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推进12个旅游景区建设2013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铜府办发〔2013〕87号
颁布日期:2013-05-0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推进12个旅游景区建设2013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大龙开发区、大兴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现将《铜仁市推进12个旅游景区建设2013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2日

铜仁市推进12个旅游景区建设2013年行动计划

为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100个旅游景区建设2013年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3〕13号)精神,使全市12个点旅游景区建设工作开好头、起好步,特提出如下行动计划。

一、总体定位

按照分类指导原则,将12个重点景区分为4类。一是旅游文化综合体类。含梵净山景区。立足景区资源多样化,着力将梵净山景区打造成集生态观光、运动休闲、康乐养生为一体的“国内一流、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二是原有景区提升类。含九龙洞、云林仙境、乌江山峡百里画廊、佛顶山旅游景区。围绕A级景区建设,加快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大力挖掘并融合当地特色文化,着力提升景区知名度,将九龙洞、云林仙境、乌江山峡百里画廊、佛顶山旅游景区提升为4A级景区。三是主题旅游类。含思南温泉—石林景区、大明边城、苗王城、万山矿山公园、石阡温泉健康养生城、玉屏城市生态农业观光园。以生态观光为主导,康乐养生为辅助,将思南温泉—石林旅游景区打造成集康乐养生、生态观光、科考探险于一体的旅游胜地;以明“军事”为主脉,地方特色为背景,着力挖掘明朝以来贵州600年历史文化,全力将大明边城打造成历史文化厚重、民族风情浓郁、景区内容丰富的综合主题文化景区;以挖掘苗族文化为主线,构建影视基地为辅助,将苗王城打造成苗族文化体验主题文化景区;以丹砂文化为灵魂,汞工业文明为支撑,将万山矿山公园打造成丹砂文化主题公园;以温泉养生为核心,地方民俗为辅助,将石阡温泉健康养生城打造成温泉养生主题景区;以生态观光为支撑,侗族文化、玉屏箫笛文化为辅助,将玉屏城市生态农业观光园打造成集生态观光、文化体验于一体的主题景点。四是旅游村镇类。含江口旅游风情小镇。以旅游产业为发展内核,城镇化为依托,着力将江口县太平乡打造成旅游风情小镇。

二、工作原则

在具体实施中坚持五个原则:一是分类指导。做好功能定位,实施精品战略,要树立差异是吸引力、差异是竞争力的理念,坚持可持续发展与差异战略竞争原则,着手当前,谋划长远,在提高资源再利用上下功夫。在规划建设中坚持突出特色、差异化发展的原则,避免景区开发同质化和低水平重复建设。二是分步实施。在兼顾全局的基础上,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分步推进。按照“四个到位”(规划到位,主体到位、投资到位、保障到位)要求,首选5个旅游景区优先打造,尽快积累经验,形成示范。三是分级负责。按照政府推动、企业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整合上下力量,建立行之有效的沟通协调推进机制。四是融合推动。在项目规划实施中,除单一旅游项目外,创新性旅游项目要与其他“4个100工程”项目主动对接,积极融入旅游要素,探索从单一项目到多位一体融合互动的整合开发模式。五是创意为重。用创意旅游理念引领项目建设全过程。在创意设计、品牌打造上加大投入,力求谋划一批有恒久影响力的遗产性项目,为后人留下一笔文化财富。重点是在保留原有自然生态和人文生态基础上合理利用,提升开发;充分利用特色文化元素和自然环境,通过高水平的创意设计,全新打造一批综合体、主题类旅游产品。

