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安顺市实施劳动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安顺市实施劳动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10-1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安顺市实施劳动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安府办发〔2012〕197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议事协调机构、直属事业单位、省在安单位:
《安顺市实施劳动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0月14日
安顺市实施劳动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及时依法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创造稳定就业环境,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将在全市推开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工作,特制订该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创新社会管理为目标,以我市现有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管理体系为依托,建立健全与我市实际相适应的科学、规范、高效的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工作管理体系,逐步实现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由被动反应式向主动预防式的转变,实现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充实,任务下移,体系延伸,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管理,促进用人单位依法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引导和帮助劳动者理性依法维权,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二、总体目标
要将劳动监察工作网格化、网络化(即“两网化”)管理。根据劳动保障监察管辖规定,按照管辖区域内用人单位的数量和监管难度,以街道(乡镇)或社区为基础,划分为若干个网格,每一网格配备相应监察工作人员,明确职责和任务,实时采集和监控网格内用人单位招用工、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劳动条件、社会保险等方面信息及情况,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明确,跟踪及时的覆盖城乡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网。
要在网格化监察的基础上,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汇集用人单位用工信息,建立用人单位用工信息数据库。在市劳动保障信息系统中整合,开发运用具有信息共享、数据比对、动态监控、分类监管、统一受理、统一分析、预警预测等主要功能的劳动保障监察监控管理平台,实现管理信息化、执法规范化、监管一体化,进一步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
三、组织保障
成立安顺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人任副组长,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市“两网化”工作的试点和深化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分管副局长任主任,负责“两网化”建设工作的监督指导、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
编制部门负责做好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编制调整工作;
发改部门负责“两网化”管理指挥中心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和协调;
财政部门负责做好“两网化”管理工作资金保障;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提供全部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基本情况;
国税、地税部门负责提供全部用人单位税务登记基本情况;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提供全部用人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信息;
镇、乡、街道(社区)、村等基层组织要积极配合,认真落实相关措施,确保全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顺利实施。
四、工作步骤
按照“统一部署,各负其责,分步实施,大力推进”的工作思路,力争在“十二五”期末,全面完成全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基本形成全覆盖、全方位、全动态、全过程监督检查的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机制。
(一)制定实施方案(2012年11月25日前)。全市各县(区)按照本实施方案,结合各自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本辖区内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方案,并报本级政府批准后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全面启动本辖区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各县(区)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工作方案,需明确机构编制、人员配备、工作职责、经费来源等内容,做到工作方案内容全面,操作性强,确保本辖区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二)划分网格(中心城区2012年12月15日前,其他县区2013年4月20日前)。根据《关于开展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试点意见》(人社部〔2009〕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划分为三级网格,一级网格为市本级;二级网格为县、区,即,六个县,一个经济技术开发区,两个管委会;三级网格为乡镇(办事处),全市共有87个乡镇,划分为87个三级网格。全市共97个网格,每一级网格按照实际管辖范围建立网格内全部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基本信息电子档案,掌握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工资支付等方面的基本情况。每个网格要悬挂劳动监察举报投诉牌,公示投诉热线,工作人员的姓名及相关信息。劳动监察工作人员要统一着装,统一佩戴标识。
(三)成立指挥中心(中心城区及市本级2012年11月20日前,其他县区2013年5月10日前)。市本级指挥中心建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科,建成集应急预警和案件处理为一体的“监察网”,统一指挥全市劳动保障监察网格管理工作,协调指挥各相关部门处理劳动保障突发性群体事件,加强对各级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监管。各县(区)在本级网格建指挥中心,指挥本级网格劳动监察工作,并同时向上级网格汇报工作。
(四)建立劳动保障监察网络(2013年4月30日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依托现有“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建设平台,与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网,实现四级网络信息畅通,建立健全全市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网络体系。
(五)建立健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2014年8月31日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内设的劳动监察科和劳动监察支队,按照编制落实好人员配备,以适应全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的需要。县(区)成立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按照升格后的副科级单位编制配齐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乡镇(街道)、村(社区)配备1名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由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主任兼任。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经费由市、县(区)财政承担,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按照公益性岗位,按比例分担方式解决“两费”补贴。
(六)组织培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各县(区)劳动保障专职监察员进行每年一次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劳动保障监察业务培训;兼职监察员和协管员由各县(区)自行进行组织进行集中专业培训,并考核、发证,做到持证上岗。
