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汕头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工作方案(2011-2015)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东省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汕府办〔2012〕115号
颁布日期:2012-07-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汕头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工作方案(2011-2015)的通知

汕府办〔2012〕11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汕头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工作方案(2011—2015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七月三十日

汕头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工作方案(2011—2015年)

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的通知》(粤府办〔2011〕88号),为实现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长远目标,进一步明确“十二五”期间汕头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阶段目标、重点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等,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工作方案。

一、指导方针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工作方针,坚持“大联合、大协作”的工作机制,坚持“服务民生、面向基层”的工作原则,紧紧围绕“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建设幸福汕头”的工作主题,深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以下简称《科学素质行动纲要》),加强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不断提高公民科学素质,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汕头,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十二五”期间目标

到2015年,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有显著成效,基本形成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组织实施、基础设施、条件保障、监测评估等体系。我市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超过5%。围绕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最关键、最具基础性的问题,实现以下目标:

(一)促进科学发展观在全社会的深入贯彻落实。结合汕头实际,有针对性地宣传普及“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建设幸福汕头”的工作主题,更加关注保障和改善民生,重点宣传普及低碳生活、节能环保、防灾减灾、创新创造、生态文明、公共安全、身心健康等观念和知识,宣传自主创新战略、人才强市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绿色发展战略、和谐共享战略,倡导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推动发展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和管理创新转变。

(二)以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带动我市全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水平持续提升。未成年人对科学的兴趣明显提高,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有较大增强;农民、城镇劳动者、社区居民的科学素质显著提升,城乡居民之间、经济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居民之间科学素质差距逐步缩小,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决策水平不断提高。

(三)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公共服务能力大幅提升。科学教育与培训体系逐步完善,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科普基础设施的服务能力不断增强,科普资源更加丰富,科普组织与人才队伍发展壮大,公民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明显增多。

(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机制不断创新。资源共享机制逐步完善,资源集成和有效利用得到加强,公益性科普事业与经营性科普产业并举的体制初步建立。动员激励机制不断完善,社会各方面参加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积极性明显提高,社会化工作格局基本形成。科普工作与科研、教育、文化等事业紧密结合,联合协作机制不断完善,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合力不断增强。

三、任务内容

(一)实施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

1.深入宣传科学发展观,重点宣传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促进绿色发展等内容,使未成年人不断提高科学认知水平,从小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和可持续发展的意识。

2.完善基础教育阶段的科学教育,提高学校科学教育质量,着力提升中小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使中小学生掌握基本的科学知识与技能,体验科学探究活动的过程,培养良好的科学态度与兴趣。

3.巩固农村义务教育普及的成果,推进教育均衡发展,提高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质量,为农村未成年人特别是女童和留守儿童提供更多接受科学教育和参加科普活动的机会,培养他们独立学习与思考的能力。

4.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和社会实践,引导未成年人对科学技术的兴趣和爱好,树立科学意识,培养崇尚科学精神,养成运用科学知识和方法思考、解决问题的习惯。

(二)实施农民科学素质行动

1.面向农民宣传科学发展观,重点开展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资源、保护耕地、发展循环农业、建设生态家园、清洁卫生、身心健康等内容的宣传教育,推动广大农村形成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风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提高农民运用先进技术发展生产、增产增收致富的能力,引导农民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将普及科学技术与提高农民科学素质结合起来,着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

3.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就业以及适应现代科学文明生活的能力,提高欠发达区域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

(三)实施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行动

1.适应汕头加快城镇化进程,探索绿色、智慧、包容、人本的城镇化发展道路的要求,宣传科学发展观,重点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节能减排、低碳绿色、安全生产、健康生活等知识,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科学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的形成。

2.围绕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和发展现代服务业的需求,以提升学习能力、职业技能和技术创新能力为重点,提高第二、第三产业从业人员的科学素质,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和自身发展的要求。

3.围绕城镇化发展的要求,提高进城务工人员、农村城镇化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和适应城市生活的能力。

