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2-03-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贵政办〔2012〕10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2〕7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贵政办[2012]106号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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