与财产等,提出采取的对策与措施;造成死亡、失踪和受伤的人数以及直接经济损失等。成功预报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数量,按照实际情况确定,以地质灾害实际影响范围测定,人员以倒塌房屋内的居住人员或者灾害现场活动人员为依据。
3.速报时限。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发生地质灾害灾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设区市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部门。地质灾害险情或者灾情有新的变化时,必须及时续报。
禁止隐瞒、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
五、应急响应
各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应严格按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抓好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响应。
(一)应急调查
灾情险情发生后,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住建、水利、交通等部门迅速开展应急调查,查明灾害类型、范围、规模、成灾原因、发展趋势,圈定危险地段,加强监测,提出防治工作建议,做好抢险救灾的技术指导工作。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结束后,应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提交应急调查报告。
(二)抢险救灾
灾情险情发生后,各级人民政府应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抢险救灾队伍要迅速进入现场,抢救受灾人员与财产;有关部门应按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分工及时做好抢险救灾的相关工作。必要时,可请求当地驻军给予支援和采取交通管制等措施。抢险救灾工作要做到防范有效、转移迅速、救治及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六、搬迁避让及工程治理
地质灾害应急响应终止、地质灾害体初步稳定后,各级政府要根据各地质灾害点的危险性、危害性和经济条件,按轻重缓急,有计划地开展搬迁避让或工程治理。
(一)搬迁避让
对位于偏远山区、工程治理投资过大或治理后仍不能有效消除隐患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鼓励搬迁避让、异地集中安置。各地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十二五”时期“造福工程”的指导意见》(闽委〔2011〕47号)、《福建省地质灾害搬迁三年实施方案(2014-2016年)的通知》(闽政办〔2014〕59号)以及我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2015年地灾搬迁任务数,加快推进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搬迁避让。
(二)工程治理
对位于村、镇规划区内、自然因素引发、危险性大、威胁人口多、造成经济损失大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各地要将其纳入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库,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有序开展治理。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方组织治理并承担治理所需费用。
学校、医院、图书馆、住宅小区等人员密集点,由于未履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与主题工程“三同时”原则,未按技术规范建设挡土墙、护坡而造成地质灾害隐患的,各地应责成有关单位完善防范措施,及时采取工程措施治理。
七、《防治方案》的实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县(市、区)政府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安排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国土资源部门要组织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气象、住建、水利、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领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落实经费,保障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的地质灾害防治专项经费和演练经费,用于地质灾害预防、监测、演练、应急处置、群测群防补助、移民搬迁和治理等工作,以及开展地质灾害宣传培训活动。