4.提高失业人员的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

(四)实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

1.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将提高科学素质贯穿于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选拔录用、教育培训、综合评价全过程,弘扬科学精神,提倡科学态度,讲究科学方法,增强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科学执政的能力。

2.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教育与培训工作,增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终身学习和科学管理的能力,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在各类职业人群中位居前列。

(五)实施社区居民科学素质行动

1.宣传科学发展观,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节能减排、健康生活等知识,促进社区居民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2.提升社区居民应用科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改善生活质量、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激发社区居民提高科学素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3.围绕建设文明城市和谐的学习型社区,提升社区科普服务能力,完善社区公共服务体系。

(六)实施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

1.加强教师的科学素质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科学素质和水平,逐步建立专职科技辅导教师队伍。

2.加强教材建设,改进教学方法,适应不同对象需求,满足科学教育与培训要求。

3.加强教学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现有的教育培训场所、基地,根据实际需要建设新的科学教育基础设施,配备必要的教学仪器和设备,为开展科学教育与培训提供基础条件支持。

(七)实施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

1.繁荣科普创作。围绕宣传落实科学发展观,紧扣时代发展脉搏,适应全市社会公众的需要,注重科学与艺术、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的结合,创作开发一批优秀的科普作品。

2.集成各类科普资源及信息,建立共享交流平台,为社会和公众提供基本科普资源支持和公共科普服务。

3.促进科普资源开发、集散和服务的社会化,发挥市场机制引导作用,积极推动科普产业发展。

(八)实施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

1.加大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的科技传播力度。

2.发挥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在科技传播中的积极作用。

3.提高大众传媒的科技传播质量。

(九)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1.大幅度增强科普基础设施的整体服务能力,增加公众提高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

2.优化科普资源配置,增加科普基础设施总量,形成较为科学、布局合理的科普资源配置格局。

3.完善科普基础设施建设与发展的保障体系。

(十)实施科普人才建设工程

1.提升科普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培养和造就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科普人才队伍。

2.优化科普人才队伍结构。稳定专职科普人才队伍,逐步建立一支专业化科普管理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兼职科普人才队伍,积极发展科普志愿者队伍。大力培养面向基层的科普人才。

3.培育一批高水平的科普创作与设计、科普研究与开发、科普活动策划与组织、科普传媒、科普产业经营与管理等方面的人才。

(十一)完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长效机制

建立健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加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机制。逐步建立完善人才培养和动员机制、科研与科普密切结合机制、科普投入和产业发展保障机制以及监测评估体系和考核激励机制。

(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具体参见附件1—11)。

四、重点工作

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转变发展方式,建设幸福汕头为主线,结合汕头实际,重点开展以下《科学素质行动纲要》实施工作,争取上一个台阶,力求有所突破:

(一)积极开展主题科普活动。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扎实开展群众性、经常性科普活动,推动节能环保、防灾减灾、安全生产、卫生健康、低碳生活等科学知识和观念深入人心,转化为追求幸福生活,提高生活质量的具体行动。

(二)全力提升五大重点人群科学素质。以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和加强校内外共建联动为抓手,重点培养和提升未成年人创新思维和科学探究兴趣、能力。以加强培训示范为抓手,重点提升农民依靠科技致富能力。以加强就业创业和职业技能培训为抓手,重点提升城镇劳动者贡献社会、自我发展的能力。以加强科学素质教育为抓手,重点提升公务员领导干部科学思维、科学管理和科学决策能力。以开展社区科普宣传和教育为抓手,重点提升社区居民健康文明科学生活的能力。

(三)大力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重点突出“以点带面、榜样带动”的效应,积极培育、组织申报国家、省级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启动实施我市的基层科普行动计划。

(四)积极创建科普示范体系。重点抓好各级科普示范教育基地、科普示范镇(街道)社区以及科技特色学校的培育、认定和申报,强化科普示范辐射作用,完善基层科普服务网络建设。

