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东省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惠府办〔2009〕74号
颁布日期:2009-10-1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

惠府办〔2009〕7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和省、市政府关于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工作部署,全面推进我市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落实“一户一技能”计划,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市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2009年,我市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目标是:全市培训农村劳动力2万人,落实“一户一技能”计划。农村劳动力培训后考取职业资格证书的比例不低于80%,转移就业率85%以上;做好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技能培训及“一户一技能”的各类台帐。培训任务由市统一下达到县、区政府,县、区可将任务分配到有资质的技工学校、中职学校、培训中心、农民工培训基地(以下统称培训学校)。县、区政府是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的主要责任单位,乡镇(街道办事处)是具体责任单位。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农村劳动力资源普查、宣传发动,组织培训学校做好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纳入县(区)长和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年度考核,市政府年中督查,年终进行考核。

二、落实责任分工,抓好资源普查

农村劳动力培训的资源普查及宣传发动责任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具体工作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事务所和村委会负责。

(一)村委会负责本村农村劳动力培训的宣传发动并将填好的《个人信息表》及《村级综合表》(见附件3、附件4)于每月30日前统一报送乡镇(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事务所。

(二)乡镇(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事务所应主动做好宣传发动、组织报名、安排培训等工作,汇总并公布本乡镇(街道办事处)范围的农村劳动力资源普查信息和培训信息,数据要求准确无误。要收集各村上报的信息表格,汇总《乡镇级综合表》(见附件2)于每月3日前上报县(区)劳动保障局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区)劳动保障局每月5日前将《县级综合表》(见附件1)报市劳动保障部门。

(三)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制定工作计划,指定专人负责,实行分工负责制或分片包干制,及时收集、汇总和上报情况。要加强对本地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跟踪服务,确保工作目标任务按时完成。

三、开展合作培训,提高培训实效

培训学校要加强与企业、园区和乡镇的合作,实行校企合作、校园合作、校镇合作,做到送教进厂、送教进村、送教进园。

——开展校企合作。培训学校要与用工企业签订培训协议,明确培训目标和责任,通过在企业设立培训基地,形成长期合作关系,要按照企业的培训要求和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结合企业生产实际,聘用企业工程技术人员任教,提高培训的针对性。企业应主动向培训学校提供用工信息、培训信息及订单式培训计划,提供培训所需的场地设备,组织本企业农民工参加培训。

——开展校园合作。加强与高新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特色产业园区的合作,在园区内建立培训基地,使园区内的培训常态化。园区管委会要做好对园区内企业用工需求和培训需求的信息汇总。为培训学校进入园区提供服务,组织园区内企业招用经技能培训的农村劳动力,不断提高园区内企业用工本地化的程度。

——开展校镇合作。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负责组织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主动联系培训学校,提供培训场地和条件,发动和组织本地农村劳动力参加技能培训。培训学校要做好培训的宣传发动工作,将培训信息送到村,做到家喻户晓。要充分发挥在师资和设备方面的优势,不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受训农村劳动力在短期内掌握一门技能。

四、切实加强管理,提高培训质量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培训质量的管理,加强培训过程的监督检查,注重培训效果。各培训学校要建立教师管理制度,抓好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学制度建设,强化培训管理,严格按《农民工技能鉴定程序》把好出口关。市、县两级劳动行政部门要把好培训质量的验收关(见附件6)。

五、建立培训网络,夯实培训体系

依托市、县级技工学校、中职学校、县(区)就业训练机构及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建立起市、县、镇培训网络。市、县(区)要按规定认定培训机构。县、区劳动部门重点抓好综合性培训基地建设,每个县(区)建设一个拥有10个专业(工种)以上培训能力的综合性培训基地,为本县(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提供服务。龙门、惠东产业转移园,高新技术园区都要建立技工学校或技能培训中心,形成县(区)内、园区内的合作培训网络。

六、建立培训档案,实行动态管理

以县(区)为单位,建立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各类台帐档案,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实现档案管理的规范化。

(一)县(区)劳动保障部门需设立的台帐资料:

1.制定出台的政策文件;

2.下达年度任务文件;

3.定点培训机构认定文件;

4.各个培训机构的资料汇总;

5.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全年的培训报表;

6.县(区)年度上报市劳动保障部门的报表。

(二)乡镇(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事务所需设立的台帐:

1.从各村收集的《个人信息登记表》;

2.以乡镇(街道办事处)为单位,每月报县(区)劳动部门的全年培训报表;

3.上墙公示制度。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事务所要建立统一的培训资料上墙公示制度,上墙公示内容主要为:各村劳动力数量、劳动力培训情况、“一户一技能”完成情况。按照《县(区)镇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情况公布栏》(见附件5)的要求,将相关内容上墙公示,上墙公示的资料与电脑存档的资料及上报县(区)的数据要一致并准确无误。

(三)定点培训机构需设立的台帐资料:

1.定点培训机构认定文件;

2.劳动部门下达任务的文件;

3.培训协议书、培训计划、教学大纲、学员花名册、考勤登记表、教师授课记录表、考核验收表、资金申请表、学员身份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或就业证明。

