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甘肃省2012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甘肃省2012年依法行政考核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颁布单位: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2-05-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甘肃省2012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甘肃省2012年依法行政考核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临州办发〔2012〕16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现将《甘肃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甘肃省2012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甘肃省2012年依法行政考核标准的通知》(甘依法发〔2012〕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请州政府法制办抓好督促落实。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甘肃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甘肃省2012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

甘肃省2012年依法行政考核标准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甘肃矿区,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甘肃省2012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甘肃省2012年依法行政考核标准》已经2012年3月24日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日

甘肃省2012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2年全省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转型跨越、民族团结、富民兴陇的目标,加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的贯彻实施力度,强化监督指导,规范行政行为,为推动全省经济转型跨越发展、社会稳定和谐发展、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进一步完善推进依法行政长效机制。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强化行政首长作为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年度专题听取和研究依法行政工作不少于2次。健全政府领导负责、部门分工落实、社会公众参与的推进机制。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任职前法律知识测试制度,年度举办法制专题研讨培训不少于2次。积极组织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创建活动,培育确定首批示范点,通过会议交流、现场观摩、宣传介绍等形式进行示范推广,促进有条件、基础好的地区率先实现法治政府建设阶段性目标。

二、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依法行政考核工作。以目标责任管理为抓手,充实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内容,细化考核标准,全面落实年初部署、年中督查、年底考核的工作制度。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创新考核方式方法,扩大考核的社会公众参与度。实行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统计台账制度,实现工作的常态化管理。

三、进一步提高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从依法决策、健全决策程序、强化决策责任等重要环节入手,完善决策机制。大力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凡涉及民生的重大决策,都要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严格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决定,确保做出的决策合法合规、科学正确、符合民意。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和风险评估机制,完善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决策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肃责任追究。

四、进一步提高政府立法质量。把社会关注度高、实践急需、条件相对成熟的立法项目作为重中之重,着力破解体制机制障碍,保障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坚持立法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专家学者三结合制度,健全完善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立法机制。推行委托立法,积极建立政府立法咨询员库,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参与立法的工作机制,努力克服立法中的部门利益倾向。注重立法地方特色,突出抓好农村发展、文化发展、食品安全、生态安全等重点领域的立法,做到立法与决策的高度统一。突出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立法,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

五、进一步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发布程序,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公众参与度。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公布等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杜绝漏报、迟报、瞒报等现象,坚决撤销或纠正违法和不适当的规范性文件。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和定期清理及目录公布制度。创新规范性文件审查机制,条件成熟的地区可探索推行规范性文件网上报备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管理制度。

六、进一步创新社会管理方式。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巩固行政审批清理成果,对已经取消、下放、转变方式的行政审批事项,加强后续监管,防止出现反弹。按照国家有关编制管理的法律法规,依法规范机构设置。逐步把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纳入政务公开的范围。健全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探索以“政社互动”为核心的社会管理法治化模式。

七、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透明度。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力度。特别要把面向社会服务的医院、学校、公交、供水、供气、供电、供热等公共事业领域的办事制度、程序条件、服务承诺、收费项目、监督渠道等全部公开。要把“三公经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推进政府上网工程和便民服务网络平台建设。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探索行政执法投诉和执法结果公开。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的检查指导,定期对政务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评议考核。

八、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减少执法层次、下移执法重心的要求,依法合理配置执法权限,深入推进、规范综合执法和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尽快编制出台《甘肃省城市综合管理执法指南》。推动行政执法部门在重点领域之间的协作,加强对协作的指导检查,提升行政执法合力。

九、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行政执法程序建设,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步骤、环节和时限,建立完善回避、公开、告知、听证、说明理由等程序制度。严格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重点解决执法主体不适格等问题。狠抓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和重大执法错案问责制。认真落实案件集体审理、案例参照、公开公示、责任追究等工作运行制度,切实解决行政处罚的随意性和“同案异罚”问题。坚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年度案卷抽查率不低于20%。

十、进一步改进和改善行政执法方式。坚持执法与教育相结合,加强行政执法指导,积极推广轻微问题告诫、突出问题约谈、重大案件回访等柔性执法方式。加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的应用推广,解决执法合法不合理的现象。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行执法文书制作电子化,用科技手段提升执法质量。

十一、进一步贯彻落实行政强制法。把行政强制法作为今年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组织好各级行政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努力做到“人人接受培训、人人参加考试”,确保执法人员全面掌握行政强制法的各项规定。抓紧完成行政强制实施主体和行政强制规定的专项清理工作,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舆论工具,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报道活动,为行政强制法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十二、进一步加大专项监督力度。充分发挥监察、审计等职能作用,加大矿产资源配置、土地出让、国有资产转让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管。加大对财政转移支付、部门预算、非税收入、事业性收费等方面的监管。加大对惠农政策、教育、医疗、就业、社保、住房等民生项目的审计力度,强化对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竣工决算和执行情况的审计。

十三、进一步拓宽行政行为监督渠道。深入贯彻《甘肃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坚持依法行政报告制度。探索有效的监督形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监督员等参与执法监督检查活动。重点围绕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专项治理,力求解决一个问题,规范一个领域。建立健全社会公众和媒体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机制,构建言路畅通、办理快捷、反馈及时的社会监督运行机制。

十四、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紧紧围绕把行政复议打造成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这一主线,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加大行政复议工作的宣传力度,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健全和完善各类制度,规范案件的受理和审理方式,规范行政复议档案的管理,加强重大行政复议决定的报备和行政复议案件的统计工作,进一步提高信息化建设质量和水平,不断完善各类场所的配套建设,配齐办案工具和器材,定期开展学习交流,加大指导监督力度,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工作办案质量和水平。

十五、进一步完善行政调解机制。拓展行政调解领域,完善加强信息沟通、案情研判和执行协作,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和行政审判工作联系制度,构建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机制。完善行政复议与信访的衔接机制,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结合“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十六、进一步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完善新闻发布制度,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出一批依法行政的先进典型,组织策划依法行政宣传活动。在条件成熟的市县和税务、工商、交通、农牧等系统组织开展依法行政“宣传月(周)”、“知识竞赛”、图片巡回展览等活动。加强政府法制网站建设,切实做好法制宣传和信息公开,充分发挥信息服务领导、服务决策和指导工作的作用。结合“联村联户、为民富民”活动,广泛组织法制工作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送法等活动。

十七、进一步加强理论研究和法治文化建设。针对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前瞻性和对策性调查研究,通过理论创新指导和推进工作。全面贯彻建设文化大省要求,把法治文化建设与政治、经济和社会等各项事务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积极组织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人员以及从事法律服务、法制宣传、法律援助的工作人员,引导群众参与法治文化建设,引导媒体主动承担起公益性法治文化建设的社会责任,为建设法治政府提供强有力的文化动力。

十八、进一步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切实加强法制机构建设,重点解决县级政府法制机构薄弱、人员不足、经费保障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使法制机构的规格、编制与其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适应。加强政府法制培训基地建设,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举办好全省政府法制干部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提升高级培训班,进一步提高政府法制干部的法律素质和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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