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关于德江乌江傩文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2-2030年)的批复

颁布单位:贵州省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3-04-0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省人民政府关于德江乌江傩文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2-2030年)的批复

黔府函〔2013〕55号

铜仁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请求批准实施德江乌江傩文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2—2030年)的请示》(铜府呈〔2012〕16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德江乌江傩文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2—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德江乌江傩文化风景名胜区东起枫溪村,西至楠杆乡,南抵德江与思南交界处,北达冷水溪,地理坐标为东经107°52′39-108°24′39,北纬28°03′56-28°29′17,总面积为65平方公里,请按《规划》确定的风景名胜区范围标桩定界,建立档案,加强管理。

三、德江乌江傩文化风景名胜区的性质为:以傩文化人文景观及遗址遗迹景观为特色,以红色文化的人文景观为重点,与乌江、洋山河的自然风光相融合,是开展文化体验、观光揽胜、科研考察的省级风景名胜区。

四、德江乌江傩文化风景名胜区划分为扶阳古城遗址景区、乌江画廊景区、洋山河峡谷景区、枫香溪红色文化景区、傩堂戏独立景点、文庙独立景点、何家寨古村寨独立景点、梅林寺火山溶石石林独立景点、楠杆独立景群。

(一)扶阳古城遗址景区。东起德江与司南县界,南抵德江与思南县界,西至万家山,北达长岗岭,面积约9平方公里。

(二)乌江画廊景区。东起德江与印江县界,南抵榨溪,西至隹溪,北达望牌,面积约24.3平方公里。

(三)洋山河峡谷景区。东起朱石坡,南抵石板桥,西至帅家槽,北达冷水溪岩门,面积约17平方公里。

(四)枫香溪红色文化景区。东起德江与沿河县界,南抵二郎岩,西至周家园,北达沿河县界,面积约12平方公里。

(五)傩堂戏独立景点。位于稳坪镇铁坑村,面积约0.45平方公里。

(六)文庙独立景点。位于县城,面积约2000平方米。

(七)何家寨古村寨独立景点。位于稳坪镇何家寨,面积约0.243平方公里。

(八)梅林寺火山溶石石林独立景点。位于长丰土家族乡洞庭,面积约2平方公里。

(九)楠杆独立景群。位于楠杆土家族乡,面积约5000平方米。

五、请根据《规划》确定的原则和规划结构、规划布局及专业规划,抓紧编制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同时,做好旅游服务点的规划设计,逐步完善风景名胜区内的交通、供水、供电、电信、环卫等基础设施,并加强各景点的环境整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确保风景名胜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符合规划要求。风景名胜区内各项设施的体量、风格、色彩要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严禁在风景名胜区内建设破坏景观的项目。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出让或变相出让风景名胜区资源及景区土地使用权。

六、请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落实保护责任,切实加强对风景名胜区内森林植被、水体、地形地貌、史迹等风景名胜资源及生态环境的保护和管理,按照《规划》确定的分级保护要求,严格保护风景名胜区内傩文化、遗址遗迹、革命胜迹、地质地貌等资源。积极开展风景名胜区的绿化工作,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核心景区内禁止任何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工程建设;严禁在风景名胜区内建设对环境产生污染的工程项目;严禁在风景名胜区内乱砍滥伐、开山取石、毁林开荒。

七、铜仁市、德江县两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风景名胜区工作的领导,认真做好《规划》实施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健全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和各项管理制度。所有单位和个人在风景名胜区内开展建设和经营活动,都必须严格遵守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服从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的统一管理。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13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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