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修订)有关问题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贵政办〔2012〕10号
颁布日期:2012-01-1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修订)有关问题的通知

贵政办〔2012〕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修订)有关问题的通知》(桂政发〔2011〕7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九日

贵政办〔2012〕10号附件

http://www.gxgg.gov.cn/news/2012-01/2244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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