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关于开展第二季度社会消防工作督导的通知
市政府办关于开展第二季度社会消防工作督导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4-1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政府办关于开展第二季度社会消防工作督导的通知
安府办发电〔2014〕43号
为有序推进全市2014年社会消防工作,督促各县区各部门落实好消防工作目标任务,营造良好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根据《安顺市社会消防工作督查督办实施办法》,决定开展全市第二季度社会消防工作督导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时间
2014年4月17日-4月24日
二、参加人员
周志龙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汪怀安市公安局副局长
倪贵忠市教育局副局长
邵雁鸿市督查督办局副调研员
胡晓霞市卫生局副调研员
莫子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助理
张全胜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胡建华市公安消防支队副支队长
联系人:王振华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处处长
联系电话:18334070666
三、督导内容
2014年消防工作重大目标任务推进情况,火灾隐患排查情况,火灾隐患集中区域整治情况,派出所消防工作推进情况,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等内容。
四、行程安排
4月17日上午黄果树风景区
4月17日下午镇宁自治县
4月18日上午关岭自治县
4月18日下午开发区
4月21日上午平坝县
4月21日下午普定县
4月22日上午紫云自治县
4月22日下午西秀区
4月23-25日市行业系统:
市住建局、市民政局、
市文广局、市教育局、
市卫生局、市旅游局、
市国资委、市粮食局
五、其他事项
1、请各有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并主动与联系人联系,及时沟通相关信息;
2、请市消防支队做好督导相关准备工作。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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