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改局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东省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潮府办〔2009〕67号
颁布日期:2009-10-1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转发市发改局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

潮府办〔2009〕6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市各开发区管委会:

市发改局《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碰到的问题,请迳向市发改局反映。

二○○九年十月十九日

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

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09年是我市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挑战,推进“十一五”规划顺利实施、实现“五年大变化”的关键一年,深化改革任务十分艰巨。各县区、各部门要以解放思想为引领,以改革开放为动力,围绕“科学发展、先行先试”这一主线,继续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不断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确保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省发改委《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09]39号),结合《珠三角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和省委省政府粤东地区现场会议精神,现就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省委十届五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加大体制创新力度,着力消除制约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体制性障碍,突出重点,点面结合,分类推进,力争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进展,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1、推进政府机构改革。按照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着力转变政府职能,理顺职责关系,优化组织结构,减少管理层次,提高行政效能。实施市政府机构改革,指导和推动县区政府机构改革,继续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加强政府对社会公益事业的引导,抓紧研究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强化政府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按照省关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部署和试点的要求,制定我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实施方案,积极稳妥地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由市编办牵头组织实施)

2、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省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强对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领导,认真制订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工作,切实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加强对各县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检查、指导,推进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不断深化。积极探索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制度,配合推进“网上审批”和“并联审批”。(由市行政审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

3、完善行政公开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按照全省电子监察工作会议提出的电子监察建设工作任务和全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工作会议要求,继续完善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创新审批机制,建立并联审批制度,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加快面向公众的网上行政审批网站建设。按照《广东省县(市、区)级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实际方案》,在今年10月底前完成监察系统和审批系统的建设任务。督促推进省重点项目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并制定电子监察业务规范和管理制度,安排专人在线监督。(由市监察局牵头组织实施)

4、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建立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和审批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修订出台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工作规定。研究出台加快推进市重点项目建设试行办法。(由市发改局牵头组织实施)

5、推进财政体制改革。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民生和公共事业的投入,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完善市对区财政管理体制,进一步调动市、区两级政府理财的积极性。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财务核算集中监管改革以及绩效评价体制改革,强化对预算的管理和监督。完善非税征管电子信息化系统建设工作,对市直单位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罚没收入全面实现上线征收。全面开展村级财务管理方式改革。(由市财政局牵头组织实施)

6、健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履行国有资产收益监缴职能。继续加快国有企业改革步伐,做好部分劣势企业依法依规退市工作。进一步清理国有资产,探索建立健全企业财务快报、会计决算和国有资产统计等规章制度,逐步建立完善国有资产评估制度。(由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组织实施)

(二)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7、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加强对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由农业部门牵头,发改、科技、财政、人事编制、劳动保障、海洋渔业、水利、林业等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认真组织实施好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根据《广东省政策性能繁母猪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精神,继续做好能繁母猪的政策性保险试点工作。深入调研,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试点工作,培育土地流转市场,规范流转行为,鼓励引导农户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由市农业局牵头组织实施)

8、深化征地制度改革。深化征地制度改革,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积极探索建立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加强土地用途管制,完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制度。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结合实际研究制订我市农村宅基地登记、确权措施,加快农村土地(包括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加快对旧村庄的改造,引导农村兴建农民公寓;支持对城中村的老宅基地的改造、开发。(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组织实施)

9、推进扩大林权制度改革。依法进行林权勘界、登记工作,核发全国统一式样的林权证。减轻林地经营者负担,依法足额支付林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林木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林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实行商品林、生态公益林分类经营管理。严格控制生态公益林采伐。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允许山林经营者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建立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体系,推进林业投融资改革,完善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由市林业局牵头组织实施)

10、创新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改进和提升农村金融服务,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为农村地区提供符合其特点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鼓励县域内金融机构将新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扩大农村消费信贷市场,积极办理农业生产所需消费贷款,支持农民购买中高档耐用消费品、农民子女接受高等教育、购房建房等消费贷款。增强农村信用社的支农功能,加强对已兑付专项票据农村信用社改革进展情况的监测考核工作。(由市人行牵头组织实施)

(三)加快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

11、大力发展现代金融市场。构建多元化的投融资体系,鼓励设立信用担保公司和投资公司,抓紧做好小额贷款公司的筹建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农信改革,加大对农信社的资产注入工作力度,争取全面完成农信联社一级法人治理结构,开展组建农村商业银行的基础性工作。积极推进企业上市工作,鼓励企业多渠道上市融资。积极引导和鼓励具备条件的优质企业上市,支持潮州市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广东凯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的申报上市工作。(由市金融办牵头组织实施)

12、优化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构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大力发展中小企业综合服务机构和社会化专业服务机构,支持中介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经营管理、市场营销、技术支持、投资融资、人才培训等服务,提升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提高非公有制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企业技术创新基地、技术创新中心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利用省中小企业专项资金、挖潜改造资金和节能专项资金,优先支持经国家和省认定的各类园区尤其是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区的非公有制企业加快产业升级,支持非公有制企业采用节水、节能、节材工艺以及综合利用废料、废水、废气等技术改造。扶持流通领域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全面推进流通服务业结构优化升级,争取省级现代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和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支持服务型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现代流通方式。鼓励工商企业外包物流、研发等业务给服务型非公有制企业。(由市经贸局牵头组织实施)。

