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常青树义教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来政办发〔2010〕151号
颁布日期:2010-07-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常青树义教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来政办发〔2010〕15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来华投资区管委,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快提高我市乡村教育水平,市人民政府决定在我市实施中国友成企业家扶贫基金会“常青树义教”项目。为确保“常青树义教”项目的顺利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完美机构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常青树义教”项目工作,努力把我市打造成为中国友成企业家扶贫基金会指定的在全国推广“常青树义教”项目的首个示范城市,提高我市乡村教育水平。同时,要认真积累和总结实施项目的经验,为其它地区提供可借鉴和便于操作的模式。

为加强对项目的领导,决定成立来宾市实施“常青树义教”项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曾艳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市长

副组长:盘启亮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罗世汶友成企业家扶贫基金会项目督导

侯代忠市教育局局长

成员:梁显春市教育局副局长

莫慧军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黄小波忻城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

梁爱华金秀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

廖燕玲兴宾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区长

刘华政象州县委副书记、副县长

罗君钰武宣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

蓝艳青合山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市长

领导小组下设协调组和项目执行机构办公室,协调组组长由盘启亮同志和罗世汶先生兼任,项目执行机构办公室主任由侯代忠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梁显春、韦文芳同志(市教育局师范科科长)担任。

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建立管理网络,从机制上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明确任务,强化措施

(一)抓好试点,分步实施。

根据《友成支援者驿站在来宾市推广“退休教师支教项目”的方案》,项目推广期为3年,分四期进行。第一期:试点推广阶段,由金秀县教育局、忻城县教育局各推荐一所乡镇中学为推广试点。第二期:小局部推广阶段,以金秀县、忻城县的两个试点学校为中心,将支教项目延伸到周边的其他乡镇中学。第三期:大局部推广阶段,将试点项目延伸模式推广到象州县、武宣县、合山市、兴宾区。第四期:总结模式经验阶段,此阶段为支教项目的深入实施期,要总结出一套成熟的可在其它城市推行的项目支教模式。

(二)各司其责,抓好落实。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常青树义教”项目实施工作的领导,统筹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市级项目执行办公室做好日常管理工作,按要求招募教师、收集资料、联络各方,同时逐步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使各项工作有序高效进行。各县(市、区)教育局要落实专人负责具体工作,承上启下,共同参与实施项目。各试点学校要从实际出发,认真分析本校现状,找出薄弱环节,提出扶持需求,积极配合开展各项工作。

(三)加大投入,保障经费。

项目经费由中国友成企业家扶贫基金会提供,经费主要用于支援者的食宿补贴、支教点硬件设施的配备、开展前期调研等。各县(市、区)要在资金投入、政策倾斜等方面予以大力支持,全力推进项目建设。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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