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加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职业(工种)和项目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东省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东省珠海市财政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2-10-0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增加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职业(工种)和项目的通知

横琴新区社会事业局,财金局,各区(经济功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定点职业培训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和技能人才需求形势的变化,满足农村劳动力培训就业需要,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函〔2010〕2503号)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在“珠海市农村劳动力培训职业(工种)和项目表”中增加17个培训职业(工种),其中:A项10个(甜玉米栽培、马铃薯栽培、梅菜栽培、兰花栽培、抽油烟机装配、电风扇装配、电饭煲装配、建(构)筑物自动消防系统操作、员工心理援助、插花员);B项1个(保安员);C项4个(海水水生动物养殖工、淡水水生动物养殖工、家禽饲养工、花卉园艺工);D项1个(服装制作工);E项1个(起重工)。

本通知适用于2012年1月1日以后开班培训并可享受我市就业资金补贴的城乡劳动力。申请省级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资金的仍按(珠人社〔2010〕239号)执行。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珠海市财政局

二O一二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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