三、目标任务

在2013年底前,完成12个旅游景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并完成相关前期工作,确保每个旅游景区有一半以上的项目开工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开展旅游系列专题招商活动,招商引资签约资金8.5亿元以上,景区固定资产投资实现4亿元以上;加强景区配套设施建设,开工建设3星级以上酒店2个,建设生态停车场5千平方米,新建或改建游客服务中心5个,新建或改建3星级旅游公厕3座,景区绿化面积达到60%以上、空气质量达到国标一级标准;积极创建A级景区,启动梵净山景区、大明边城5A级景区申报工作,力争九龙洞、思南温泉—石林旅游景区通过国家4A级景区初评,启动松桃苗王城、碧江云林仙境、沿河乌江山峡百里画廊4A级景区创建工作,启动佛顶山旅游景区、玉屏城市生态农业观光园景区、江口旅游风情小镇3A级景区创建工作;充分发挥重点项目的龙头带动作用,将梵净山景区、松桃苗王城、大明边城、石阡温泉健康养生城、九龙洞5个旅游景区作为首批重点示范景区,将其打造成为旅游品牌特色突出、示范效应明显、基础设施完备、配套服务齐全、综合效益显著的精品旅游景区。

四、主要措施

(一)加快编制景区规划和考核标准。梵净山景区力争在2013年4月底前,完成《环梵净山“金三角”文化旅游创新区发展规划》编制工作,10月底前,完成《铜仁市梵净山旅游景区总体规划及重要节点控制性规划》编制工作。其余11个旅游景区由当地政府牵头,在10月前完成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修编,土地立项、环评等相关工作。按照A级旅游景区评定标准,制定铜仁市旅游景区建设考核指标。

(二)强化5个重点示范景区建设。一是启动5个旅游景区体制改革。机制创新是活力所在、效益所在。各重点景区必须改革体制,采取市场化经营,企业化运作,必须明确投资主体,划分事权、界定职能、完善机制。二是完成投资5亿元以上,加速推进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梵净山景区:1.完成太平乡柑子湾、乌罗镇桃花源、乌罗镇凤形地块土地收储,2013年底前完成太平乡柑子湾至乌罗镇桃花源梵净山环线两侧土地收储工作。2.2013年底前完成承恩寺续建工程;启动龙泉寺—鱼坳木栈步道、棉絮岭—叫化洞木栈道和观景台建设,完成大园子—护国寺(三级路标准)、黑湾河—鱼坳(四级路双车道标准)森林防火通道水毁修复工程;完善核心景区老金顶至高山草甸(烂茶顶)、九龙池建设,实现山顶日均游客容量大幅度增长;完成大门票景区车辆运营;完成佛教文化苑停车场到莲花广场绿化美化亮化工作;完成寨沙侗寨二期工程,实现在寨沙侗寨表演绝技绝艺演出;完善东线索道上下站配套设施建设。完成梵净山西线索道建设所有报批手续,力争在2013年底实质性开工。3.2013年12月底前完成柑子湾综合服务区建设,设置东山门收费站,配套游客服务中心,开展门票销售、导游、停车、景区交通、餐饮、购物等服务,实现从太平乡柑子湾至凤形大门票收费。苗王城景区:民俗文化表演场建设竣工并接待游客;建成大型停车场1个;修建(或提级改造)旅游公路7公里。大明边城:加快推进二期工程建设,6月底完成百夷乐园建设,8月底完成度假区项目建设,10月底完成美食长廊项目建设,年底完成武陵养老养生区建设。石阡温泉健康养生城:开展3次以上旅游招商洽谈、旅游产品推介工作,争取招商引资签约资金1亿元以上,景区固定资产投资2亿元以上。启动世界温泉公园项目,完成武陵山温泉酒店建设、城北温泉洗浴中心改造、城北温泉生态游乐场建设、凯峡河至施场旅游观光带建设;对全城20处36个露出点进行保护立桩,完成中坝温泉水资源勘探并启动中坝温泉开发。九龙洞:全年投入建设资金1.3亿元,完成仁家湾大桥的修建;完善仁家湾入口区基础设施;完成温泉酒店项目的80%;完成九龙洞洞口改造、骂龙溪村庄改造。