(五)大力推进科普资源共建共享。重点抓好共享交流平台的建设,大力加强科普资源的开发、整合及应用。面向公众科普需求,促进科普产业发展,推进科普基地联盟建设。

(六)积极推进科普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抓好“站、栏、员”建设,支持汕头科技馆、广东南澎列岛海洋生态省级自然保护区等科普场馆科普功能建设,鼓励利用社会资源建设企业展馆和专业科技博物馆。

(七)强化大众传媒、信息网络等新兴媒体的科技传播作用。重点抓好汕头电视台科普专栏和科普网站建设,加大优秀科普影视作品基层展播巡播力度。

(八)加强科普队伍建设。重点发展、规范、壮大科普志愿者队伍和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积极培养面向基层的科普人才。

五、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1.市政府负责领导《科学素质行动纲要》的实施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成立汕头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市科协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其他原纲要办成员单位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协。

2.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本方案的职责分工,将有关任务纳入本部门工作计划,认真履行职责,发挥优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推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3.继续完善全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工作机制和制度,制定具体政策措施,为实施《科学素质行动纲要》提供保障。各区县政府负责本区县实施《科学素质行动纲要》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工作。要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区“十二五”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实施方案。

4.加强《科学素质行动纲要》实施的督导检查,推动工作任务的落实。加强对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共性问题的研究,宣传推广先进经验。

(二)保障条件

1.政策法规。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关专项规划以及有关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的法律法规中,要体现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目标和要求。研究制定促进我市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政策和地方法规,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提供政策保障。落实有关鼓励科普事业发展的科普税收优惠及捐赠公益性科普事业税收政策,广泛吸纳市内外机构、个人的资金支持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2.经费支持。根据财政情况和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公民科学素质工作。各区县政府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公民科学素质建设。逐步提高教育、科普经费的投入水平,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科学素质行动纲要》的顺利实施。各有关部门根据承担的《科学素质行动纲要》实施任务,统筹考虑和落实所需经费。

(三)进度安排

1.启动实施(2011年—2012年)。做好“十一五”的工作总结,表彰先进,宣传推广先进经验。推动和指导各区县制定“十二五”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实施方案。本方案提出的十一项任务具体工作方案由第一牵头单位组织制定实施,全面启动“十二五”《科学素质行动纲要》的实施工作。

2.深入实施(2013年—2014年)。继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监测评估,针对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全面推进各项重点任务的实施以及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

3.总结评估(2015年)。组织开展督查,对“十二五”期间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继续推进组织实施工作。

附件:1.实施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

2.实施农民科学素质行动

3.实施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行动

4.实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

5.实施社区居民科学素质行动

6.实施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

7.实施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

8.实施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

9.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10.实施科普人才建设工程

11.完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长效机制

附件1

实施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团市委。

责任单位:市科协、市委宣传部、市妇联、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文广新局、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安监局。

1、在幼儿园日常教育中融入科学启蒙教育。结合幼儿年龄特点,利用身边的事物与现象,通过游戏、活动和情景式教育等方式激发幼儿的认知兴趣和探究欲望,开展“做中学”活动,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2、推进义务教育阶段的科学教育。总结完善义务教育阶段素质教育改革经验,构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课程体系及其评价机制,培育学生的创新意识和能力。实施科学课程标准,提高科学课程和数理化生等课程的教学质量和效果,帮助学生掌握基本的科学知识与技能。加强数字技能学习教育。进一步开展“广东省青少年科学教育特色学校”、“汕头市科技特色学校”创建活动,推广“科学教育特色项目”和“做中学”等活动的经验和成果,创新科学教育方法,鼓励学生通过参与、体验、实践和动手制作等方式提高科学素质。

3、推进高中阶段的科学教育。鼓励普通高中开设科学教育选修课,鼓励开设通用技术课程,支持开展研究性学习,提高学生的探究能力。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着力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逐步实施农村新成长劳动力免费劳动预备制培训。