(三)检查到位,强化值守
我市突发性地质灾害主要发生在汛期,各县(市、区)、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汛前检查,汛期地质灾害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各项防御措施落到实处。特别是对工程建设等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要责成责任单位迅速落实防治措施。各县(市、区)政府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建立和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防治24小时专人职守的值班制度。
(四)面向基层,宣传培训
各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通过制作专题片、公益广告片,结合“防灾减灾日”、“地球日”、“土地日”,利用电视、广播、展板等多种形式,印发宣传画册、手册,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组织全市开展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或隐患点避险演练。同时要深入到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点采取形式多样的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
(五)部门联动,协同应对
国土资源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工作,加强与气象、住建、水利、交通运输、教育等部门的协作,加强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配合,形成地质灾害防治的强大合力,提高防灾减灾效果。
附件:1.2015年三明市各县(市、区)地质灾害危险点分布表
2.2015年三明市主要地质灾害危险点一览表
3.2015年三明市及各县(市、区)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联络电话一览表
附件1
2015年三明市各县(市、区)地质灾害危险点分布表
县(市、区)
灾害类别
合计
滑坡
崩塌
泥石流
地面塌陷
地裂缝
地面沉降
三元区
47
4
51
梅列区
41
4
9
54
永安市
81
23
104
大田县
159
198
4
361
尤溪县
184
36
2
1
223
沙县
123
79
2
204
将乐县
147
12
3
162
泰宁县
84
2
86
建宁县
112
5
117
宁化县
110
12
3
1
126
清流县
39
6
1
3
49
明溪县
32
1
33
合计
1159
382
18
10
0
1
1570
附件2
三明市2015年主要地质灾害点一览表
序号
统一编号
县(市、区)
位置(乡、村、自然村、主要受威胁户主姓名)
灾种
规模(m3)
受威胁
备注
户数
人数
建筑物
1
350403010107
三元区
城东乡城东村东泉新村25排后山
滑坡
12000
10
58
框架三层108间
2
350403020009
三元区
城东乡城东村东泉新村8排后山
滑坡
10000
55
111
框架三层660间
3
350402013004
梅列区
三明市梅列区列西街道翁墩社区翁墩后山
滑坡
16000
68
565
43
4
350402010095
梅列区
三明市梅列区列东街道麒麟山
滑坡
7500
100
5
350402013007
梅列区
三明市徐碧街道贵溪洋新村
滑坡
78000
108
314
36
6
350402013008
梅列区
三明市徐碧街道徐碧学校
滑坡
165000
1
2280
9
7
350402020022
梅列区
三明市列东街道沪明新村29#房后崩塌
崩塌
2000
49
56
196
8
350402020020
梅列区
三明市洋溪乡新街村陈温生等房后崩塌
崩塌
2500
17
35
17
9
350402013012
梅列区
三明市洋溪镇孝坑村池山滑坡
滑坡
5000
52
185
10
350402020021
梅列区
三明市洋溪镇下坑村45678房后崩塌
崩塌
4000
21
76
11
350481022589
永安市
三明市贡川镇龙大村
崩塌
31
116
12
350481000035
永安市
三明市永安市燕西街道办职业中专学校
滑坡
50000
1
100
13
350481015027
永安市
三明市燕南街道办南翔路幼儿园
滑坡
150
14
350481015028
永安市
三明市燕南街道办南小
滑坡
200
15
350481015026
永安市
三明市小陶镇二中
滑坡
1
300
16
350425010564
大田县
三明市均溪镇建成村柳古丁等房后滑坡
滑坡
6000
16
72
7
17
350425010565
大田县
三明市桃源镇翁厝村大湾新村
滑坡
14
80
14
18
350425040002
大田县
三明市大田县上京镇隆美村
地面塌陷
46
248
序号
统一编号
县(市、区)
位置(乡、村、自然村、主要受威胁户主姓名)
灾种
规模(m3)
受威胁
备注
户数
人数
建筑物
19