(三)加快推进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进一步挖掘和提升以铜仁龙舟艺术、印江书法、玉屏箫笛、思南花灯、松桃滚龙、沿河肉莲花、石阡毛龙和木偶戏为代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大对梵净山佛教文化、石阡万寿宫古建筑群、思南思唐古建筑群及郝家湾古寨、万山汞矿遗址等历史文化古迹及工业文化遗迹的保护和开发力度,规划建设一批博物馆、展示馆,打造松桃苗王城苗族绝技神功表演、思南郝家湾土家花灯表演、江口云舍土家民族文化表演、石阡尧上仡佬族敬雀节祭祀大典等一批高档次、高水平的原生态演艺节目,丰富“梵天净土?桃源铜仁”文化魅力,铸造一批民族文化旅游产品。加快规划和修缮梵净山四大皇庵、四十八座脚庵及金顶古庙群,加快佛教文化苑二期工程建设,开展佛教文化系列活动,将梵净山打造成为世界佛教胜地。

(四)加强旅游景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一是争取景区交通纳入规划,加大市内各景区景点之间交通连接线建设力度,打造畅通的景区互通环境,重点推进旅游主要交通道路沿线绿化及景观建设。1.启动印江大园子经护国寺—棉絮岭、黔东中学经大明边城—寨桂—甘溪坪—漾头电站—灯塔、万山镇—地磅房—万山矿山公园、老山口—甘塘—深冲—瓦屋(接九龙洞环线)、敖寨—岩屋坪—九龙洞环线公路的改扩建工程;2.开工建设思南沙沟—许家坝—长坝石林公路。3.启动大思高速梵净山出口至梵净山沿线,铜仁城区至九龙洞、云林仙境沿线绿化建设。二是加快景区旅游基础配套建设。抓好以梵净山为龙头,以江梵复线公路、梵净山佛教文化苑二期工程、梵净山山水田园生态旅游产业园等为代表的梵净山景区配套设施完善和整体开发工作。实施大明边城旅游区二期工程、九龙洞风景名胜区基础配套、思南县温泉旅游度假基地综合开发、思南石林国家地质公园基础配套、万山国家地矿公园基础配套等项目建设。三是加强旅游景区旅游商品生产基地和旅游购物中心建设。积极挖掘和开发具有地方和民族特色的服饰、工艺品、乐器、食品以及花卉、盆景、奇石等旅游商品,出台旅游商品生产企业奖励扶持政策。

(五)加强旅游景区综合管理和功能建设。召开全市旅游景区现场大会,通过现场参观、典型发言、经验交流,推进12个旅游景区建设工作。抓好行业质量监管,拓展和延伸监管区域,实现质量监管全覆盖,提高景区管理水平,杜绝安全事故和欺客、宰客现象发生。完善景区数字化旅游管理和服务功能,加强旅游景区交通、安全监控信息设施建设,启动梵净山、大明边城智慧旅游景区建设。

(六)加大旅游景区整体包装、对外宣传和市场营销力度。创新旅游景区市场宣传促销工作手段,充分利用互联网、3G移动通信、数字旅游平台等新渠道开展旅游推广和产品营销,形成多平台、深层次、立体化的宣传营销推广格局。抓好重点客源市场促销,针对长三角、泛珠三角、环渤海及其周边主体市场,多渠道开展宣传促销。利用品牌活动搭建促销平台,以全市第二届旅发大会暨梵净山文化旅游节、思南国家喀斯特地质公园开园庆典活动、思南建府600年、江口建县100年等纪念庆祝活动为重点,开展有创意、有影响的旅游景区文化品牌宣传,提高旅游景区的知名度、美誉度和竞争力。

(七)加大旅游招商力度。完成12个旅游景区招商项目库建设,印制旅游招商项目书,对符合条件的旅游景区项目纳入全省重点建设项目库管理。召开金融机构支持12个旅游景区座谈会,建立12个旅游景区金融服务体系。利用“第三届酒博会暨投洽会”、“泛珠合作论坛”、“香港活动周”和“中国国内旅游交易会”等,建立“长三角”、“泛珠三角”和“环渤海”旅游招商平台。加强与青岛、苏州对口帮扶城市的沟通,引进一批有实力的大型投资商和管理集团。

