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甘肃省教育厅支持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跨越发展行动计划(2013-2020年)》的通知

颁布单位:甘肃省教育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3-10-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甘肃省教育厅支持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跨越发展行动计划(2013-2020年)》的通知

甘教厅〔2013〕108号

临夏州教育局,有关市州教育局,有关高校,省招生办公室,教育厅有关直属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临夏回族自治州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促进临夏州教育事业跨越发展,我厅制定了《甘肃省教育厅支持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跨越发展行动计划(2013-2020年)》。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临夏州教育局要做好与临夏州编办、州发改委、州财政局等有关部门沟通衔接工作,在年底前拿出贯彻落实行动计划的意见,并就有关情况向临夏州委、州政府汇报,积极争取州委、州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要主动加强与省直有关部门、有关市州教育局、有关高校、省招生办公室等单位(部门)的沟通联系,推动行动计划的顺利实施。

二、有关市州教育局、有关高校、省招生办公室和教育厅有关直属学校要从全省教育均衡发展和民族地区长治久安的大局出发,积极支持和配合临夏州落实行动计划。

三、省教育厅将就贯彻落实行动计划事宜召开专题会议,并就组织实施行动计划予以任务分解。有关市州教育局、有关高校、省招生办公室、教育厅有关直属学校及厅机关有关处室要根据任务要求,协同临夏州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甘肃省教育厅

2013年10月22日

甘肃省教育厅支持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跨越发展行动计划(2013—2020年)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临夏回族自治州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促进临夏州教育事业跨越发展,与全省同步实现党的十八大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的奋斗目标,结合临夏州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当前形势

改革开放特别是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下,临夏州教育事业取得长足发展,进入了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呈现出加快发展的良好局面,特别是2011年底“两基”工作如期通过国家验收,成为临夏州教育史上重要的里程碑。

但由于自然、地理、经济和历史等因素制约,临夏州教育发展水平总体落后的局面还没有根本扭转,优质教育资源短缺、教育质量整体不高的局面还没有根本改变,主要发展指标与全省、全国平均水平仍存在较大差距,实现跨越发展还有诸多亟待解决的困难与问题。临夏州人均受教育年限只有6.62年,比全省、全国平均水平分别低1.55年和2.88年;地方财政困难(临夏州财政自给率仅6.6%)、教育投入不足成为制约临夏州教育发展的根本原因,教师总量不足与整体素质不高成为影响临夏州教育质量的关键因素。全州优质教育资源短缺,区域内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现象突出;教育结构失衡,学前教育(2012年,临夏州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只有25.5%,分别低于全国和全省平均水平39和32个百分点)、高中阶段教育严重滞后(2012年,临夏州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只有43.9%,分别低于全国和全省平均水平41.1和36.1个百分点),是全省唯一没有设立高校的市州;学校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农村学校(幼儿园)取暖问题、教学仪器设备陈旧、信息化建设滞后和寄宿制学校附属设施相当紧缺等问题亟待解决。这些困难和问题,仅靠临夏州自身力量是难以解决的。

党的十八大做出了促进教育公平、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重点向民族地区倾斜的战略部署,为推进临夏州教育事业跨越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我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了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对临夏州教育发展提出了新要求、提供了新机遇。全面统筹、科学谋划,采取特殊措施,加大扶持力度,增强教育自身发展能力,推进教育事业跨越发展,是实现临夏州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重要体现。

二、学前教育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省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和《甘肃省学前教育五年发展规划(2011—2015年)》,按照“广覆盖、保基本”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以发展农村学前教育为重点,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灵活多样的学前教育体系,加快学前教育普及发展。

1.积极争取国家将“探索政府主导的民族地区办园体制”试点项目转变为发展项目;在组织实施学前教育重大工程项目时向临夏州倾斜,通过项目扶持、吸引和鼓励社会力量办学等措施,推进临夏州学前教育跨越发展。到2017年,每个乡镇建成1所标准化中心幼儿园,80%的行政村建成1所幼儿园(或附设幼儿园),基本解决入园难问题。到2020年,学前教育基本普及,毛入园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建成5-6所省级示范性幼儿园,优质学前教育资源明显扩大。