13、继续深化价格体制改革。推进电价综合改革,逐步推行居民用电阶梯式电价,完善峰谷电价,扩大差别电价实施范围。深化水价改革,实施居民用水阶梯式水价等节水价格措施。大力推进环境价格改革,加快建立反映环境使用价格、环境损害成本、污染物处置价格的环境价格体系,合理制定和调整污水、废气、固体废物处理收费标准,研究建立污染物排放指标有偿使用收费制度。积极推进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减少收费项目。大力推进医药价格管理体制改革,扩大政府价格管理的药品范围,创新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管理机制,逐步打破“以药养医”格局。(由市物价局牵头组织实施)

14、加快培育技术市场。大力发展技术市场,结合潮州实际开发能够满足市场需求的新型实用技术、产业共性技术和增强产业竞争力的关键技术,加大对技术市场的培育力度,充分发挥各级生产力促进中心在技术交易、成果转让的中介服务作用,推动我市技术交流和转移,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和产业升级。建设高水平创新平台,多形式、多渠道大力推动省部产学研结合工作,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高校和科研机构为技术依托的产学研合作体系,加大对潮州陶瓷研究院的扶持力度,把潮州陶瓷研究院建设成为国内一流的陶瓷技术创新服务平台。不断深化科研体制改革,以地方特色产业为依托,企业为主体,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组建一批具有较高水平的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由市科技局牵头组织实施)

15、完善开放型经济体系。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落实利用外资政策,努力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大力吸引世界500强企业在我市投资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在我市设立地区总部和研发中心。完善企业“走出去”服务体系,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实施目标市场质量、安全、环保、技术等标准,提高出口产品附加值和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出口比重。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加工贸易企业扩大产品内销。深化与港澳台的紧密合作,发挥我市特色产业和文化底蕴的优势,鼓励工商界、文化艺术界建立多形式的交流合作机制。积极参与同东盟等区域的合作。深化口岸查验模式和作业流程的改革创新,大力推进电子口岸建设。在我市现有各类经济开发区的基础上,创造条件,申报设立出口加工区等特殊经济功能区。(由市外经贸局牵头组织实施)

(四)加快推进社会发展领域体制改革

16、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步伐,推进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改革,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步伐,挖掘招生潜力,适度扩大办学规模,重点发展职业教育,提升普通高中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提高职业教育办学水平。抓好学前教育,切实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公平接受义务教育。加强农村教师配置、培训和交流,促进教师队伍均衡化建设。(由市教育局牵头组织实施)

17、推进医疗卫生改革。推行社区服务站医疗改革试点,完善社区医疗服务中心的标准化建设。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合率和参合水平,加强资金监管,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探索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即时补偿工作。完善疾病控制、公共卫生应急和卫生监督建设,落实重大传染病防控措施。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优化公立医院就医环境,完善服务职能,规范医疗保障的管理措施。(由市卫生局牵头组织实施)

18、深化文化体育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市电影公司、市演出公司和潮州影剧院等经营性文化单位的合并改制工作,推进市图书馆、市群众艺术馆、市潮剧团等事业单位的内部改革。加强对全市文化站的分类指导。进一步加强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建设,着力抓好全民健身活动场地及设施建设,改善群众健身锻炼条件,加强国民体质监测体系和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加强对全民健身工作的指导。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逐步提高体育市场经营效益。以深化体育体制改革为动力,加快体育改革步伐。(分别由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牵头组织实施)

19、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抓好基层劳动保障事务所建设,逐步完善覆盖城乡的就业服务体系。统筹安排劳动者创业所需的生产经营场地,建设创业孵化基地,实施全民技能提升储备计划。加强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管理。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加快社会保险城乡一体化进程,构建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社会保障网。进一步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市级统筹,积极推动有条件的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整合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健全工伤预防、工伤补偿与工伤康复相结合的工伤保险制度。积极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制度,完善工资指导线备案制度,保障企业职工工资合理增长。(由市劳保局牵头组织实施)

20、完善社会救济体系。抓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生活。提高低保工作水平,建立健全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实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适时浮动。推进基层低保工作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低保工作各项制度,规范操作程序。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健全社会扶助机制。抓好优抚保障体系和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建设,促使特殊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由市民政局牵头组织实施)

三、完善改革工作协调推进机制

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改革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上,以改革促发展,以发展促稳定,健全部门间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创新思路、大胆实践,确保2009年各项改革任务顺利完成。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对体制改革的总体规划和统筹安排,密切跟踪、督促检查各项改革进展和落实情况,加强对各项改革的指导与协调。各县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改革工作的领导,对涉及面广、影响重大的改革,一把手要亲自抓。牵头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科学制订方案,明确实施步骤,强化改革责任。相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做好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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