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钦州市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钦州市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09-1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钦州市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钦政办〔2012〕17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娘湾旅游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钦州市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9月19日
钦州市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2年9月10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政策法规,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以下简称“两网化”)管理工作,保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桂政发〔2010〕78号)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我区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办〔2011〕184号)和自治区绩效考评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第一阶段(2012年)。市本级、钦南区、钦北区、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属城区的部分(不含镇),初步构建“两网化”建设的基本框架和基础平台。
(二)第二阶段(2013年)。将“两网化”建设延伸到灵山县、浦北县、钦南区、钦北区、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娘湾旅游管理区各镇、村,基本建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职责明确、资源共享、动态监管、覆盖城乡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体系。
(三)第三阶段(2014年)。全市建立起市、县(区)、镇(街道)、村(社区)两级执法、四级管理的劳动保障“两网化”监察管理体系。
二、工作标准
网格化是在管辖区域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划分为若干网格,每一网格配备一定数量的工作人员,明确职责和任务,实现覆盖城乡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网。网络化是指在网格化监察的基础上,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汇集网格内用人单位用工信息,建立用人单位用工信息数据库,同时建立劳动保障监察监控管理平台,实现管理信息化、执法规范化、监管一体化,进一步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行效能。
三、工作步骤
(一)调研准备阶段(2012年9月底前)。摸清和掌握辖区内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数量等情况,落实“两网化”管理工作人员,落实办公场所和设备设施。
(二)构建“两网化”建设的基本框架和基础平台阶段(2012年12月底前)。在市本级、钦南区、钦北区、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属城区的部分(不含镇)先行构建“两网化”建设的基本框架和基础平台,12月召开全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管理工作现场会推广经验。
1.成立机构,制定方案。成立钦州市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钦州市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全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会议,启动我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
2.建立网格。全市建立三级网格体系,市本级为一级网格,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管理,并指导全市网格的建立和划分;县(区)为二级网格,负责指导镇(街道)建立三级网格。
3.充实健全劳动保障监察队伍。2012年10月10日前,市本级要设立市级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指挥中心。各级落实劳动保障监察员(包括兼职,下同)、监察协管员。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适当增加专兼职监察员,各街道要增挂劳动保障监察中队牌子,原则每街道配备1名专职监察员,每个网格配备2名监察协管员。市本级、钦南区、钦北区、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依照相关规定,扩大利用再就业资金的使用范围,开发更多的公益性岗位,充实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队伍。
4.组织人员培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市本级、钦南区、钦北区、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保障监察员和劳动保障监察协查员进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劳动保障监察业务、劳动保障监察软件联网和使用培训、考核、发证。
5.落实网格化管理职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明确市本级、钦南区、钦北区、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职责。各区结合实际,明确各街道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人员工作职责分工,做到政务公开、制度上墙、责任到人。
6.完成用人单位信息采集工作。市本级、钦南区、钦北区、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要在2012年11月底前基本完成辖区内用人单位信息采集工作,各街道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在利用工商、税务、质监等部门现有数据的基础上,由劳动保障监察员及协查员深入到所辖网格内每个用人单位,按照“一街册,一户一卡”的要求,执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制定的信息采集标准,逐一采集每一个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信息,建立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电子信息档案,做到所辖区域用人单位用工情况底数清、信息全。
7.建立我市城区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基本信息数据库。市本级、钦南区、钦北区、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对所辖区域内网格建立的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电子信息档案进行数据整合,形成城区全部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信息数据库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整合钦南区、钦北区、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信息数据库的基础上,连同市本级管辖的用人单位数据,建立市城区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数据库。
8.建立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管理系统。在建立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数据库的基础上,市本级、钦南区、钦北区、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使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供的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管理系,建立具有信息共享、数据比对、动态监控、分类监管、统一受理、统计分析、预警预测等主要功能的劳动保障监察监控管理平台。
(三)全面推进阶段(2013年1月-2014年底)。初步构建“两网化”建设的基本框架和基础平台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先行组织进行验收,迎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验收后,召开全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第一阶段总结会,全面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2013年底前,全市镇(街道)网格管理覆盖面达到90%,完成辖区内国有、集体、股份制、外资和私营企业等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信息采集;60%以上的镇(街道)与市、县(区)劳动保障监察信息联网。2014年完成全市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劳动保障信息采集,基本实现劳动保障监察“两网”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建立健全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体系,是促进城乡统筹就业,完善社会保险体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要求,是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按要求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具体抓好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指导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开展工作,确保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自治区已将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工作列入今年绩效考核内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要相应成立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工作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在人力、财力、物力上给予支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加强对“两网化”管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定期对各县区开展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三)健全制度,创新工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组织研究制定有关配套措施,使全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结合本地特点,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不断建立健全各项日常管理工作制度。
附件:钦州市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工作领导小
组成员名单
附件
钦州市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
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黄洲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陆明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苏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员:古雅阵市编办副主任
毛雁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
申荣汉市民政局副调研员
廖奎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富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刘佐市住建委副主任
张志市统计局副局长
刘如明市总工会副主席
杨坚市国税局副局长
杨国林市地税局副局长
陆劲市工商局副局长
沈芳灵山县副县长
陈巨生浦北县副县长
颜昌平钦南区副区长
陈云龙钦北区副区长
温镜忠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委员、组织部长
石昌喜三娘湾旅游管理区工委主任、管委主任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协调解决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研究;督促检查各县区、各部门工作情况;统一协调各部门行动,定期交流工作进展情况;逐步将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纳入各级人民政府目标管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李富轩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梁作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科科长、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支队长)同志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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