2.协调有关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核定和下达幼儿园教职工编制,解决学前教育教职工严重不足的问题。协商有关部门,允许临夏州在编制范围内根据实际需要,适当降低学前教育专任教师招录标准,但招录对象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一是第一专业为全日制中等师范及以上学历的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二是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包括成人教育和自学考试);三是具有临夏州户籍。

3.实施幼儿教师培养培训工程。从2014年开始,省教育厅委托西北师范大学、兰州城市学院等省属高校,采取定向就业培养形式,每年为临夏州培养300名幼儿教师;通过少数民族骨干教师培训计划(以下简称“民培计划”)和“国培计划”等项目,委托西北师范大学、兰州城市学院、甘肃民族师范学院等高校,用3年时间,完成全州幼儿园骨干教师全员培训。

三、义务教育

省教育厅支持临夏州按照省政府与教育部签署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要求,全面落实省政府《关于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进一步优化布局结构,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城乡、校际间教师合理流动和配置,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争取各级财政加大投入力度,消除中小学危房,加快标准化建设和寄宿制学校建设;指导临夏州健全完善“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巩固提高“两基”水平。

4.积极指导和大力支持临夏州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加快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步伐;加大薄弱学校改造力度,缩小校际差距;到2020年,所有乡镇中心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和普通高中学校全面实现标准化。鼓励和支持临夏州出台实行城市支援农村、县城支援乡镇、川塬区支援山区的教师轮岗支教制度,努力实现学校间师资力量均衡配置。新招聘的优质师资向农村学校倾斜,优先满足农村学校需求。到2020年,临夏州8县(市)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

5.争取国家和省财政倾斜支持,继续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加快寄宿制中小学建设步伐。力争到2017年,彻底消除现有“09标准”D级危房,为临夏州有寄宿需求的乡镇建成1所小学高年级寄宿制学校,完成寄宿制中小学宿舍、食堂、厕所等附属设施建设。

6.指导临夏州制定并实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健全长效机制。指导临夏州建立完善“控辍保学”目标管理责任制度,逐级签订责任书,对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的综合考核、政绩考核或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强化控辍劝返复学措施,把留守、流动儿童作为“控辍保学”的工作重点;引导广大教师进一步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坚决遏制因厌学而辍学的倾向;加强法制宣传,增强家长(监护人)依法送孩子入学的自觉性,确保“控辍保学”目标全面实现。

四、普通高中教育

省教育厅支持临夏州加快改善薄弱普通高中办学条件,积极推进普通高中标准化建设;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新课程改革,提高教育质量;探索和完善临夏州学生异地接受优质普通高中教育的办学模式。

7.支持临夏州通过培育特色和整合资源等措施,办好一批具有民族特色的普通高中。支持和帮助临夏中学的标准化建设,支持和帮助全州每个县市建成1所标准化普通高中。支持和帮助临夏州创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到2020年,建成3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

8.争取省财政支持,每年安排200万元专项资金,实施“内地普通高中民族班扩招工程”。从2014年起,西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民族班每年从临夏州择优招收30名少数民族初中应届毕业生;组织兰州市五十八中、兰州二中、兰州外国语高级中学、张掖中学、天水一中、平凉一中、金川公司一中、白银公司一中、定西一中、静宁一中、临洮一中等一批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每年为临夏州招收300名少数民族初中应届毕业生,实行混合编班;到2017年,招生规模达到500人。临夏州教育局与上述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协商组织有关招生考试等工作。