(七)建立信息数据库(中心城区2012年12月20日前,其他县区2013年6月30日前)。利用现有劳动就业信息系统,安排各网格内劳动监察兼职监察员、监察协管员按照“一户一档”的方式对辖区内用人单位的用工情况进行信息采集,建立劳动保障信息档案,并及时录入系统,实施动态管理。通过村(社区)、乡镇(街道)、县(区)逐级上报联网,建立全市网络化数据库。
(八)督查验收(2015年6月前)。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检查考核办法,对各县(区)“两网化”管理工作建设落实情况和工作进度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导检查。各县(区)对辖区内的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发现问题及时指导和纠正。2015年6月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对各县(区)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系统督导检查,结合本实施方案要求,对工作开展情况综合评定,同时迎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检查和考核。
五、职责分工
(一)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主要职责。
负责对全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全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开展工作,并根据工作需要,对全市范围内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管理工作情况实施监督和检查;负责对市属管辖范围内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日常巡查、专项执法检查、举报投诉查处、行政处理(处罚)、年度书面审查、诚信等级评价等工作;负责对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督查、年度目标考核工作。
(二)县(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主要职责。
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指导下,负责辖区内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和帮助乡镇(街道)、村(社区)做好劳动保障监察队伍日常管理、劳动保障监察人员与协管员职责和相关制度的制定,开展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负责辖区内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日常巡查检查、专项执法检查、举报投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理处罚、劳动保障年度书面审查和诚信等级评价等工作;负责辖区内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信息采集、汇总、录入和更新;负责辖区内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培训、考核等工作;负责做好群体性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理,对新开业、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欠薪欠费的、一年内被投诉2次以上或有集体上访等情况的用人单位进行重点跟踪监管;负责配合上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各类执法检查活动。
(三)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主要职责。
在县(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领导下,负责按照村(社区)分布情况划分若干网格责任区,指导各责任区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开展劳动保障监察相关工作;负责本辖区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协调处理一般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负责对因劳资纠纷引发群体突发性苗头事件进行协调处理,并及时向上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报告;负责对本辖区内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信息采集、汇总、录入、更新,并配合上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开展各类执法活动。
(四)村(社区)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主要职责。
在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指导下,负责对所管辖网格内用人单位的相关劳动保障信息进行采集、汇总、录入、上报;负责对所管辖网格内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违法违规行为,或因劳资纠纷引发群体突发性苗头事件相关情况进行收集汇总,及时向上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报告;负责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办理用工登记备案、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参加劳动保障年审等事项进行催告,逾期不办的及时向上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报告;负责配合上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开展各类执法检查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和和谐社会的需要;是促进经济快速、健康、持续发展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需要。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工作,对于预防和化解矛盾,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要把全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中心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各级领导小组要按照要求,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解决好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过程中涉及到的机构、场地、人员、制度、工作等相关突出问题。
(二)各负其责,扎实推进
按照本实施方案职责划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与各县(区)要各负其责,扎实做好本辖区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工作的计划、组织、协调、督查、落实等工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确保全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三)加强制度建设,保证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根据全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需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监管职责、工作程序以及具体目标、监管考核、信息报告和人员管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各县(区)也要制定相应规章制度,加强对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网化”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管,确保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张富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吴波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周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员:刘松市编委办副主任
朱亚军市西部开发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吴松市财政局副局长
赵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焉富国市地税局副局长
吴国忠市国税局副局长
邓志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范忠祥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赵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蒋兴祥、吴亮平、黄丰能、岳启等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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