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计监测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福建省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漳政办〔2012〕202号
颁布日期:2012-08-2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计监测工作的通知

漳政办〔2012〕202号

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孙书记的批示以及福建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统计监测方案的通知》(闽统办〔2012〕37号)的要求,做好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计监测工作,确保准确采集指标数据。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漳州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方案》的要求,指定专人,认真做好本部门的数据采集工作,确保数据及时、全面、真实可靠。

二、认真落实数据质量领导责任制,对出现数据问题的责任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做书面检查。

三、各单位于8月25日前,将填报好的数据表格,加盖公章后报送漳州市统计局综合科,同时,将数据表格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姚冬梅

联系电话:0596-2026280

附件:1.2

http://www.zhangzhou.gov.cn/cms/html/zzszf/2012-08-28/1714113845.html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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