五、职业教育

抢抓国家高度重视和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政策机遇,对临夏州籍中职学生实行免费教育并补助生活费,将“两后生”全部纳入免费中职教育范围,不断扩大中职教育规模,扭转临夏州职普教育结构失衡的局面。结合省委“3341”工程和临夏州经济发展及劳动力转移需求,支持临夏州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培养各类实用技能人才和“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鼓励和引导群众转变观念,充分利用各种就业政策,优先推荐临夏州籍学生到发达地区和省内大中型企业实行相对稳定的转移就业,并支持和鼓励自主创业,提高脱贫致富能力。

9.帮助临夏州制定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建设具有民族特色的职业学校。到2017年,建成1所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1个省级综合性、开放式、共享型实训基地。支持临夏州办好县级职业技术学校(职教中心),重点开展“两后生”职业技能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在兰州新区职业教育园区设立临夏州职业教育基地,招收临夏州籍学生,实行联合培养。加强清真烹饪、经贸阿拉伯语、建筑、砖雕、雕刻葫芦、园林艺术、汽车维修与应用、畜牧兽医、护理、农村医学等专业建设,发展具有民族特色和区域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培养民族传统特色手工艺传承人和技能人才。

10.支持临夏州与省内外职业学校建立健全联合办学机制,采取校校联合、校企合作等办学模式,通过“1+2”、“2+1”、“1+1+1”等办学形式,每年向省内外示范性中职学校选送一大批初中毕业生和“两后生”接受中职教育,并协调落实中职教育的各项优惠政策。

11.积极指导临夏州进一步加强中职免费教育政策宣传和生源组织等工作。从2013年起,在临夏市先行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在全州实行免费中职教育并补助生活费,并将“两后生”全部纳入免费教育范围。从2014年起,在临夏州开展“9+3”免费职业教育试点工作,免除在校生学费和住宿费,并发放生活补助费等。

12.拓宽升学渠道,对成绩优秀且希望继续升造的中职毕业生,每年按30%左右的比例对口升入高职院校。从2014年起,在“三职生”考试和中高职“2+2+1”(中职2年、高职2年、企业1年)、高职本科“2+2+1”(高职2年、本科2年、企业1年)和硕士研究生“4+2+1”(本科4年、硕士2年、企业1年)等现代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试点中,对临夏州籍学生予以政策倾斜。

六、高等教育

省教育厅积极指导和大力支持临夏州创办普通高等学校,填补全州无普通高校的空白。调整普通高校招生政策,积极争取扩大普通高校少数民族预科招生计划和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鼓励和支持毕业生到发达地区实现有质量的就业和开展自主创业。

13.争取国家民委、教育部等部委支持,力争到2017年在临夏州府所在地建成西北民族大学临夏校区。支持临夏州在做大做强中职学校优势专业、提升办学能力和整合教育资源的基础上,到2018年前后,建成1所具有民族和区域特色的高职学院。

14.争取教育部等部委支持,扩大我省普通高校少数民族预科招生计划和高层次研究生人才招生计划,并向临夏州倾斜,为临夏州经济社会发展培养紧缺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委托兰州理工大学、兰州交通大学等省属高校,每年为东乡县、积石山县定向招收20名(东乡族10名、保安族和撒拉族各5名)学生,培养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紧缺的理工科技术人才。依托甘肃中医学院等高等院校资源,加强对回族医学资源的整理、开发和研究。

15.充分利用各项就业和创业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临夏州籍高校毕业生到发达地区实现相对稳定的就业;结合当地经商创业传统,为临夏州籍高校毕业生开辟自主创业的绿色通道。

七、继续教育

省教育厅积极支持临夏州大力发展非学历继续教育,稳步发展学历继续教育,广泛开展城乡社区教育,加快各类学习型组织和农村、社区学习中心建设,积极构建学习型社会。

16.支持临夏州健全继续教育激励机制,推进继续教育与工作考核、岗位聘用、职务(职称)评审、职业注册等人事管理制度的衔接。鼓励个人以多种形式接受继续教育,支持用人单位为从业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提供条件。进一步健全扫盲教育长效机制,将劳动力转移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与扫盲工作结合起来,大力开展对复盲人员的后续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劳动力素质和脱贫致富能力。

