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全市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意见的通知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全市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甘肃省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定政办发[2013] 20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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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10-2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全市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0月21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的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切实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进一步加强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促进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清形势,增强搞好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我市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开始在农业生产中推广的农用地膜覆盖栽培技术,由于增温保墒效果好,农作物增产显著,目前已成为农业生产中的常规应用技术,在玉米、马铃薯、中药材、蔬菜等各类作物栽培中得到了广泛应用。特别是近年来,随着全膜双垄沟播技术的大面积推广,地膜使用量呈快速增长态势。同时由于设施农牧业的快速发展,各类棚膜的应用范围也不断扩大,数量持续增加。据统计,2012年全市农膜应用面积达433.8万亩,使用总量达到2.5万吨,由此引发的残留污染问题也日渐突出:一是破坏土壤结构,引起土壤次生盐渍化,降低土壤肥力;二是影响肥效发挥和作物长势,致使产量下降;三是残留农膜与秸秆容易混杂,家畜误吃后,阻隔食道、影响消化;四是部分农膜从农田捡拾出来后被随意丢弃,污染农村生态环境。
从2010年开始我市启动了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当年回收废旧农膜0.24万吨,回收率仅为12%;2011年共回收利用废旧农膜0.77万吨,回收率为37.8%;2012年共回收利用废旧农膜1.43万吨,回收率达到56.5%。尽管我市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初见成效,但仍然存在对残膜危害认识不足、缺乏扶持资金、回收体系不健全等不容忽视的问题。为此,进一步加强废旧农膜的回收利用工作,有效防治农田“白色污染”已成为当前农业资源环境保护中刻不容缓的工作之一。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生态文明建设战略,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生产体系为目标,以技术创新为动力,以制度创新为保障,加大政策扶持,加强监督管理,按照“减量化、资源化、再利用”的循环经济理念,以加工企业为核心、回收站点为支撑、使用农户为基础,建立全市回收利用体系,促进废旧农膜的回收和再生利用,有效防治农业面源污染。
(二)基本原则
1.引导扶持。政府鼓励生产和使用环保型、易回收的农膜,鼓励和扶持废旧农膜回收及加工,市县区财政将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专项资金对回收企业进行扶持。
2.属地管理。按照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市政府与县区政府、县区政府与乡镇政府在年初签订目标责任管理书,根据每年农膜的使用量,制定废旧农膜回收措施和废旧农膜回收计划,确保本区域内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3.建立体系。通过建立健全市级龙头回收加工企业、县区级回收加工企业、乡镇回收站、村级回收网点的4级回收利用加工体系来保证全市废旧农膜实现全面回收利用。4.分片包干。由各废旧农膜加工企业实行分片包干的办法,对乡镇回收站回收的废旧农膜,统一打捆拉运,集中加工。
(三)目标任务
经过三年左右的努力,在全市扶持一批有较大影响、辐射带动作用明显的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加工企业,建立完善市县乡村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体系,到2016年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率达到80%以上,实现废旧农膜资源化循环利用。
三、把握关键环节,努力提高回收利用水平
(一)加强科技创新与推广应用。在农业生产中推广加厚地膜或可降解地膜,严禁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在0.01mm以下的地膜,提高废旧农膜的可回收性。优化农艺措施,示范推广适时揭膜、机械捡拾等有利于废膜回收的农业技术。鼓励废旧农膜回收加工企业加强技术创新,改进塑料产品再生生产工艺,提高产出率,扩大深加工范围。
(二)建立健全废旧农膜管理体系和回收体系。加强市县区农业环保体系建设,充实工作人员;县区农业环保站要配备专职主任专门负责此项工作;成立乡镇农业环保站,由各县区农业环保站和各乡镇政府实行双重管理(以县区管理为主),落实办公场所,配备工作人员,具体从事本乡镇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市县乡村4级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体系,在全市筛选一批符合条件的废旧农膜回收加工厂为市级龙头企业,完善管理制度、开展精深加工,引导带动全市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升级;筛选一批运行规范、手续完备的回收加工厂建设为县区级企业,负责废旧农膜从乡镇回收站至企业的运输和再生塑料颗粒的初加工;每个乡镇均建立回收站,负责本乡镇废旧农膜从村级回收点至乡镇的运输和贮存;每2—3个村建立1个村级回收点,确定专人,负责捡拾、收集、暂时贮存责任区域内废旧农膜。
(三)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积极争取国家项目资金和省级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废旧农膜回收加工企业。市县财政每年预算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支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开展新型农膜示范应用和废旧农膜回收再利用的技术推广、宣传培训等工作;市上对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成绩突出的县区,经考核后给予奖励,以奖促治。各县区根据每年地膜覆盖面积,按照每万亩2万元的标准由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乡、村两级回收站点的建设补贴以及运输、贮存、捡拾环节补贴。
(四)加大对废旧农膜回收加工企业的扶持。坚持“扶大、扶优、扶强”的原则,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鼓励支持建设废旧农膜回收加工企业,实行授牌备案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废旧农膜回收加工企业,经申报、考核后认定为市级及县区级回收企业,并在今后申报各类项目资金上给予重点倾斜。适量安排补助资金,引导中小型初级加工企业开展技术改造,提升产能规模,提高利润空间,以最大限度地调动和激发民间资本开展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的积极性。
四、强化保障措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要将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纳入市县区目标管理考核范围,确保建立工作长效机制。各县区要把废旧农膜回收利用、防治农业面源污染作为推进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促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在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扶持政策的基础上,通过认真调研、科学论证,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出台本县区相关配套扶持政策。
(二)明确工作职责,加强部门协作。建立由农业部门牵头,环保、财政、科技、金融、税务、宣传等部门参加的协调机制,明确分工,加强配合,共同推进。农业部门负责废旧农膜污染防治和回收利用的技术指导、试点示范,组织开展废旧农膜残留污染及资源调查;环保部门要给废旧农膜回收加工企业搞好技术指导,防止生产过程中造成二次污染;财政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安排预算,落实资金投入;科技部门要加大对废旧农膜污染防治的科技研发和技术推广;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废旧农膜污染危害和农膜科学使用知识;金融、税务部门要细化落实对废旧农膜回收加工企业的信贷支持、税收优惠措施。
(三)加强监督管理,完善回收制度。各乡镇要与企业签订包片回收合同,由市县区农业环保站在秋收后、春播前等回收关键时间组织定期不定期专项督查,督促相关企业及回收站点履行职责,确保责任片区内废旧农膜的全面回收。
(四)加强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要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的宣传培训,提高全社会对废旧农膜污染危害的认识,引导农民群众科学使用农膜,自觉捡拾、集中堆放、主动交售废旧农膜,引领农村地区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生态文明的良性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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