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市重点招商项目推进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4-03-2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市重点招商项目推进工作的通知

兰政办发【2014】5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

为了进一步做好2014年度全市招商项目推进落实工作,提高项目开工建设率、资金到位率和建成投产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度计划及责任管理体系

(一)2014年招商项目推进落实工作重点

2014年招商项目推进落实工作以第19届兰洽会签约项目以及全市正在执行的符合国家、省、市产业导向规定的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高新技术项目,1亿元以上的工业项目,3亿元以上的其他产业项目以及5亿元以上的基础设施招商引资合同项目为重点,加强项目推进工作。截至2013年12月底,全市正在执行的、符合以上条件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共369个,投资总额4389.23亿元,目前已开工项目301个,项目开工率81.57%,到位资金1138.96亿元,资金到位率25.95%,未开工项目68个,投资总额1043.46亿元。369个重点推进招商项目中投资10亿元以上项目133个,投资总额为3707.22亿元。

(二)总体目标

1.2014年底,以县区、园区为统计单位,全市结转未开工项目要全部开工建设(除特殊原因外),结转项目资金到位率在原有基础上增长不低于20%。

2.第十八届兰洽会签约项目在第二十届兰洽会开幕前全部开工建设,2014年底累计资金到位率达到50%以上(不包含世纪金源项目)。

3.第十九届兰洽会签约项目在第二十届兰洽会开幕前全部开工建设,累计资金到位率达到40%以上。2014年底累计资金到位率达到50%以上。

4.全市投资10亿元以上重大招商项目在第二十届兰洽会开幕前全部开工建设,2014年底累计资金到位率达到40%以上。

(三)推进进度计划

各县区、园区按照市政府的有关要求对符合条件重点招商项目进行了认真梳理,经过认真分析和统筹安排,结合各自实际情况,确定了本县区、园区项目2014年度开工建设和资金到位计划,明确了项目开工率和资金到位率指标,并分月对逐个项目制定了进度计划。

市政府项目落地办对进度计划情况进行了汇总整理,分类制定《全市2014年招商引资项目任务分解及推进落实手册》,加强对重点招商项目的监督管理。

1.第19届兰洽会签约项目共计137个,投资总额1158.01亿元,截至2013年12月底,已开工项目107个,到位资金373.62亿元。计划到第20届兰洽会开幕前全部开工建设,计划累计到位资金581.15亿元,资金到位率达到50.19%;计划到2014年年底,累计到位资金818.82亿元,到位资金率达到70.71%。

2.园区签约结转项目(不含第19届兰洽会签约项目)共计57个,投资总额802.82亿元,截至2013年12月底,已开工项目52个,到位资金220.33亿元。计划到2014年年底前全部开工建设,计划累计到位资金411.85亿元,到位资金率达到51.3%。

3.县区签约结转项目(不含第19届兰洽会签约项目)共计175个,投资总额2428.4亿元,截至2013年12月底,已开工项目142个,到位资金545.01亿元。计划到2014年年底前全部开工建设,计划累计到位资金1061.41亿元,到位资金率达到43.71%。

按照计划积极推进,截至2014年底,三类项目2014年年底前全部开工建设,项目开工率较2013年度增长18.43%。2014年度计划到位资金1153.14亿元,累计到位资金达到2292.08亿元,资金到位率达到52.22%,较2013年底增长26.27%。

(四)责任管理体系

进一步加强项目推进落实工作责任管理,对正在执行的369个重点招商引资项目逐个确定产业包抓领导、项目责任单位及责任领导,构建了严谨、务实、可行的责任管理体系,其遵循的主要原则是:

1.对已经确定过市级、县级包抓领导的项目,再次进行细化明确,继续实行市级、县级领导包抓。包抓领导岗位发生变更的,由现任领导继续实行项目包抓制度。369个重点推进招商项目中,56个项目被市重大项目办列入全市重大项目,包抓领导及责任单位遵照市重大项目办确定的执行。

2.对未明确过包抓领导的项目,按照“产业主管、归口分类”的原则,县区项目的市级包抓领导为项目所属产业的市级分管领导,负责项目推进落实工作的统筹指挥。对口产业组牵头单位为市级综合协调和统筹推进单位,负责协调解决市级层面存在的问题。园区项目的市级包抓领导为园区主要负责人。

3.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区、园区主要领导为本县区、园区的包抓领导,对年度项目开工率和资金到位率负总责。

4.按照产业分类确定项目本县区、园区分管领导,负责制定项目推进落实年度计划落实方案并监督落实。

5.按照工作分工,各产业组牵头单位要进一步分解任务目标下达给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做好项目推进工作的市级统筹管理和推进落实。各县区、园区要明确每个项目的责任单位和责任领导,负责落实项目进度计划及落实方案的执行,对项目月进度计划的实施落实负责。

