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水利局等部门漳州市水电站下泄流量在线监控装置安装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福建省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漳政办〔2009〕185号
颁布日期:2009-11-0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水利局等部门漳州市水电站下泄流量在线监控装置安装工作方案的通知

漳政办〔2009〕18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福建省水电站下泄流量在线线监控装置安装工作方案的函》(闽经贸能源〔2009〕664号文)要求,由市水利局牵头,会同市经贸委、环保局、电业局联合制定了《漳州市水电站下泄流量在线监控装置安装工作方案》,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县(市、区)水电站下泄流量在线监控装置安装工作实施方案,并抓紧组织实施。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十一月三日

漳州市水电站下泄流量

在线监控装置安装工作方案

市水利局市经贸委市环保局市电业局

(二○○九年十月三十日)

为加强我市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推进流域水环境保护,保障饮用水源安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根据省经贸委、环保厅、水利厅和福州电监办《关于印发福建省水电站下泄流量在线监控装置安装工作方案的函》(闽经贸能源〔2009〕664号)和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漳州市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漳政综〔2009〕14号)要求,制定《漳州市水电站下泄流量在线监控装置安装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所有水电站应严格执行最小生态下泄流量要求,原则上2010年底前全部安装下泄流量在线监控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二、工作机构和分工

(一)协调机构

成立漳州市水电站下泄流量在线监控装置安装工作协调办公室(简称“市安装协调办”),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办公室成员单位由市水利局、经贸委、环保局、漳州电业局组成。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指定负责水电站下泄流量在线监控装置安装工作的牵头部门和相关配合部门,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

(二)部门分工

1、市水利局: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全市水电站下泄流量在线监控装置安装工作;督促各县(市、区)水电站下泄流量在线监控装置安装工作的牵头部门按要求落实辖区内各水电站安装在线监控装置;会同环保部门做好水电站下泄流量在线监控装置安装工作的相关技术指导工作,审查技术方案并参加验收;牵头做好安装工作的考核。

2、市经贸委:联络福州电监办,依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政策,配合做好全市水电站下泄流量在线监控装置安装工作,对未按要求安装下泄流量在线监控装置的水电站予以注销发电业务许可证;配合市水利局开展此项工作并督促装机5万千瓦以上水电站下泄流量在线监控装置安装工作。

3、市环保局:负责跟踪落实省环保厅关于下泄流量在线监控装置安装的水电站名单和安装工作时限的要求,由市安装协调办下达实施;组织审查水电站下泄流量在线监控装置安装技术和运行方案,指导水电站下泄流量在线监控装置安装并组织验收;负责协调解决水电站现场端与环保部门监控终端联网的有关问题,指导水电站使用和维护在线监控装置和监控系统软件。

4、漳州电业局:协助做好全市水电站下泄流量在线监控装置安装工作,依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对未按要求安装下泄流量在线监控装置的水电站予以解列。

三、主要工作

(一)协调全市水电站下泄流量在线监控装置安装工作,确定各地安装下泄流量在线监控装置的水电站名单、时限要求及技术方案;

(二)督促各地制定水电站下泄流量在线监控装置安装工作实施方案及安装工作,为各地安装工作提供技术指导;

(三)协调解决水电站下泄流量在线监控装置安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四)对各县(区、市)安装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四、工作原则

水电站下泄流量在线监控装置安装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属地管理。水电站下泄流量在线监控装置安装工作和市、县(市、区)监控终端建设以市、县(市、区)为单位实施,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系统软件由省环保厅统一开发和组织安装工作)。

(二)企业负责。水电站下泄流量在线监控装置设备的采购、具体安装及与环保部门联网工作,由水电站业主具体承担,并应满足相关技术标准要求。水电站下泄流量在线监控装置的设备购置费用、安装费用及运营费用由水电站业主承担。

(三)分工协作。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统一协调、分工负责的要求,指导、监督水电站落实下泄流量在线监控装置的安装。

(四)依法监督。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各司其职,对安装工作依法、依规进行指导和监督。

五、安装范围和进度要求

主要根据省安装协调办布置的任务开展工作,同时根据我市实际,对重要流域进行专门部署。第一批九龙江北溪干流华安河段5座水电站,应于2009年12月底前完成下泄流量在线监控装置的安装;第二批水电站要求在2010年2月底前完成下泄流量在线监控装置的安装,具体名单见附件。其余要求安装下泄流量在线监控装置的水电站名单及安装时限待省安装协调办确定后分批下达。

六、保障措施

为使水电站下泄流量在线监控装置安装工作顺利进行,确保水电站按要求如期完成下泄流量在线监控装置安装任务,应采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多种措施予以保障:

(一)对未按要求时限安装下泄流量在线监控装置的水电站,将按照省有关部门制定的水电站生态补偿费征收办法,征收相应的生态补偿费。

(二)未按要求时限完成下泄流量在线监控装置安装工作超过6个月的水电站,报请省安装协调办通知福州电监办注销该电站发电业务许可证,由福州电监办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予以注销水电站发电业务许可证,电网公司予以解列。

(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2010年一季度前完成我市境内流域面积500平方公里以下流域的规划环评及其报批工作,为全面推进水电站在线监控装置安装工作提供基础数据。

七、工作考核

(一)考核要求。各县(市、区)应按安装进度要求的时限,完成水电站下泄流量在线监控装置的安装。各县(市、区)安装协调办分别于2010年1月25日、3月25日前将附件1和附件2电站安装工作完成情况报市安装协调办核实后,报市政府审核同意,形成书面材料报省安装协调办。