4、丰富校外和课外科学教育活动。鼓励科技和教育工作者开展与青少年面对面的科技交流活动。发挥科技场馆等科普教育基地的作用,开展“大手拉小手”科技传播行动、科技专家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创造环境和条件让学生进实验室、动手做科研、参加科学调查体验和社会实践。组织参加和办好全省、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机器人竞赛等活动。积极鼓励民间公益社团组织开展科普活动,扩大参与面和影响力。建立完善校外科技活动与学校科学课程的衔接机制。

5、营造崇尚科学的校园文化氛围。在创建平安校园、文明校园、绿色校园、和谐校园等活动中,普及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心理生理健康、安全避险自救等知识,加强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和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的宣传教育。组织防灾避险应急演练,开展学校科技节、科技周等活动,鼓励学生进行小制作、小发明、小创造,设立科普教育长廊、板报,营造师生自由讨论的文化氛围。

6、发挥家庭教育在提高未成年人科学素质中的作用。鼓励中小学校利用家长会、家校联系会议等形式,对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育儿观念、方法给予指导,提高其科学育儿水平。鼓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为未成年人进行科学实践活动提供条件,引导其广泛接触自然、社会,培养亲近自然的情感。

附件2

实施农民科学素质行动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市科协。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文广新局、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安监局。

1、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农村科普活动。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技进步活动月、全国科技活动周和全国科普日等活动,总结推广科技入户、科普惠农服务站、科技专家和致富能手下乡、科教兴村、青年科技专家服务团、农家书屋等行之有效的做法或载体,探索“常下乡、常在乡”的长效机制。继续实施生态富民行动、农村卫生清洁行动、千乡万村环保科普行动,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开展节约资源和综合利用农业废弃物等宣传,开展反对封建迷信等科普活动。

2、健全农村科普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农村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服务组织网络。依托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乡镇企业等发展农村基层科普组织,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农村成人文化教育机构、农业科教与网络联盟、乡镇综合文化站、村文化活动室的作用,面向农民大力开展科学教育活动,对农村党员、基层干部、科技示范户、农民合作组织负责人以及农村各类实用人才开展科普工作培训。发挥乡镇科协、村科普小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和各类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机构在农技服务中的作用。建立完善科技人员科普服务“三农”长效机制。

3、加强农村科普示范体系建设。启动汕头市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工作,继续组织申报国家和省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开展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项目、农村清洁工程、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程等惠农工程。加强农村基层科普队伍和科普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和科普带头人等示范带动作用。深入开展省级和市级科普示范区、县、街道(镇)、村、户等创建活动,积极推动全国科技进步示范市(县)和全国科普示范区、县创建工作,推广农民科学素质行动的先进经验。

4、继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民科技培训。结合农村党员干部科技素质培训、农民创业培训、绿色证书培训、星火科技培训、双学双比、技能竞赛、巾帼科技致富工程、百万新型女农民教育培训、万名中专农技员培养计划等活动,开展针对性强、务实有效、通俗易懂的农业科技培训,提高农民的创业、创新和创造能力。

5、继续实施农业从业人员培训。面向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人员和农村社会管理人员,开展技能培训,提高农民职业技能水平。继续实施农村基本技能培训工程和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对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开展订单式培训或定岗培训。鼓励农村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等新生劳动力参加1—2个学期的劳动预备制培训。组织有技术、资金和创业意愿的农民开展创业培训,加强项目开发、开业指导、小额贷款、后续扶持等“一条龙”服务。支持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参与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开展进城务工人员、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

附件3

实施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行动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安监局。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文广新局、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地震局、市气象局。

1、加强对城镇劳动者科技教育培训的宏观管理。将科学素质内容纳入各类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课程和培训教材,将有关科学素质的要求纳入职业标准,作为各类职业培训、考核和鉴定的内容。促进用人单位重视和加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带薪学习制度,鼓励职工在职学习。