(八)完善景区人才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旅游景区人才发展环境,健全引进、培养、使用人才的激励机制。建立完善多层次的旅游人才培训教育体系,抓好旅游行政管理人才、旅游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旅游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旅游高技能人才队伍和乡村旅游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培训12个旅游景区负责人及管理人员不少于60人次,提升旅游景区经营管理、规划建设和接待服务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12个旅游景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另行文),下设办公室在市旅游局,实现责任到人,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

(二)整合部门资源。对12个旅游景区的市级补助资金将采取“以奖代补,以息带投”的方式,对规划编制、基础设施、公共设施、接待设施建设、项目招商推介给予补助,建设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旅游开发项目贷款贴息、规划编制、基础设施建设补助。各相关区(县)政府应安排相应的精品旅游景区建设发展资金并纳入财政预算,切实保障景区开发、建设、保护的资金配套及招商引资需求。建立联动机制,发改、交通、生态、水利、小城镇、林业、环境保护、扶贫开发等方面的资金和项目重点支持12个旅游景区建设。市发改委安排的预算内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要向12个旅游景区倾斜;市环保局要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确保旅游景区及周边地区不受污染;市住建局要结合12个旅游景区的实施,加大旅游城镇和城市综合体建设,形成一批旅游要素集聚的旅游服务区;市交通运输局要把12个旅游景区的路网建设纳入重点建设;市水务局要加大景区内水利设施建设;市林业局要支持12个旅游景区绿化建设;市扶贫办要把12个旅游景区作为重点,扶持景区周边发展乡村旅游。

(三)拓宽融资渠道。争取金融机构加大对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投入和延长贷款期限;争取各商业银行对旅游景区项目给予直贷。积极探索搭建旅游要素、项目产权交易平台,推动旅游资源向资本转化,支持鼓励旅游景区以旅游项目收益权或收费权作为质押,向银行贷款融资或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私募股权、信托等方式融资。各级政府要创造宽松环境,提供优质服务,鼓励民间资本投资旅游业。

(四)加大用地支持。各相关区(县)政府的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分配要向旅游景区倾斜,用地指标在各地切块指标中优先安排。旅游景区土地出让收益扣除国家规定提取的各项专项资金(基金)外,全部用于支持旅游景区建设。对已经部分缴清土地款的旅游景区项目,可考虑单独发放相应范围用地的土地使用权证。

(五)鼓励扶持典型。加强旅游景区建设经验交流,探索推进旅游景区建设的有效途径,树立几个有特色、有成效、有影响的典型示范工程。通过以奖代补形式,对按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旅游景区予以资金补助,每年适当增加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旅游景区建设。

(六)完善工作机制

1.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12个旅游景区建设的督促检查工作,指导相关规划的编制工作,收集相关资料,撰写上报信息。每月组织12个旅游景区召开一次调度会,研究解决12个旅游景区招商、建设问题,安排12个旅游景区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旅游接待设施贷款贴息补助,指导12个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和旅游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建立12旅游景区动态管理机制、鼓励旅游招商奖励制度等相关问题。做到一月一调度,一季度一次工作检查,年底进行一次评估。12个旅游景区要每半个月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

2.各相关区(县)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并制定工作方案,认真做好辖区范围内12个旅游景区的项目规划、招商、建设、宣传、信息报送工作。各相关区(县)政府主要领导为旅游景区项目招商、项目建设第一责任人。

(七)严格考核机制

1.凡涉及的各相关区(县)、市直部门,要对照工作目标,认真开展工作,每月将进展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在每个季度将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一次考核。

2.将12个旅游景区建设纳入年度考核当中,作为对各相关区(县)和相关市直部门的年度考核内容之一。

(八)营造舆论氛围。各地各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大局意识,紧密协作,上下联动,统筹协调,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旅游景区建设工作,共同营造稳定、和谐的建设环境。要加大对12个旅游景区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宣传典型事迹,营造各方关心支持旅游景区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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