350425040286
大田县
福建省大田县建设镇龙山崎东铅锌多金属矿
地面塌陷
56
20
350425020577
大田县
三明市均溪镇玉田村刺蓬垵后山崩塌
崩塌
4500
14
60
14
21
350425020069
大田县
福建省大田县太华镇小华村
崩塌
59
22
350425020584
大田县
福建省大田县石牌镇石牌村红布崎安置点崩塌
崩塌
2000
23
350425020585
大田县
福建省大田县湖美乡高才村(通尾桥头)崩塌
崩塌
500
1124
4190
24
350426010896
尤溪县
三明市尤溪县城关镇水南社区第七中学
滑坡
10800
1
3756
25
350426010982
尤溪县
三明市西城镇麻洋村前路下岭后门汤祖参等45户
滑坡
9600
45
143
18
26
350426020975
尤溪县
三明市城关镇职业中专学校校门南侧
崩塌
530
8
3500
5
27
350426020928
尤溪县
三明市尤溪县城关西门林场后山肖方辉、纪志富等11户房前
崩塌
3600
11
78
3
28
350426020988
尤溪县
城关镇秦泰路3号实验小学教学楼前崩塌
崩塌
2400
4
760
6
29
350426000079
尤溪县
福建省尤溪县汤川乡溪坪村半月形
滑坡
114
30
350426011011
尤溪县
城关镇公山公园景观大道K6+600-K6+770段滑坡
滑坡
136500
890
31
350426010985
尤溪县
汤川乡光明村龙池地段滑坡
滑坡
7000
21
112
9
32
350426010354
尤溪县
新阳镇坎里村王兆熙宅后滑坡
滑坡
72000
18
115
33
350427010696
沙县
青州镇管前村乐荣财等108户房后
滑坡
0.85
108
428
砖混2
34
350427020572
沙县
高桥镇泉水峡村俞和桂等6户房后
滑坡
0.21
6
21
砖混4
35
350427010700
沙县
富口镇富口初级中学
滑坡
0.3
350
砖混
36
350427020577
沙县
南霞乡南霞中学宿舍楼、乡政府干部宿舍及南坑仔村等房后
崩塌
0.35
275
砖混3木2
37
350428011957
将乐县
三明市古镛镇洋坊村
滑坡
18
89
28
38
350428010536
将乐县
三明市将乐县光明乡渠许村
滑坡
45000
173
39
350428001914
将乐县
三明市将乐县古镛镇胜利村
滑坡
1095
16
65
40
350428011958
将乐县
三明市光明乡际下村
滑坡
22
106
序号
统一编号
县(市、区)
位置(乡、村、自然村、主要受威胁户主姓名)
灾种
规模(m3)
受威胁
备注
户数
人数
建筑物
41
350428020269
将乐县
三明市将乐县南口乡孙坊良种场
崩塌
54
42
350428010355
将乐县
南口乡孙坊村邓水生等宅后滑坡
滑坡
14
66
12
43
350428030939
将乐县
安仁乡洞前村洞前新村滑坡
泥石流
80000
48
175
43
新增
44
350428010123
将乐县
万全乡万全村沿街后山滑坡群
滑坡
3000
52
52
新增
45
350429013031
泰宁县
三明市杉城镇城关三里亭
滑坡
40
120
2
46
350429022007
泰宁县
三明市朱口镇朱口新村
崩塌
22400
46
186
46
47
350429013032
泰宁县
三明市新桥乡水埠水库管理处
滑坡
11000
1
20
48
350429013030
泰宁县
三明市杉城镇城关泰康垅
滑坡
60
180
3
49
350430010562
建宁县
三明市建宁县黄坊乡武调村深溪
滑坡
10000
31
145
150
50
350430020538
建宁县
三明市建宁县濉溪镇复兴社区、水南村高家窠
滑坡
1000
18
65
18
51
350430020539
建宁县
三明市建宁县里心镇上黎村田心滑坡
滑坡
6000
25
103
18
52
350430010054
建宁县
三明市建宁县伊家乡陈家村饶学贵、肖春贵滑坡
滑坡
4200
25
115
25
53
350430010033
建宁县
三明市建宁县里心镇双溪村村部边鄢桂娇崩塌
滑坡
3450
25
101
25
54
350424011004
宁化县
宁化县安远镇安远村下游陂滑坡
滑坡
2200
10
55
140
新增
55
350424020966
宁化县
宁化县安远镇安远村城脑上潜在崩塌
滑坡
1200
19
96
230
56
350424020967
宁化县
宁化县治平畲族乡中心幼儿园
滑坡
4000
1
260
50
57
350424020968
宁化县
宁化县消防队
滑坡
1600
1
50
50
新增
58
350423040004
清流县
清流龙津城南
滑坡
400000
100
500
59
350423010003
清流县
三明市清流县龙津镇城南山边队
滑坡
193200
31
206
60
350421010111
明溪县
三明市明溪县枫溪枫溪枫溪中学
滑坡
8400
1
400
9
附件3
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联络电话一览表
单位
联系人
职务
联系电话
办公室
住宅
手机
传真
三明市国土资源局(值班电话:8288129)
陈锦生
副局长
8241475
13806971133
8253437
官炳辉
地环科副科长
8289022
13605980529
8299219
邓杰
地环科科员
8299219
13507553452
8299219
林训伟
地环科科员