2、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健全以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为主要内容的职业培训制度。开展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和创业小额贷款工作,提高劳动者创业能力。根据企业用工需求和劳动者的就业需求,组织订单式、定向式培训,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实施青工技能振兴计划,开展青年岗位能手活动、青年就业创业行动,推进进城务工青年订单式技能培训,组织青年技能训练营,鼓励青年积极参加职业技能竞赛和工业设计大赛,深入实施妇女巾帼建功活动,广泛开展妇女岗位培训和创业技能培训,激励妇女在工作岗位建功成才。

3、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实施新的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举办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建立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法制建设,促进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水平和科学素质的全面提升。充分发挥科技社团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帮助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技术攻关、解决技术难题,参加跨行业、跨学科的学术研讨和技术交流活动。

4、开展日常性职工科普教育活动。继续深入推进“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讲理想、比贡献”,探索开展“院士专家企业工作站”创建等活动,着力打造一批学习型、创新型、技能型团队。充分发挥企业科协、职工技协、研发中心等组织和机构的作用,举办面向职工的专题讲座,组织职工技能竞赛、工业设计大赛和同业技术交流,广泛开展小革新、小发明、小创造等群众性技术革新活动,组织专家团队深入民营科技企业、乡镇企业和国有大型企业开展技术咨询服务等活动。在企业内部刊物、广播、闭路电视、局域网络上开办科普专栏,设立科普橱窗、职工书屋等,充分利用有关实验室、产品陈列室等建立科普宣传阵地。加大面向科技工作者的健康知识科普宣传,组织开展健康讲座、心理培训等宣传教育活动。关注进城务工青年的情感需求和心理问题,着力加强对务工青年的人文关怀。

附件4

实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团市委、市妇联、市发改局、市科协、市气象局、市地震局。

1、加强规划,把提高科学素质作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的长期任务。按照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部署,落实各级、各类干部培训规划,将弘扬科学精神、提倡科学态度、讲究科学方法作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重点培训县乡(镇)党政领导、地方和部门各级科技行政管理干部、科研机构负责人和国有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负责人等科技管理人员。

2、以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为载体,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学习。在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中,将科学发展观、建设创新型汕头等战略思想以及汕头科技发展规划作为重要内容。在组织培训、自主选学和在职自学中,强化科学知识、科学方法、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的学习。

3、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选拔录用、综合评价中体现科学素质的要求。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在党政领导干部、国有企业负责人选拔任用中,强化与科学素质要求有关的具体内容。

4、依托各类干部培训院校,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的培训。将科学素质教育纳入各级各类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学计划中。在干部培训教材建设中,加强科学普及内容的编写和使用。大力宣传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注重科学素养、弘扬科学精神、提倡科学态度、讲究科学方法的典型,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提高科学素质营造良好氛围。

5、开展各类科普活动,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普及现代科技知识。继续办好科普报告会和专题科普讲座等各类科技知识讲座和报告。有计划地组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到科研场所实地参观学习。针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编辑出版科普读物。

附件5

实施社区居民科学素质行动

牵头部门:市科协、市妇联。

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市文广新局、市安监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

1、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科普宣传和教育活动。围绕安全健康、节能环保、低碳绿色、防灾减灾等内容,开展科教进社区、卫生科技进社区、全民健康科技行动、社区科普大讲堂、节能减排家庭行动、心理健康咨询等活动。发挥社区教育在提高劳动者科学素质、服务民生和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作用。面向老年人、妇女、少年儿童开展科学、安全、健康生活等宣传和教育活动。

2、提升社区科普能力。大力组织实施社区科普益民计划,提升科普惠民水平。积极创建国家、省、市三级科普示范社区,建立完善科普志愿者社区服务站,鼓励建设社区科普图书室(科普漂流书屋)、社区科普学校、科普画廊,科普讲坛等,发挥其科普功能。结合社区信息化建设,加强互联网、移动通信、移动电视等新型传媒的科普宣传功能。健全街道科协、社区科协、科普协会和社区科普小组等组织。建立社区科普宣传员和科普志愿者队伍。开展科普示范街道、楼宇、家庭等创建活动。

