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春耕化肥等农资生产供应保持价格稳定紧急通知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1年春耕化肥等农资生产供应保持价格稳定紧急通知的通知
| 颁布单位: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03-1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做好2011年春耕化肥等农资生产供应保持价格稳定紧急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中央、省属在兰有关单位:
现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春耕化肥等农资生产供应保持价格稳定的紧急通知》(甘政办发电〔2011〕3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切实做好春耕化肥等物资生产供应工作,保持价格稳定。
关于做好2011年春耕化肥等
农资生产供应保持价格稳定的紧急通知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当前正值春耕备耕季节,做好化肥等农资生产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对保证粮食稳产增收,维护农民利益至关重要,对保持今年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实现“十二五”开好局、起好步的目标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加强当前化肥等农资生产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现就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对稳定农资价格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2010年冬季以来,我省大部分地区旱情加重,特别是2011年春节过后,化肥、农膜等农资价格出现了上涨势头,直接影响到全年粮食生产和价格稳定。为切实解决好当前化肥等农资生产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中的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及涉及企业要把支持“三农”工作摆在重要位置,高度关注化肥等农资生产供应和价格动态,因地制宜地采取工作措施,确保今年粮食生产和价格稳定。
二、着力保证化肥等农资生产供应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铁道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供销总社《关于做好2011年春耕化肥供应工作的通知》(发改经贸〔2011〕150号)要求,认真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保障我省化肥企业正常生产。化肥生产企业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努力克服不利因素,精心组织生产,以满足省内化肥市场需求。省工信委等部门要做好协调,加强产、运、销调度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要认真落实对化肥等农资公路运输的“绿色通道”政策。铁路部门要继续把化肥及相关原材料的运输摆在重要位置,优先安排和保证运力。供销社等农资主管部门和经营单位要加大工作力度,认真做好采购、调运、下放、供应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减少供需缺口,充分发挥农资流通主渠道作用。农牧部门要强化对农民的技术服务,加强冬小麦田间管理,鼓励农民增施返青拔节肥。同时,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手机短信、12316农技服务热线等现代传播手段,向农民传播春季田间管理、科学施肥、科学用药等技术,提高肥料的利用率,从而减轻农民负担。
三、抓紧抓好各项扶持政策的落实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的有关扶持政策,继续对化肥生产用电和天然气实行价格优惠,对化肥铁路运输实行优惠运价并免收铁路建设基金。要切实纠正擅自提高和变相提高化肥用电、用气价格和化肥运输价格的行为,坚决纠正不执行国家优惠政策的违纪违规行为。省农牧厅、省财政厅要积极争取国家弱苗施肥补助资金,预拨农资综合直补资金。化肥、农膜等生产企业要主动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关心和支持“三农”发展,努力把春耕备耕的农资出厂价格保持在去年同期水平。各地要继续做好化肥等农资市场价格监测工作,密切关注价格变动情况并分析预测价格走势,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一旦出现价格异常波动,要随时上报,必要时报经省政府同意后,可启动价格监时干预措施。
四、持续加大化肥等农资市场监管力度全省各级工商、质监、农业、发展改革(物价)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农资市场监管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维护公平竞争的农资市场秩序。要深入开展以农资打假为重点的专项行动,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农资生产、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掺杂使假、虚标含量、偷减养分、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要抓住农时,集中整治化肥区域性质量问题,严厉查办农资违法案件。要组织力量,深入乡村,普及农资法律法规,传授识假辨假知识,深入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不断完善农资打假和监管长效机制。要认真清理农资经营主体资格,严格农资产品市场准入管理,加强农资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严厉查处发布虚假农资广告的违法行为。要加强对化肥生产流通用电、用气和铁路运输价格优惠政策以及各项支农惠农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严厉打击恶意囤积、哄抬价格、短斤少两及不明码标价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保护农民和企业的合法权益。要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和农村价格监督网络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农资市场监管预警机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并做到有报必查、查必有果。
五、积极做好化服等农资淡季储备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已建立的“企业储备、银行贷款、政府贴息、市场运作”的化肥淡季储备制度。落实有关储备贴息政策,增加储备数量。各承储企业要严格履行承储协议,认真落实货源,保证数量真实、质量可靠。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对承储企业的指导监督。
六、努力营造良好的市场氛围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宣传和舆论监督工作,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国家和省上为发展粮食生产和稳定价格水平、保障群众生活所采取的各项政策措施,及时发布农资市场供应及价格动态信息,引导群众理性对待农资市场价格变化趋势,防止因心理紧张、恐慌引发抢购、断供等现象,防止新闻“炒作”。要曝光典型价格违纪违法案例,震慑价格违法行为,努力营造良好、稳定的市场环境。
二○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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