二、工作要求

为了保证年内各项任务指标的按期完成,各县区园区要抓紧落实,跟踪推进。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完善项目推进落实的责任体系,按照要求明确主管领导、分管领导以及责任单位领导的职责分工,全方位、多层次的抓好项目推进落实工作。二是进一步摸清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梳理出10亿元以上重大招商项目、未开工项目、在建项目及终止项目的详细情况,分类分析研究,找准未开工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对策,需要市级层面解决的有关事宜,及时上报市政府项目落地办公室统筹解决。三是要加强项目协调服务。主动介入,从项目开工建设相关的项目报备、规划衔接、土地征用、拆迁工地、设施配套等突出问题入手,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各类“瓶颈”问题,促使未开工项目尽快落地建设,开工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四是要加强项目信息报送,严格执行项目推进信息报送制度,以便于及时调整或加强项目推进决策。各县区、园区负责汇总整理当月项目推进落实工作情况和计划指标完成情况,于每月25日之前报送至市政府项目落地办公室,每个项目按照任务节点完成相关工作后,向市项目落地办公室报备,提供进度任务完成的相关资料。各县区、园区要按时上报各类报表和有关材料,未按要求时间上报、填报内容不完整的将实行相应的考核扣分,项目推进落实及信息报备工作将纳入招商引资工作年度目标考核进行评比。

三、落实措施

为了进一步做好2014年度全市重点招商项目推进工作,通过建立、细化、完善以下五个方面的制度,抓好项目的协调服务和监督管理。

1.建立完善工作报告制度,确保领导包抓落实到位。

各县区、园区项目落地办原则上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县区、园区包抓领导推进工作报告会,产业牵头单位原则上每月组织召开一次产业组成员单位责任领导推进工作报告会,总结项目落地推进工作的最新进展、分析存在的问题,总结包抓领导对包抓项目所做的具体工作、解决的问题困难、取得的实际效果,并形成会议纪要报市政府项目落地办和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市级包抓领导推进工作报告会,协调和指导招商引资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推进工作意见和建议,由市政府项目落地办和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负责推进落实。

2.建立完善企业信息反馈制度,及时掌握项目推进进展情况。

各县区、园区落地办及产业组牵头单位要加强与来兰投资企业的联系对接,与投资企业构建有效的信息交流、反馈平台。深入企业了解情况,及时研究解决企业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逐步建立外来投资企业投诉受理和包抓领导协调解决问题工作信息反馈制度。一是由县区、园区落地办及产业组牵头单位负责,每月定期从投资企业收集包抓领导、产业单位、责任单位所做的具体工作和解决的问题事项,全面掌握包抓领导、产业单位、责任单位协调服务和推进落实的具体工作情况。县区、园区落地办和产业小组牵头单位将企业反馈信息汇总整理后报市政府项目落地办,市政府项目落地办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对工作报告与企业反馈信息不符的进行核实,对虚报、瞒报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问责。二是由县区、园区及产业组牵头单位负责,及时收集、受理投资企业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全面摸清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切实解决企业反馈的有关问题。县区、园区项目落地办负责核实筛选需要市级层面协调解决的有关事宜,及时上报市政府项目落地办公室统筹协调解决。

3.建立完善限时督办制度,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根据企业反馈的信息和县区、园区落地办及产业组牵头单位掌握的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属县区、园区职权范围内的,县区、园区项目落地办要在5个工作日内研究处理解决意见并向投资企业告知办理部门、处理意见,承诺办结时限;需要市级层面协调解决的相关问题,由县区、园区项目落地办及时向项目对应的产业牵头抓总单位进行沟通对接,及时提请项目市级包抓领导协调解决。需要市级层面协调解决的综合、重大问题,各县区、园区及产业牵头单位即时报市政府项目落地办公室,由项目落地办公室提请指挥部指挥长组织协调解决。

4.建立完善监督管理制度,落实项目推进工作责任追究及考核奖励。

加强项目推进工作的监督检查,由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项目落地办、市监察局、市经合局共同负责,定期、不定期的对项目计划的推进落实情况、协调议定事项和限时办结情况进行督查,落实工作问责机制。将全市重点招商项目推进落实情况纳入各县区、园区及市直有关部门招商引资年度工作任务考核及奖励评比。

5.建立完善通报排名制度,定期公布项目推进工作进展情况。

市政府项目落地办公室采取“月通报、季排名”的方式,对全市重点招商项目计划进度完成情况和未完成进度的单个项目进行通报和排名,通报、排名情况将上报市四大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发各县(园)区党委、政府以及市直有关部门。对任务完成情况相对较差,排名连续靠后的县区、园区和市直有关单位追究有关责任。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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