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劳动监察大队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02-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劳动监察大队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大龙开发区、大兴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劳动监察大队机构编制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2月17日

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劳动监察大队机构编制方案

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劳动监察大队是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部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副科级事业单位。为强化机构编制管理,有利于优化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结构,提高事业单位的社会经济效益,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编制结构标准(试行)》,现将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劳动监察大队机构编制方案确定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二)负责规范辖区内各类用人单位劳动用工行为,制止和纠正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查处侵害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案件。

(三)组织开展劳动监察日常巡查、举报专查和专项检查工作。

(四)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工作。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职责。

二、人员编制

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劳动监察大队事业编制5名。其中,大队长1名,副大队长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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