(二)考核时间。市安装协调办成员单位分别于2010年1月、3月,对相关县(市、区)水电站下泄流量在线监控装置安装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采取现场核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考核结果运用。市安装协调办成员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形成考核意见报市政府,作为考核有关县(市、区)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评分依据。

八、其他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成立水电站下泄流量在线监控装置安装工作协调办公室,明确牵头部门及技术指导部门,并于2009年11月6日前将安装协调办部门联系人、联系方式函告市安装协调办各成员单位。

(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于2009年11月6日前制定并下达本县(市、区)水电站下泄流量在线监控装置安装工作实施方案,并将方案抄送市安装协调办各成员单位。

(三)市水电站下泄流量在线监控装置安装工作协调办室成员单位及联系方式:

办公室主任:沙荣忠(市水利局副局长)

副主任:苏龙辉(市环保局副局长)

蔡勇根(市经贸委副主任)

成员:卢文山(市水利局科长,电话:2025870)

高飞鹏(市经贸委科长,电话:2024518)

陈志伟(市环保局信息中心科长,电话2521566)

黄锋(漳州电业局调度所主任,电话2973160)

附件:1、九龙江流域干流水电站(不含拟建电站)下泄流量监控装置安装要求一览表

2、九龙江流域规划水电站(暂不含最小下泄流量小于1.0m3/s电站和拟建电站)最小下泄流量监控装置安装要求一览表

3、水电站下泄流量在线监控装置安装的技术要求

附件1

九龙江流域干流水电站(不含拟建电站)下泄流量监控装置安装要求一览表

序号水电站名称装机容量(万kw)建设情况最小下泄流量(m3/s)流域所在市、县时间要求

1西陂4.4已建37.8九龙江流域北溪干流漳州市华安县09年12月底

2绵良4.4已建38.5九龙江流域北溪干流漳州市华安县09年12月底

3华安/红旗山6已建39.1九龙江流域北溪干流漳州市华安县09年12月底

4天宫1.5已建43.5九龙江流域北溪干流漳州市华安县09年12月底

5利水1.5已建45.1九龙江流域北溪干流漳州市华安县09年12月底

附件2

九龙江流域规划水电站(暂不含最小下泄流量小于1.0m3/s电站和拟建电站)

最小下泄流量监控装置安装要求一览表

序号水电站名称装机容量(万kw)建设情况最小下泄流量(m3/s)流域所在市、县时间要求

1梅林一级0.06已建1.1九龙江西溪船场溪漳州市南靖县2010年2月底

2森鑫一级0.041已建1.5九龙江西溪船场溪漳州市南靖县2010年2月底

3森鑫二级0.036已建1.5九龙江西溪船场溪漳州市南靖县2010年2月底

4梅林二级0.5已建1.9九龙江西溪船场溪漳州市南靖县2010年2月底

5南一2已建3.7九龙江西溪船场溪漳州市南靖县2010年2月底

6南二2.5已建4.4九龙江西溪船场溪漳州市南靖县2010年2月底

7南三0.8已建5.1九龙江西溪船场溪漳州市南靖县2010年2月底

8南四0.5已建5.6九龙江西溪船场溪漳州市南靖县2010年2月底

9南五0.4已建6.6九龙江西溪船场溪漳州市南靖县2010年2月底

10白砂潭0.5已建1.4九龙江西溪船场溪漳州市南靖县建成时

11花溪0.25已建2.1九龙江花山溪漳州市平和县2010年2月底

12高坑0.223已建2.8九龙江花山溪漳州市平和县2010年2月底

13柳斜0.126已建2.2九龙江花山溪漳州市平和县2010年2月底

14海和0.4已建2.4九龙江芗江龙山溪漳州市南靖县2010年2月底

15鸿明0.4已建2.8九龙江芗江龙山溪漳州市南靖县2010年2月底

16后眷二级0.057已建3.2九龙江芗江龙山溪漳州市南靖县2010年2月底

17溪州0.057已建3.4九龙江芗江龙山溪漳州市南靖县2010年2月底

18马公港口0.1已建3.8九龙江芗江龙山溪漳州市南靖县2010年2月底

19金山桥0.0525已建4.1九龙江芗江龙山溪漳州市南靖县2010年2月底

20国绿一级0.15已建6.9九龙江芗江龙山溪漳州市南靖县2010年2月底

21国绿二级0.252已建11.9九龙江芗江龙山溪漳州市南靖县2010年2月底

附件3

水电站下泄流量在线监控装置安装的技术要求

1.下泄流量数据采集仪需符合国家《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数据采集传输仪标准》(HJ/477—2009)。

2.下泄流量视频监控装置应包含有录像功能的前端视频服务器,可夜视360度旋转摄像头。

3.水电站应按国家《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T212—2005),将数据及视频信息发送到各级监控中心。

4.数据通讯条件必须符合国家HJ/212—2005标准并能通过有线宽带(ADSL、网通、铁通)或无线网络(CDMA1X、EVDO、TDCDMA、WCDMA、GPRS)等进行数据传输。

5.对于有多个监控点(泄水口)的水电站,其内部应建立中控系统,并能够真实反映水电站的实际下泄流量。

6.水电站上传环保部门的数据应包括各泄水口、发电机组的下泄水量,以及总流量和视频监控等数据,且上传数据的间隔不超过15分钟。

7.数据采集仪器编码及相应流域编码,由省环保厅协同省水利厅提出,各水电站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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