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韶关市百旺大桥至韶冶段(南出口)道路整治工程施工的通告

颁布单位:广东省韶关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3-11-2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韶关市百旺大桥至韶冶段(南出口)道路整治工程施工的通告(韶府〔2013〕68号)

为改善市区交通条件,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市政府决定对韶关市百旺大桥至韶冶段(南出口)开展道路整治工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工程施工范围和内容:起点为百旺大桥,终点为韶关冶炼厂,线路全长2.3558公里,路基宽50米,按城市主干道标准设计。

二、整治工程施工时间:2013年12月至2014年9月。

三、整治工程范围内需要迁移的通讯、水、电、燃气等管线,违章建筑(含临时建筑)以及不符合规划建设要求的构造物、广告、招牌等,须由所有权单位(或个人)于2013年12月10日前按要求全部迁移(拆除)完毕,费用自行负担。对逾期或拒不迁移(拆除)的,将依法强制执行。

四、与上述整治工程施工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须服从城市建设需要,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借口无理干扰、阻挠施工,否则将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五、本工程具体实施单位为韶关市公路局。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韶关市人民政府

201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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