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关于继续加快推进我市开展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意见
市政府办关于继续加快推进我市开展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意见
| 颁布单位:贵州省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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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5-1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政府办关于继续加快推进我市开展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意见
安府办发〔2012〕89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2012年中央、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促进农民增收,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和发展高效农业,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在去年已开展试点工作、普定县取得明显成效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我市开展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充分认识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市主要农作物玉米、水稻、油菜等每年约产生70万吨左右秸秆,除每年青贮、氨化秸秆用量12万吨左右外,大部分没有得到有效利用,秸秆综合利用率较低,相当一部分被废弃或焚烧,不仅浪费资源,而且污染环境,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认真搞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因秸秆焚烧或乱堆乱放、腐烂变质而带来的环境污染,改善村容村貌,提高空气质量,保护生态环境;可以实现秸秆转化升值,延长秸秆产业链,增加农民收入。推行秸秆直接还田,不仅可以减少焚烧、保护环境,还可以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改善土壤结构,增强土壤的通气性和保水能力,是一项培肥地力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开展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是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提高耕地质量、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减少用肥投入,改良土壤、发展农业产业、增加农民收入的一件大事,也是落实旅游兴市战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防火减灾的大事,社会经济效益明显,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转变发展观念,采取积极有力措施,切实有效加快推进我市开展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二、明确指导思想,把握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秸秆还田利用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新形势下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堵疏结合、长短结合、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坚持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相结合,行政推动与农户配合相结合,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严格落实责任,因地制宜,逐步探索建立集约、循环、高效的作物秸秆禁烧和秸秆还田利用长效机制。
(二)基本原则
1、属地负责,有序推进。持续推进开展此项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千家万户农民群众,涉及到各级各有关部门,因此,要实行县、区属地负责制,对在辖区内组织推进开展此项工作,进行统筹规划、科学调度、有序落实。
2、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根据秸秆资源总量和分布特点,结合宣传发动和配套措施的情况,作好规划安排。以城区周边和重要交通干线两侧为重点,先行开展试点,不断总结和创造条件,循序渐进开展,务求不断有实效。
3、政策引导,多方参与。加大政策宣传与扶持力度,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充分调动农户及社会各方参与的主动性、创造性和积极性,形成政府引导扶持、农户和社会共同参与的长效运行机制。
4、依靠科技,创新机制。以技术创新为动力,加大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广度和深度,采取多种形式不断提高利用效益。加大科研投入和争取相关项目、推进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招商引资力度,突破利用方面的技术难题,提高秸秆利用的技术、装备水平,为秸秆综合利用不断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和服务平台。
三、制定工作目标,加快推进开展
2011年在全市试点县及清黄、关兴高速公路沿线已启动开展禁止农作物秸秆焚烧与还田利用试点工作。做到积存在路边、地边、村边、渠边、坑边的农作物秸秆得到全面清理,焚烧隐患得到基本消除,按照保障试点县及清黄、关兴高速公路视线沿线范围内“不烧或少烧一把火,不冒或少冒一处烟”的工作要求,做好农作物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的中长期规划,力争用4年左右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多渠道利用,多手段推进,多形式投入,高效能管理,高效率运转的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长效机制,基本实现作物秸秆资源化、产业化利用,逐步杜绝农作物秸秆焚烧问题,在促进农民增收和发展高效农业上有新成效。2012年—2013年度重点规划在以下地点继续开展试点示范工作:
(一)普定县继续作为整乡、整村推进开展的试点县,从2012年夏收季节开始持续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试点示范工作。
(二)清黄、关兴、安普高速公路沿线的西秀区、平坝县、普定县、镇宁自治县、关岭自治县、黄果树风景名胜区、开发区涉及乡(镇)、村,从2012年夏收季节开始要有计划地启动开展试点工作;紫云自治县从2012年夏收季节开始启动开展试点工作。
(三)全市各乡(镇)从2012年开始全面启动开展试点工作,用4年左右时间全面推进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工作目标。
四、多形式综合利用,务求取得实效
