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全市村级残疾人专职委员误工补贴标准的通知

颁布单位:甘肃省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金政办发〔2014〕87号
颁布日期:2014-08-0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全市村级残疾人专职委员误工补贴标准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4〕87号

永昌县、金川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金昌市委、金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市委发〔2010〕9号)精神,不断巩固拓展“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创建成果,进一步调动基层残疾人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好地服务残疾人。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从2014年1月起,将全市村级残疾人专职委员误工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250元提高到300元,提标资金50元由市、县(区)财政按6:4的比例,分别在各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列支。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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