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2012年水库移民新村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2012年水库移民新村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贵政办〔2012〕18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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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5-1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2012年水库移民新村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政办〔2012〕18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港市2012年水库移民新村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贵港市2012年
水库移民新村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水库移民新村建设是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实施的一项为民办实事工程,市人民政府已经列入农业三年目标任务行动计划。2012年,全市实施水库移民基础设施为民办实事项目113个,总投资5136.1万元,其中建设水库移民新村90个,投入资金3610.9万元,村内道路硬化项目23个,投资1525.2万元,改造完善一批库区移民村屯的旧房改造、房屋外墙装饰、村内道路硬化、排水沟建设等基础设施。为确保我市2012年水库移民新村建设工程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实施水库移民新村建设工程的重要意义
我市部分水库移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仍然比较落后,群众的收入水平还有一定的差距。2012年,市人民政府继续将水库移民新村建设工程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和“三年目标行动计划”,安排一批水库移民新村、村屯道路等项目,进一步改善水库移民的生产生活条件。这是市委、市政府高度关注民生、关爱水库移民的具体体现;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化解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矛盾纠纷,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手段。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站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水库移民新村建设工程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开展水库移民新村建设工程,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二、水库移民新村建设的工作目标
结合各县(市、区)实际情况,2012年水库移民新村建设工程的工作目标任务是:建设移民新村90个(其中新建57个、续建33个),实施23个村屯道路项目,进一步改善水库移民的居住环境和出行条件,加快改变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落后的面貌。
三、主要建设内容和项目安排
2012年水库移民新村建设工程计划安排水库移民新村(含新建和续建项目)、村屯道路两大类113个项目,总投资5136.1亿元,受益群众36290人次,其中移民群众22243人次。具体项目和资金安排如下:
(一)水库移民新村项目90个
1.新建水库移民新村项目。新建水库移民新村57个,计划投资2489.8万元,受益移民村民小组44个,受益移民群众10092人。主要项目包括改造旧房1025户,房屋外墙装饰809户,硬化村内主道路38.71公里,次道13.53公里等。
2.续建水库移民新村项目。续建水库移民新村33个,计划投资1121.1万元,受益移民村民小组33个,受益移民群众6302人。主要项目包括改造旧房13户,房屋外墙装饰30户,主道硬化28.68km,次道硬化8.62km,排水沟26.292km,垃圾池8个,新村标志牌32个等。
(二)村屯道路项目
安排村屯道路项目23个,计划投资1525.2万元,改建和硬化道路47.39公里,改善37个移民村民小组的交通条件,受益移民群众5849人。
四、时间安排及工作步骤
(一)2012年1月-3月,开展水库移民新村建设工程项目摸底调查和项目设计、审批等前期工作,将项目计划资金控制指标落实到县(市、区),全面部署水库移民新村建设工程相关工作。
(二)2012年4月15日前,各县(市、区)上报水库移民新村建设工程建议计划,市移民局于4月底前汇总上报自治区,自治区审核后下达水库移民新村建设工程项目计划。
(三)2012年5月-11月,开展水库移民新村建设工程项目实施工作。
(四)2012年12月-2013年1月,开展水库移民新村建设工程项目检查验收工作。
五、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在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做好水库移民新村建设工程实施工作。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负责移民新村建设的各项具体工作,做好水库移民新村建设工程的总体规划,加强与各部门的协调,做好项目建设的指导、检查和督促工作。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做好项目计划的协调、下达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做好项目资金的筹集、拨付和监管工作,各级水库移民管理部门要抓好项目建设的实施和管理工作。其他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水库移民新村建设,共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明确实施主体,规范项目管理。以县(市、区)为责任主体,规范水库移民新村建设工程项目实施管理。自治区将项目计划建设任务和补助资金落实到县(市、区),以县(市、区)为单位进行建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是水库移民新村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建设的进度、质量、安全、资金管理使用等负主要责任。项目的建设管理必须符合水库移民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要求开展项目的选取、设计、审批、计划报批、招投标、建设实施和验收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项目建设规范有序开展。
(三)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移民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或有关行业部门和自治区统一规定的有关费用提取标准,编制工程项目建设概(预)算。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格履行监管职能,加强移民资金使用跟踪问效,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限和工程实施进度拨付项目资金。同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切实解决本地区实施水库移民新村建设的工作经费,确保本级水库移民新村建设工程顺利实施。
(四)加强政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水库移民新村建设的重大决策,认真宣传移民工作的先进经验,宣传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建设的先进事迹,为水库移民新村建设的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广泛发动和引导广大水库移民积极参与水库移民新村建设,主动投资投劳,使移民真正成为工程实施的主体。
(五)强化督促检查,务求工作实效。各级人民政府要定期或不定期对水库移民新村建设工程实施工作进行督查,对工作扎实、作风深入、群众满意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拖拉、弄虚作假,实施进展缓慢的单位及相关人员,要及时通报批评,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各县(市、区)水库移民管理局要在每月的1日前,将本县(市、区)上个月实施水库移民新村建设工程的进度情况报市指挥部办公室;市指挥部办公室于每月2日前,将上个月的工作进展情况报送自治区指挥部办公室、市“三年办”工作办公室。
附件:1.2012年大中型水库移民新村建设工程项目安排表
2.2012年贵港市水库移民新村建设(为民办实事项目)推进责任表
贵政办[2012]187号附件
http://www.gxgg.gov.cn/news/2012-05/2529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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