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东省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3-02-2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深人社规〔2013〕3号

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自2013年3月1日起,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如下:

一、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1600元/月。

二、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4.5元/小时。

特此通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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