3、搭建社会化社区科普工作平台。整合社区及周边科普资源,建立共建共享机制,鼓励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科技社团、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积极参与社区科普活动。

附件6

实施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气象局、市地震局。

1、大力提高教师的科学素质。鼓励汕头职业技术学院和有关高校增设科学教育相关专业,着力打造专业的科学教育师资队伍。在职教师培训课程中增加科学教育内容,推进中小学教师科学素质与课程实施能力建设,广泛开展中小学科学教师之间的业务交流,提高实施科学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以县及县以下幼儿园、中小学科学教育教师培训为重点,加强科学教育骨干教师培训。逐步完善科学教育教师职称评价标准和办法。

2、建立健全科技与教育结合、共同推动科学教育的有效模式。继续实施科教合作共建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支持系统项目。推动有条件的中学科学教师到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重点实验室参与科研实践。

3、提高科学教育与培训的教材质量。按照基础教育课程标准,进一步提高科学课程教材的质量和水平,增强教学内容的趣味性、直观性和吸引力。将科普工作与素质教育紧密结合,注重培养学生创新创造能力,将科普内容纳入各级各类教育培训教材和教学计划。根据农民、城镇劳动者、社区居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特点和需求,加强各类人群科学教育培训的教材建设。

4、改进科学教育与培训的教学方法。加强中小学科学教育研究,改进教学方法,广泛应用现代教育技术与先进教学理念,增强教育教学效果。针对不同人群开展科学教育培训,改革与探索成人教育教学方式,提高培训效果。

5、加强科学教育与培训的基础条件建设。继续开展千校扶千校行动计划、教育资源下乡行动计划等活动。逐步实现义务教育学校特别是边远农村地区中小学校科学仪器、教具、图书等基本达标,面向社会提供服务。继续推进中小学校科学教育网络资源建设,支持和鼓励现有科学教育网站扩大科学教育资源。加强农村中小学校现代远程教育的科学教育资源建设。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动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馆、职业学校、成人教育机构、社区学校等公共机构对公众进行分类教育和培训。

附件7

实施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

牵头单位:市科协、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农业局、市文广新局、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总工会、团市委。

1、促进原创性科普作品的创作。积极参加“广东省优秀科普作品”评选活动,加大对优秀原创科普作品的扶持、奖励力度,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科普作品创作。引进推广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挂图、图书、展览、影视作品、文艺节目等科普资源,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认知度。推动优秀科普电影、电视节目在基层播放。加强合作与交流,带动我市科普创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2、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科普资源。促进各类科研项目成果的传播和普及工作,提高公众对重大工程项目、科技计划项目和科技重大专项产生的创新成果的关注度和知晓率。积极探索将学术交流与科普活动紧密结合的新途径,充分发挥科技社团联系科技工作者及科普创作团队的作用,选择适宜向公众传播的科技成果,探索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科普资源的机制。鼓励和支持科研项目承担单位和负责人将科研成果向社会公众传播。

3、加强科普活动资源的开发、使用工作。开展主题科普展览巡回展出活动,推动展览和展品在各类科普场馆、设施、服务机构之间交流。推动科普资源包开发,集成各种科普展览、教育和活动资源,供广大青少年活动中心、图书馆、文化馆、科普活动站等场所和学校、农村、城镇社区等基层单位共享使用,为其开展科普工作提供公共指导和服务。促进科普展教活动与学校科学课程教学、综合实践和研究性学习相衔接。加强应急科普资源开发与服务。

4、建立全市科普资源及信息的共享交流平台。通过分散存储、集中服务等形式,建立动员激励机制,积极推动全社会优质科普资源集成共享。加强汕头科普网、汕头科技信息网、汕头农林信息网、市环保公众网等网站科普功能建设,发布科普活动信息。