8299219
13850856567
8299219
林春临
地环科科员
8299219
13055560558
8299219
三元区(值班电话:8336966)
罗邦权
局长
8339663
8330367
13860550863
8314761
张国庆
监察大队长
8318636
8311255
13906080357
8314761
简磊
矿政股股长
8336966
18659858688
8336966
唐广田
矿政股副股长
8336966
13605984118
8336966
梅列区(值班电话:8257416)
陈志强
局长
8213963
8257800
13666965886
8957696
王惠峰
大队长
8213961
13860536386
8957696
巫青松
矿政股股长
8257416
13906081771
8257416
林瑞观
科员
8257416
18359070725
8257416
永安市(值班电话:3821299)
张茂祥
局长
3891333
13950938526
3800111
廖金夏
副局长
3869365
18960512906
3800111
吴福权
科长
3832547
13605979246
3821299
刘忠达
副科长
3832547
13850843607
3821299
刘庆光
科员
3832547
13605988015
3821299
钟艳芳
科员
3832547
13850898299
3821299
大田县(值班电话:7263286)
林宗镇
局长
7223819
7225122
13605993070
7220981
陈建锋
副局长
7303199
13605983355
7220981
陈兴智
地环股股长
7263286
13507582212
7335233
郭瑞霞
地环股科员
7263286
13605995567
7335233
陈富光
地环股科员
7263286
18859881328
7335233
尤溪县(值班电话:6333273)
肖方彬
局长
6327833
13507583003
6333273
董观明
副局长
6328693
13859448886
6333273
胡凤利
办公室主任
6324298
13605985519
6324298
吴允有
地环股股长
6333273
13605969823
6333273
肖光居
地环股副股长
6333273
13507575087
6333273
沙县(值班电话:5823519)
黄家新
副局长
5859191
13950999198
5860890
陈永生
股长
5823519
13950987168
5823519
张承文
科员
5823519
13507585025
5823519
单位
联系人
职务
联系电话
办公室
住宅
手机
传真
将乐县(值班电话:2330538)
吴长和
局长
2330529
13906983167
肖胜荣
矿产资源所所长
2359352
13859115158
廖晓东
副主任科员
2359352
13850862708
许春晖
股长
2359352
13950988769
2330538
泰宁县(值班电话:7832205)
陈增华
局长
7839689
13906085793
7860687
陈祖顺
书记
7832565
13605993403
陈年仕
办公室主任
7832205
15159153458
赵绪华
地环股股长
7866659
13860563299
施健
地矿股股长
7865859
15280580777
建宁县(值班电话:3982918)
黄呈伦
局长
3986598
13906085638
3982896
谢世元
副局长
3982318
13507563726
3982896
阮晓平
办公室主任
3982896
13459879090
3982896
聂小朋
地环股股长
3982918
13850857789
3982918
丁穆华
矿管股股长
3982914
13859189338
3982896
段霞莲
地环职员
3982918
13799186060
3982918
宁化县(值班电话:6824642)
丘加德
局长
6821969
6828098
13859132288
6821366
张清生
副局长
6823511
13906983668
伊晶元
地环股股长
13859164013
陈庆萍
地环股办事员
15059046022
清流县(值班电话:5322936)
黄茂鸿
局长
5329369
18650951596
5322936
邓谋文
党组副书记、
纪检组长
纪检组长
5328676、
8700108
13950925672
李懋坤
地环股股长
5321513
5326313
13507595282
伍志辉
局办公室主任
5322936
5324076
13860514808
黄卫萍
科员
5321513
13559090619
夏泽源
办事员
5321513
13115989376
明溪县(值班电话:2810213)
张建明
局长
2862356
2882985
13906984399
28102132810207
林跃东
副局长
2810219
2882239
13375908099
28102132710207
肖建安
地环股股长
2810213
18159875215
28102132810207
肖胜华
地环股副股长
2810213
15259874231
2810213281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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