八、特殊教育

省教育厅支持临夏州加快特殊教育发展,建立健全以特殊教育学校为主,以普通学校附设特殊教育班和随班就读为补充的特殊教育办学体系。积极发展残疾人远程高等教育。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提高残疾人教育水平和职业技能。

17.加大对临夏州特殊教育发展的支持力度。到2017年,为临夏州建成1所覆盖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为一体的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积极创造条件,强化随班就读,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

18.在临夏州优先全面落实国家关于特殊教育学校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高于义务教育初中学生人均公用经费5倍的标准,并按国家标准落实特殊教育教师岗位补助津贴。

九、民办教育

省教育厅支持临夏州全面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完善激励和引导民办教育发展的机制,依法规范管理民办教育,依法落实民办学校、学生、教师与公办学校、学生、教师平等的法律地位,保障民办学校办学自主权,努力建成一批以新体制机制和育人模式为特色的高水平、高质量的民办学校。

19.指导临夏州出台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重点扶持民办学前教育和中职教育;协同临夏州政府积极争取省财政支持,设立临夏州民办教育扶持资金,每年安排100万元,用于奖励和扶持民办学校发展,并对发展民办教育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学校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

十、民族团结教育

省教育厅高度重视学校在民族团结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按照全省《关于贯彻落实<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实施意见》要求,指导临夏州在各级各类学校开设民族团结教育课程,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积极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荣辱观、“四个认同”和“三个离不开”等主题教育活动,推动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引导广大师生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祖国观、民族观、宗教观,全面提升师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增强中华民族自豪感和凝聚力。

20.加强民族团结教育资源库建设,开发具有民族地域特色的民族团结教育教材和教辅资料,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民族团结教育教材纳入地方课程免费教科书。加强民族团结教育教师培养培训,提高民族团结教育实效性。争取国家和省直有关部门支持,依托现有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文化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资源,建设一批民族团结教育基地。到2017年,在临夏州建成1个州级民族团结教育实践基地。到2020年,在全州每个县(市)建成1个县级民族团结教育实践基地。

十一、教师队伍

全面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有关政策,把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作为支持临夏州教育跨越发展的关键环节;全面加强教师培养、补充和培训工作,不断提升教师立足岗位、热爱事业的归属感和荣誉感;建好一批异地培养平台和本地培养基地,努力为临夏州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21.在组织实施全省教师招聘考试过程中,每年从招聘指标上给予临夏州更大幅度的倾斜照顾,切实解决教师数量不足、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实施临夏州优质师资引进工程,建立省、州、县(市)按比例配套的分担机制,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优厚条件,为临夏州各级各类学校引进优秀教师。

22.争取教育部和省内外师范院校支持,采取定向就业培养方式,为临夏州培养优质师资和紧缺专业教师。从2014年开始,争取北京师范大学等教育部6所直属师范类高校、兰州大学、天津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等省内外高等院校,每年为临夏州中小学和职业学校培养300名紧缺专业教师。

23.通过教师培训“国培计划”和“民培计划”,进一步加大对临夏州教师培训的扶持力度,到2015年,完成骨干教师全员培训。协同临夏州政府积极争取项目支持,为临夏州建设1个功能齐全的教师培训中心。支持临夏州实施《2013—2015年教师培训工作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培训7000名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

24.协同临夏州政府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政府出台政策,为临夏州在岗教师增加津补贴,提高“特岗计划”教师待遇。在教师职称评聘时对临夏州予以倾斜照顾,适当提高中高级职称教师的比例;对符合条件的在职教师按时评审,对评审取得资格的教师及时按岗聘用。在组织实施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项目时对临夏州给予倾斜照顾。积极争取出台政策,对为临夏州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给予表彰奖励并大力宣传。

十二、教育信息化

省教育厅积极协调和争取省工信委等有关部门与企业进一步支持临夏州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建立与国家信息化标准相衔接、符合临夏州实际的教育信息化体系,提升学校现代远程教育能力和水平,以信息化建设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