5、推动科普产业发展。以公众科普需求为导向,发挥市场的引导、优化和调节作用,推动科普产品的研发、生产、集散和服务。开展科普产品交流活动,推进科普基地联盟建设,为企业及其他社会机构搭建交流和服务平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研究制定我市科普产品技术规范和设计制作机构资质认定办法等,促进科普产业的良性发展。推动科普出版、科普旅游园地、科普展览展品开发制作、科普玩具、科普教育与科普游戏软件、营利性科普网络等科普产业发展,逐步建立公益性科普事业与经营性科普产业并举的体制。

附件8

实施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

1、制定鼓励大众传媒开展科技传播的政策措施。推动电视台、广播电台制作更多喜闻乐见的科技节目并增加播出时间,出版单位增加各类科普出版物的品种和发行量,综合性报纸增加科技专栏的数目和版面,科普网站和门户网站建设科技专栏。统筹协调科技宣传工作,设立科技宣传专门机构,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扶持科技宣传报道做大做强。推动大众传媒机构参与科普产品的开发和制作。做好科技领域热点敏感问题、突发事件的舆论引导。

2、提升大众传媒从业者的科学素质与科技传播能力。各媒体配备一定数量的科技记者,专门负责科技宣传报道。吸收自然科学类专业毕业生充实科技宣传报道队伍,组建科技专家库。加强科技宣传报道人员业务培训,推动科技社团与媒体交流互动,提高媒体从业者客观准确报道最新科技创新成果、具有科技背景的社会热点话题以及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3、打造科技传播媒体品牌,发挥互联网、移动通信、移动电视等新兴媒体在科技传播中的积极作用。各类新闻媒体要开设专题、专栏或专版,开辟具有实时、动态、交互等特点的网络科普新途径,加大科技宣传报道力度。在汕头电视台开辟《科普大篷车》电视栏目或专题节目,定期进行科技宣传报道。

附件9

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牵头单位:市科协、市发改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1、加强对科普基础设施发展的宏观指导。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科普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08-2010-2015年)》。研究制定地方性科普基础设施建设标准、认定办法、管理条例及监测评估体系,定期开展监测评估,发布市级科普基础设施发展报告。将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基本建设计划,加大对公益性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经费的公共投入。

2、积极发展科技馆及各类专业科技博物馆。充分发挥汕头科技馆等场馆的科普功能,大力开展具有前沿性和影响力的科普示范活动。积极推动建设主题、专题及其他具有地方特色的科技馆。鼓励和推动有条件的研究机构、大学、企业建设和发展一批专业或产业富有特色的科技博物馆。不断探索和完善以大型社会化科普设施为核心支撑的现代公益性科普体系建设。

3、大力推进科普基地建设。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创建各类科普教育基地,推动科普基地加强交流合作。建设不同功能的行业科普基地。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面向公众开放研发机构、生产设施(流程)或展览馆,建设专门科普场所。推动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妇女培训、再就业职工基地、文化馆等增加科普教育功能。引导主题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强化科普教育功能。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科普示范、教育基地、特色学校的申报、评审、考核和评价制度体系等方面的工作。

4、发展基层科普设施。依托现有社会设施,推动在全市所有的区县建设具备科普教育、培训和展示等功能的县级综合性科普活动场所。在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到2015年,在全市80%以上的街道(镇)、社区(行政村)建有科普活动站(室)或科普漂流图书室,80%以上的社区(行政村)建有科普画廊(宣传栏),宣传内容每年更新10次以上。鼓励有条件的农村职业学校、成人教育机构、中小学、青少年活动中心利用现有场所建立青少年科学工作室。

附件10

实施科普人才建设工程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科协、市人社局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文广新局、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安监局。

1、加强农村实用科普人才培养。依托农村党员、基层干部、基层科普组织人员、农村专业技术协会业务骨干、农村科普示范户、农村科技带头人、回乡大学生和基层科技、教育工作者以及离退休人员,积极发展科普员队伍,向群众传递科技信息,组织群众参与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活动。利用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致富专业学校等,采取培训、示范和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培养农村实用科普人才,提高科普服务能力。

