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落实省政府污染减排预警监控整改目标任务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落实省政府污染减排预警监控整改目标任务的通知
| 颁布单位: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兰政办发【2012】34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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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11-2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落实省政府污染减排预警监控整改目标任务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明确预警目标,细化任务分工,确保完成我市主要污染物减排的年度控制目标,根据省政府《关于实行预警监控确保完成全年污染减排目标任务的通知》(甘政发﹝2012﹞119号)精神,现对2012年全市污染减排预警监控项目整改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并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和掌握目前我市污染减排的现状
按照《甘肃省2012年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要求,今年我市二氧化硫排放量应控制在10.5146万吨以内,与2011年相比上升幅度不超过0.56%;氮氧化物排放量应控制在11.109万吨以内,与2011年相比上升幅度不超过9.07%;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应控制在5.388万吨以内,比2011年削减5.63%;氨氮排放量应控制在0.9366万吨以内,比2011年削减7.85%。截止9月底,我市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0.8236万吨,与2011年相比上升2.96%,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5.5464万吨,比2011年削减2.85%。截止目前,列入今年我市污染减排计划的榆中县夏官营污水处理厂等部分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进度滞后,没有达到年度计划进度要求;兰铝自备电厂火电机组脱硝项目还未开工;西固电厂脱硫项目、榆钢焦炉煤气脱硫项目还未达到目标要求;部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及养殖小区污染减排项目进展缓慢。整体来看,与省上下达的计划目标任务还存在较大差距,现状不容乐观,形势依然严峻。
二、要突出重点
抓好各项目标任务的整改落实
(一)榆中县政府负责加快夏官营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建设进度,确保于2012年12月31日前完成工程量的30%,保证按期解除黄色预警并解除挂牌督办。
(二)相关县区政府要加快规模化畜禽养殖业减排工程和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步伐,确保在2012年11月底完成25家年度减排任务,按期完成蓝色预警监控整改任务。
(三)市建设局要加快建设西固污水处理厂配套的西新线等污水收集管网,使运行负荷率达到75%。市城投公司尽快排查出水氨氮不达标原因,制定整改方案,并确保在2012年11月30日前完成环保验收,发挥减排效益,保证按期解除蓝色预警。
(四)兰州中铁水务公司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盐场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运行,并在2012年11月30日前完成环保验收,发挥减排效益,保证按期解除蓝色预警。
(五)红古区政府要加快海石湾、窑街污水处理工程前期工作进度,确保在年内开工建设,按期完成限期整改任务。
(六)永登县政府要强化管理,确保永登县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稳定达标运行,并确保在2012年11月30日前完成环保验收,发挥减排效益,按期完成限期整改任务。
(七)皋兰县政府要加快皋兰县污水处理工程进度,确保在年内建成主反应池,按期完成限期整改任务。
(八)兰州西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要加快1号机组脱硫增容改造工程建设进度,确保在今年12月底前建成投运,按期完成限期整改任务。
(九)酒钢集团榆中钢铁有限公司要尽快完成焦炉煤气脱硫工程烟气在线监控设备的安装工作,抓紧调试运行,确保出口硫化氢浓度达到设计要求,并在2012年11月30日前完成环保验收,发挥减排作用,按期完成限期整改任务。
三、要强化责任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有关县区政府和市政府相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污染减排预警监控整改工作,切实增强整改工作的紧迫性和责任感,真正将整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抓住年底前的有限时间,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务求实效,完成年度任务。
(二)狠抓落实、责任到人。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相关部门要按照“周调度、月通报”的总体要求,务必于每周五12:00之前,以书面形式将整改任务进展情况报市环境污染治理行动指挥部办公室(市环保局)。整改任务完成后,及时书面申请解除预警监控。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形势分析和调度,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加强督导、按期完成。市监察局、市环保局、市政府督查室和市效能办对预警监控、挂牌督办项目要通力合作,合力推进,切实加大督查力度,及时掌握整改进展情况,督促有关单位抓紧整改落实,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对未能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的县区、部门和项目所属单位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问责,同时年终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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