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市城乡规划局调整建军路东侧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安顺市支队机关土地用地性质的批复

颁布单位:贵州省安顺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3-05-3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政府关于市城乡规划局调整建军路东侧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安顺市支队机关土地用地性质的批复

安府函〔2013〕117号

市城乡规划局:

你局呈报的《关于调整建军路东侧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安顺市支队机关土地用地性质的请示》(安市规呈〔2013〕45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呈报的《关于调整建军路东侧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安顺市支队机关土地用地性质的请示》。

二、同意将该地块用地性质由军事用地调整为居住用地,规划指标为:用地面积:9237㎡,建筑密度:30%,容积率:3,绿地率:30%,用地性质为居住。

三、请你局按照相关规定按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此复

201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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