2、建立社区科普人才队伍。结合科教进社区、卫生科技进社区、全民健康科技行动、社区科普大讲堂等活动以及社区科普益民计划,建立社区科普志愿者队伍。依托大学、科研机构、科普组织、科普场馆、科技团体、社区科普学校等,建设社区科普人才培训基地。鼓励学校、科研机构、企业、科技社团、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等企业事业单位的专业人才积极参与社区科普活动,建立社区科普人才队伍交流协作机制。

3、发展企业科普人才队伍。充分发挥企业科协、企业团委、职工技协、研发中心等组织和机构的作用,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等,培养和造就企业实用科普人才。

4、积极发展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结合中小学科学课程和课外科普活动,重点在中小学校、科普场馆、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等建立专职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依托科技专家、大学生志愿者、老科技工作者等建立兼职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加强对青少年科技辅导员的培训,提高其开展科学技术教育、组织策划科普活动的能力。

5、大力发展科普志愿者队伍。推动建立市科普志愿者协会、科普志愿者服务站等组织,加强汕头市科普志愿者团、汕头市科技讲师团的建设,规范科普志愿服务行为,构建科普志愿者服务平台。鼓励老科技工作者、高校师生、中学生、在职科研人员、传媒从业者参加科普志愿者队伍。

6、加强科普人才培养。鼓励高等院校办好科技传播和相关专业,跨学科培养一批创新型科普人才。加大科普创作支持力度,充分利用文化创意产业基地,培养一批高端科普创作与设计人才、团队与组织。鼓励和支持科学家、技术专家积极投入科普创作、科普产品的研发与设计,提高科技工作者自身的科学素质和科学道德水平。依托有条件的科技社团、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科普场馆、传媒机构,扶持建设科普创作与设计培训和实践基地。发挥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科技媒体、科技社团的作用,在实践中培养一批科普活动策划与组织人才。结合打造科技传播媒体品牌,培养一批策划、设计、制作、传播能力强的科普传媒人才。鼓励和支持开展科普理论研究和交流。

附件11

完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长效机制

牵头部门: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委宣传部、市科协。

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文广新局、市安监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1、完善人才培养和动员机制。落实汕头市中长期科技、教育、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和科普人才工作规划,建设好专职和兼职科普工作队伍。通过学校培养、在职培训、进修、交流和实践锻炼等,培养适应我市科普传媒等事业发展需要的专门人才,执行国家专职科普工作者的评价标准。完善科普人才评价政策,提高科普人员和科普成果在科技考核指标中所占比重。研究制定激励措施,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科普创作,传播科学知识和科技成果。

2、建立科研与科普密切结合机制。研究制定在市科技计划项目中相应增加科普任务的措施与办法。将科普工作作为市重大科技创新任务的有机组成部分,在不涉及保密的情况下,使公众能够及时了解最新科技发现和创新成果。推动市重大工程项目、科技计划项目和科技重大专项在立项时增加相应科普任务,验收时对科普效果进行评价。推动承担科技项目的科研团队、企业、高校和广大科技专家在科研与科普工作的结合上发挥示范和带头作用,为广大科技工作者做出表率。

3、强化科普投入和产业发展保障机制。逐步加大对科技场馆等公益性科普设施的投入,保障基本建设、维护良性运转。落实捐赠公益性事业税收政策,广泛吸纳民间资金投入科学素质建设。推动各类科普平台的整合共享,提高科普资源使用效益。落实和完善有利于科普产业发展的财政、税收、金融等政策措施,推动科普产业健康发展。

4、建立监测评估体系和考核激励机制。按照国家制定的《中国公民科学素质基准》,建立我市《科学素质行动纲要》实施的监测指标体系,开展汕头公民科学素养调查和全市科普统计工作,为公民提高自身科学素质提供衡量尺度和指导,为我市《科学素质行动纲要》的实施和监测评估提供依据。探索将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纳入业绩考核,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对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大力宣传先进人物和典型经验。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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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