七、加强组织领导,增强责任意识

各级政府要坚持“双衡量”促进“双转移”,即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工作成效如何,作为衡量当地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指标,作为衡量领导干部工作能力的一个指标。各县、区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要承担起牵头抓总的责任,劳动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上下联动。

附件:1.惠州市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进展情况表(县、区级综合表)

2.县(区)镇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情况表(乡镇级综合表)

3.惠州市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个人信息表

4.县(区)镇村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情况表(村级综合表)

5.县(区)镇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情况公布栏

6.惠州市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考核验收项目评分一览表

7.惠州市农村劳动力培训验收表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十月十九日

附件:1.惠州市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进展情况表(县、区级综合表)

惠州市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进展情况表(县、区级综合表)

(年月日)单位:人

本县(区)农村人口

有培训愿望农村劳动力

累计培训人数

年度计划

年度累计

完成数

占年度计划(%)

班次

参加鉴定考核人数

获证人数

转移就业人数

签订合同人数

当月培训人数

未完成人数

总数

其中农村劳动力人数

总数

本市户籍

本省外市户籍

小计

初级

中级

填报人意见:

签名:

年月日

填报人意见:

签名:

年月日

注:本表由县区劳动保障局填报,于每月5日前报市劳动保障局。

2.县(区)镇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情况表(乡镇级综合表)

县(区)镇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情况表(乡镇级综合表)

(年月日)单位:人

总户数

总人口

农村

人口

农村

劳动力

有培训愿望农村劳动力

本年度

累计培训

培训合格人数

获取职业资格证书人数

培训后转移就业人数

当月培训人数

涉及培训工种

待培训农村劳动力

填报人意见:

签名:

年月日

填报人意见:

签名:

年月日

注:本表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事务所填报,于每月3日前报县(区)劳动保障局。

3.惠州市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个人信息表

惠州市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个人信息表

姓名

性别

文化程度

照片

(大一寸)

家庭地址

家庭

人口

身份证号码

年龄

健康情况

婚否

联系电话

电话

手机

现有职业

资格情况

工种

(专业)

等级

初级□中级□高级□

有无就业史

有□无□

就业单位

就业年限

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

工种

(专业)

培训等级

初级□中级□

填表人签名:

年月日

注:本表由劳动者本人填写,选择项中可在□处打“√”。

4.县(区)镇村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情况表(村级综合表)

县(区)镇村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情况表(村级综合表)

(年月日)单位:

总户数

总人口

农村

人口

农村

劳动力

有培训愿望农村劳动力

本年度累计培训

培训合格人数

获取职业资格证书人数

培训后转移就业人数

当月培训人数

涉及培训工种

待培训农村劳动力

填报人意见:

签名:

年月日

填报单位意见:

签名:

年月日

注:本表由村委会填报,于每月2日前报乡镇(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事务所。

5.县(区)镇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情况公布栏

县(区)镇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情况公布栏

(年月日)单位:人

总人口

农村人口

农村

劳动力

有培训愿望农村劳动力

本年度累计培训

培训合格人数

获取职业资格证书人数

培训后转移就业人数

当月培训人数

涉及培训工种

待培训农村劳动力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注:本表为乡镇(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事务所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上墙情况汇总表。

6.惠州市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考核验收项目评分一览表

惠州市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考核验收

项目评分一览表

培训机构:(盖章)验收日期:年月日

验收项目

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考核验收记录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考核内容

完成情况

得分

一、组织管理方面(共10分)

1.培训机构重视程度(4分)

成立领导小组(2分);有关部门参加(2分)

2.具体承办部门、组织及人员配备(4分)

明确部门责任(2分);配齐人员(2分)

3.宣传发动(2分)

宣传发动到位(2分)

二、培训规范方面(共40分)

4.制订培训制度(3分)

制度完善(3分)

5.制订培训方案

方案科学合理(4分)

6.培训计划及课程安排(4分)

计划及课程安排科学合理(4分)

7.使用培训教材(4分)

使用规范有效教材(4分)

8.培训方式(4分)

科学合理有效(4分)

9.实操实训培训(5分)

科学合理、课时充足(5分)

10.考试试卷(6分)

完整真实(6分)

11.考勤登记(6分)

完整真实(6分)

12.建立培训台帐(4分)

完整科学台帐(4分)

三、培训效果方面(共50分)

13.学员考取职业资格证书(25分)

考取单项技能和职业资格证书不少于80%的得25分,达不到扣分

14.推荐就业(15分)

学员就业率不低于85%的得15分,达不到扣分

15.将信息情况录入信息管理系统(10分)

及时录入的得10分,不及时扣分

注:1.考核内容中的考试试卷考勤登记出现虚假情况的视为考核验收不达标。

2.各地可根据实际细化表中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

7.惠州市农村劳动力培训验收表

惠州市农村劳动力培训验收表

培训机构:(盖章)验收日期:年月日

培训工种

培训人数

开班日期

组织

管理

方面

培训

规范

方面

培训

效果

方面

综合

评定

意见

考核验收工作组签名

姓名

职务、职称

(职业资格)

单位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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