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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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9-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玉政办发〔2012〕25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各开发园区管委,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玉林市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2年9月25日
玉林市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加快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精神,根据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财政厅转发的《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加快编制和实施土地整治规划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63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加快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2〕152号)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规划意义
土地整治规划是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任务的重要手段,也是科学开展土地整治工作的重要依据。科学编制和严格实施土地整治规划,有利于整合资源、引导资金、整体推进土地综合整治、有效补充耕地、提高耕地质量、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切实落实耕地保护目标任务;有利于有序推进农村土地整治,资源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促进“三农”问题的解决;有利于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和结构,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
二、规划目标
编制土地整治规划,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有序推进土地整治、增加耕地面积与提高耕地质量并重、促进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及城乡统筹发展为目的,科学制定土地整治的方针和目标,合理确定未来五年土地整治的规模布局、重点区域、重大工程、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提出土地整治行动计划与投资方案。明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布局安排,确保有序推进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得到优化;落实补充耕地任务,提高耕地质量,实现耕地数量、质量和生态管护的统一;推进散乱、废弃、损毁、闲置、低效建设用地集中整治,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明显提高,使我市土地整治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三、规划内容
土地整治规划以2010年为基期年,以2015年为目标年。规划数据以基于二调基础上进行变更的2010年土地变更调查数据为基础,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相关规划相衔接。规划编制的主要任务:
(一)客观分析评价上一轮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实施情况。评估上轮规划目标实现程度,总结土地整治工作的经验与不足,评价规划实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分析上轮规划实施期间土地整治政策和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提出对本轮整治规划编制的建议。
(二)开展土地整治潜力调查评价。包括农用地、农村建设用地、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治潜力、土地复垦潜力和宜农未利用地开发潜力等调查评价,摸清潜力的数量、质量、分布等,提出开发利用建议。
(三)开展土地整治与生态环境保护研究。研究本地区开展土地整治对生态环境和人文自然景观保护建设应高度关注的问题,提出保护建设建议。
(四)结合本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研究确定土地整治目标。分析资源环境条件、潜力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安排相衔接,确定各项土地整治战略目标和具体指标。
(五)落实整治规划目标。依据玉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上级土地整治规划提出的任务目标,从解决当前土地利用与整治的实际问题和需要出发,并从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城乡统筹发展和保护生态环境等角度提出规划总体目标和规划调控指标,包括土地整治总规模、增加有效耕地及其他农用地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耕地产能比率、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改善土地生态环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及结构优化等方面的目标。
(六)落实空间布局,安排重点项目。开展耕地整理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研究,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基本农田整备区,并围绕提高基本农田质量提出整治要求;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提出未来村镇空间体系发展方向和不同类型的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模式,明确特色村庄保护与建设方向;结合农村建设用地整理重点区域划定项目拆旧区备选区域;分析耕地、林地、牧草地、水域、沼泽地、荒草地、水库水面、城镇内部水域和绿地等绿色空间现状特征,优化绿色空间格局和布局,依据上述土地整治安排,提出小型水利交通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包括灌溉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工程等);以规划确定的土地整治任务,确定土地整治重点项目,包括位置、范围、整治规模、期限、投资计划等。
(七)投资、效益分析与环境影响评价。包括:投资估算(总投资、不同类型整治项目的投资),资金筹措(研究分析土地整治所需资金的各种筹措渠道和方式及其可行性),资金供需平衡分析(研究分析资金供需平衡情况,提出资金缺口解决方案),效益分析(说明土地整治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情况)等。
(八)规划实施保障措施。总结完善并提出规划实施的政策保障措施,主要包括实施规划所需采取的行政、法律、经济和技术手段等。
(九)图件编制。主要包括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整治潜力分布图(含农用地整理潜力分布图、建设用地整理潜力分布图、废弃土地复垦潜力分布图、未利用地开发潜力分布图、耕地等级提高潜力分布图)、土地整治规划图、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分布图(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分布图)、土地整治重点项目分布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分布图等。
(十)数据库建设。建立符合市、县级土地整治规划数据库标准的矢量数据和栅格数据、规划文档、规划表格、元数据等,土地整治规划数据库内容应与纸质的规划成果内容一致,并与当地土地信息系统实现对接与信息共享。
四、规划编制完成时限
根据《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加快编制和实施土地整治规划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63号)“市、县级土地整治规划要在2012年底前全面完成。没有编制土地整治规划的,不得安排土地整治项目。”的精神,市、县级土地整治规划必须在2012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
五、组织领导
市本级成立由国土、发改、财政、环保、住建、水利、农业、林业等部门参加的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推进此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郑杰忠副市长
副组长:唐胜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梁志勋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员:曾斌市发改委副主任
吴永华市财政局副局长
蓝力市国土资源局总工程师
黄锦强市环保局副局长
吕仕华市住建委总规划师
李果惠市水利局总工程师
李品林市农委副主任
宋世权市林业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解决全市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由蓝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抽调,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
六、保障措施
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时间紧、要求严、任务重,为确保此项工作按时完成,特提出如下保障措施: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协调议事机制,认真抓好摸底调查等前期工作,立足实际,着眼长远,积极组织开展规划编制工作,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根据《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加快编制和实施土地整治规划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63号)“规划编制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安排。”精神,各县(市、区)要将规划编制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及时拨付,为规划编制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二)市直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做好规划编制工作。市国土资源局牵头负责全市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市发改、财政、环保、住建、水利、农业、林业等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推进全市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
(三)改进工作方式。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工作方针,科学安排规划编制各项工作,切实提高规划决策水平。市、县(市、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强规划编制人员的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参与土地整治规划编制的专业技术队伍,必须具备土地规划编制相应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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