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并通过政府引导、财政支持、项目带动等有效形式,推进落实以下综合利用措施。
(一)秸秆还田:秸秆还田具有降低农业成本,促使养分再循环,增加土壤有机质,改善土壤物理性质,增加团粒结构,培肥地力,增强土壤水分的保蓄能力等优点。通过机械直接还田、覆盖还田、堆沤还田等方式,扩大还田面积,有效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改良土壤,培肥地力。
(二)用作饲料:秸秆含有丰富的营养物质,4吨秸秆的营养价值相当于1吨粮食,可为畜牧业持续发展提供物质保障。要结合我市发展生态畜牧业的实际情况,搞好秸秆青贮、氨化技术推广应用,努力扩大青贮、氨化秸秆数量。
(三)用作食用菌基料:做好秸秆栽培食用菌,有利于促进农业生态平衡,推进农业转型升级,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建设高效生态的现代农业,推广企业加农户的经营模式,建设一批秸秆栽培食用菌生产基地。并扶持食用菌生产企业,不断扩大生产规模。
(四)秸秆固化加工:秸秆纤维是一种天然纤维素纤维,生物降解性好,可替代木材作用于造纸、生产板材、制作工艺品、生产活性炭等。大力推广秸秆固化成型机,提高秸秆加工率。
(五)秸秆气化:通过发展户用沼气、建设秸秆气化站等途径,发展清洁能源,改善农民生活质量。
五、强加工作保障,全力推进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领导,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层层落实任务,把责任落实到乡镇、村庄、农户,落实到田间地头,精心组织,精心安排,精心实施,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级各部门的积极作用,努力推进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二)制定工作方案。作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试点县的普定县要制定全县整乡、整村持续推进开展的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措施,逐级逐人落实工作责任,细化督查考核,确保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试点县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对清黄、关兴高速公路沿线县、区的乡(镇)、村要结合村庄整治、新农村建设的工作要求,制定和落实试点工作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启动开展。
(三)加大资金投入。试点县及清黄、关兴、安普高速公路沿线县、乡(镇)要积极整合有关项目及资金,要落实秸秆粉碎机的购置及工作经费,确保工作有序稳步开展,有条件的县区可对秸秆综合利用进行补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有关企业主体申报相关项目,争取上级支持。各级财政部门要在涉农惠农项目资金安排上给予支持。
(四)落实部门工作责任。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涉及面广、联系部门多、工作难度大,要按照“属地负责,有序推进”的原则,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逐级分解落实工作目标、工作责任,全面推进落实县、乡的属地责任制。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通力协作,合力推进,齐抓共管。各级主要相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落实以下工作责任:发改部门要积极争取和统筹安排相关项目;农业部门要加强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督导,切实提高秸秆直接利用率。做好指导、协调、服务工作,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全面推进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试点工作;畜牧部门要指导农户做好秸秆青贮、氨化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效率;环保部门要履行执法监督职责,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加强现场环保执法,发现焚烧行为,责令立即停止,并依法进行处理;科技部门要积极引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指导、扶持各地利用新技术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财政部门要对推进开展秸秆禁烧和秸秆还田及综合利用工作给予经费支持;林业部门要结合森林防火减灾工作,积极主动配合工作开展,并制定落实相应的支持措施,负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因秸秆焚烧造成烧毁树木的行为进行处理;农机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对农机使用的监督管理,加大农作物秸秆还田机械补贴力度,调动农民购买、使用机械作业的积极性;旅游部门要将此项工作列入景区周边环境整治的工作内容,积极支持和推进工作开展。
(五)抓好示范指导。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季节性强、任务重,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立足于帮民解难,助民增收,深入基层开展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各县区及清黄、关兴、安普高速公路沿线乡(镇)要紧密结合当地实际,认真总结实施秸秆还田、促进农民增产增收的先进经验,利用现场会、培训演示会等形式引导、教育农民群众,不断提高其科技素质,把秸秆禁烧和秸杆还田及综合利用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
(六)加强宣传引导和工作督查。各级宣传部门及新闻单位要加强宣传引导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标语等多种宣传形式,在全社会范围内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及秸秆还田及综合利用的益处,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逐步提高农户对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重要性的认识,逐步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真正变成农民的自觉行动。特别是在清黄、关兴、安普高速公路沿线、旅游景区景点等重点区域要进行反复宣传,做到家喻户晓,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对秸秆焚烧严重的地方予以曝光,对工作开展得好的地方给予宣传报道。同时,市及县区要在关键时段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工作。
二○一二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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