25.整合各类教育信息化项目,加大扶持倾斜力度,特别加强对农村地区薄弱学校信息化建设的帮扶,加快临夏州教育信息化建设进程。到2017年,临夏州中、小学入网率分别达到90%和70%,中职学校入网率达到100%。到2020年,建成覆盖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网络系统,实现教育资源“校校通”、“班班通”、“人人通”。

十三、对口帮扶

省教育厅协同临夏州政府积极争取国家和我省出台对口帮扶临夏教育发展的政策;在组织实施“东部地区学校对口支援西部贫困地区学校工程”、“省内大中城市学校对口支援贫困地区学校工程”、“省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支援贫困地区学校工程”等帮扶项目时,进一步加大倾斜力度,促进临夏州教育跨越发展。

26.协同临夏州政府积极争取国家和我省出台对口帮扶临夏教育发展的帮扶政策,由东部发达地区、省直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对口帮扶临夏州8个县(市)。借鉴“双联”工作模式,省教育厅每位厅级干部联系帮扶临夏州1个县(市),各业务处室每年为临夏州教育至少办1件实事。

27.组织省内一批省属高校、优质中小学和重点职业学校,建立“一对一”帮扶机制,帮助临夏州受援学校解决实际困难。组织西北师范大学、兰州城市学院等高校帮扶临夏州开展中小学教师培训,组织省内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在专业设置、“双师型”教师培训、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对临夏州职业教育开展对口帮扶,组织省内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优质义务教育学校通过互派校长挂职、教师支教等方式对临夏州予以对口帮扶,组织由省级示范性幼儿园骨干教师组成的“学前教育支教团队”开展对口支教活动。在组织实施“三区”人才计划教师专项计划时向临夏州予以倾斜,每年选派200名省级骨干教师、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和教学能手到临夏州进行一学期的“送教下乡”支教活动,充分发挥“帮、传、带”作用。

28.积极协调和争取国内大型企业、民间组织、社会团体等开展对临夏州教育的对口帮扶工作。积极争取国际援助项目,优先安排在临夏州。

十四、保障措施

省教育厅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直部门支持,进一步提高保障能力,进一步加大倾斜力度,为临夏州教育事业跨越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29.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将义务教育免费保障机制政策向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延伸,并为农村在园儿童免费提供营养餐;逐步提高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寄宿生生活费和取暖费补助标准;逐步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制订并逐步提高学前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校学生生均综合定额基本标准和学生人均财政拨款标准;进一步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加大资助力度,确保每一个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30.积极争取国家和我省有关部门支持,实施临夏州学校温暖工程,解决临夏州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农村中小学和幼儿园取暖问题。到2017年,临夏州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和乡镇以上学校实现集中供暖和锅炉供热,大部分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学点实现以电取暖等多种形式的供暖;到2020年,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实现集中供暖、锅炉供热或以电取暖。

31.各类教育项目和资金向临夏州倾斜。加强临夏州中小学功能用房、体育场馆、附属设施建设,购置更新各类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加快中小学标准化建设步伐。争取教育部、财政部和省财政厅支持,利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为临夏州建立青少年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为实施素质教育提供条件保障。

32.协同临夏州政府积极争取国家和省财政支持,每年筹措资金3000万元,主要用于学前教育、职业教育和教师队伍建设,解决制约临夏州教育发展最紧迫、最重要的困难和问题。争取国家和省财政支持,帮助临夏州化解幼儿园、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的债务。

33.建立健全定期协商机制。省教育厅和临夏州委、州政府每年召开1次教育工作专题座谈会,研究解决临夏州教育改革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34.加强教育督导和教育科研工作。督促临夏州及所属县市尽快按照《国家教育督导条例》健全督导机制,保证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落实各级政府发展教育的责任。加强民族地区教育理论与政策研究,提高政府决策和科研水平。

35.省教育厅在全面实施本行动计划的同时,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后续出台的有关政策与措施,推进临夏州教育事业跨越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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