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我市商品市场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我市商品市场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11-0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我市商品市场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加快梧州市商品市场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一年十一月八日
加快梧州市商品市场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商品市场体系建设的意见》(桂政发〔2010〕69号)提出的工作目标、政策措施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商品市场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桂政办发〔2011〕45号)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市商品市场体系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商务部、建设部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市委提出的建设“区域性加工制造基地、物流基地、商贸基地和旅游休闲基地”的战略奋斗目标,紧紧抓住东部产业转移机遇,借势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和北部湾经济区,从我市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实际出发,构建具有梧州特色并在整个西江流域占据重要地位的新型商贸业体系,发展现代大商业,促进区域经济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紧密配合现代制造业、现代物流业、旅游休闲业的发展和农业产业化、农村城镇化、城市现代化的建设步伐,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民营经济、集体经济、外资经济为支撑,依托并拓展老城区的商贸业体系,发展新城区、县域及农村的商贸业体系,整合、搭建物流交换平台,调整市场结构,优化商业网点布局,重振“百年商埠”,发挥市场流通的先导作用,以完善市场推动消费的增长,促进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努力构建商品市场体系新格局。经过5年的努力,构建具有规模型、规范型、辐射拓展型的批发贸易市场体系、特色专业市场体系、社区服务市场体系、加工辐射市场体系和超级连锁市场体系,将梧州建设成高效便捷、诚信安全、管理科学的“现代百年商埠”。[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委、农业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粮食局、水产畜牧兽医局、物价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招商局、供销社、邮政局]
(二)积极发展大流通。到2015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416亿元,年均增长16.6%。新增商业网点2万个,人均新增商业面积0.2平方米;新增连锁门店达到200个,连锁配送比例提高到80%以上;农家店商品配送率提高到60%以上。[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局、住建委、粮食局、供销社、邮政局]
(三)全力建设大市场、培育大企业。“十二五”期间,商品市场建设投资规模新增50亿元,建设、培育综合性商品交易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零售商业中心,培育1家年交易额10亿元以上的大型商品交易市场和1家年销售额10亿元以上的大型流通企业集团。[牵头单位:同上]
(四)科学规划,建设完善城乡商业零售网点。合理布局城市商业中心,着力打造特色商业街,积极推进综合超市和社区商业、县城购物中心网络建设。以为民、便民、利民为宗旨,建设购物、餐饮、生活服务和休闲等多功能汇集的城市商业网络体系。按照统筹城乡经济发展要求,继续实施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为载体的农村商品零售网络建设,再建300个农家店、6个日用品或农资配送中心,使全市乡、村农家店覆盖率达90%以上,商品配送率达60%以上。构建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骨干、村为基础的农村消费品零售网络,促进城市流通服务功能向农村地区延伸。[牵头单位:同上]
(五)大力发展新型流通业态。积极推进连锁经营,推动传统百货店商品经营结构和业态调整,发展品牌化、专业化、特色化经营,形成品牌专卖、系列专卖、特种商品专卖的连锁经营服务体系。积极发展专业性较强的家电、食品、建材等专业连锁超市,合理布局大型综合超市。加快连锁企业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提高商品配送能力。适应网络购物的发展趋势,鼓励传统零售企业建立网上销售平台,以网上销售促进门店销售,以门店销售支撑网上销售。规范发展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单位:市粮食局、供销社]
三、工作分工
(一)市商务局作为商品市场体系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商品市场体系规划、建设和培育工作,会同土地、规划、财政、税收、金融及相关部门提出并组织实施相关扶持政策。
(二)市发展改革委要将重大商贸流通项目列入本级层面重大项目推进。
(三)市国土资源局要按照商业网点规划预留商业用地,并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
(四)市住建委要把商业网点建设规划纳入到城镇发展总体规划,按规定为新建住宅小市配套相应的商业网点设施。
(五)市招商局要把重大市场建设项目列入招商目录。
(六)市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邮政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做好市场监管工作。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商品市场体系建设任务及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具体责任分工和任务分解详见附件)。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成立由市政府牵头的市商品市场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商品市场体系建设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协调解决本地区商品市场体系建设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商品市场体系建设的顺利实施。
(二)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对市场建设工作的管理、组织协调和引导扶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商品市场体系建设纳入行业系统的管理内容,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考核验收标准。同时,建立健全商品市场体系建设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商品市场体系建设合力,共同推进商品市场体系建设工作的开展。
(三)多措并举,完善考核。建立和完善商品市场统计制度,加强对有关部门和县(市、区)商品市场建设工作绩效及发展状况的考核评价,将商品市场发展主要指标纳入各级政府考核体系,作为考核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的重要依据。
(四)加强督导,有效推进。对商品市场体系建设工作的进展情况和效果,市商品市场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将适时成立督查组进行专项督导,定期通报各地工作动态。各县(市、区)政府也要做好督导工作,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协调解决具体问题,推动商品市场体系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
附件:1.加快商品市场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分工表.doc
2.加快商品市场体系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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