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东莞市2012年度行政执法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颁布单位: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04-2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表彰东莞市2012年度行政执法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东府办〔2013〕6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广东省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有关要求,我市各行政执法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依法行政,为建设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作出了重要贡献,成绩显著,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营造全面建设法治政府良好氛围,推动我市行政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市政府决定授予市农业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局、司法局、教育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发展和改革局、房产管理局、水务局、审计局、海洋与渔业局等11个单位“2012年度行政执法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立新功。同时,希望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和广大行政执法人员,进一步增强执法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真抓实干,奋发进取,为我市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实现高水平崛起作出更大的贡献!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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