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遵义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遵义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遵府办发〔2013〕121号 |
|---|---|
| 颁布日期:2013-07-1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遵义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遵义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7月11日
遵义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全面提升我市劳动保障监察管理水平,切实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的意见》(人社部〔2011〕79号)精神,我市决定在全市开展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健全科学、规范、高效的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体系,逐步实现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由被动反应式向主动预防式转变,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目标任务
从2013年7月至“十二五”末,在全市建立起职责明确、管理到位、资源共享、动态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服务重心下移、信息向上汇集、业务上下联动的市、县(市、区)“两级执法”与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管理”,并覆盖全市城乡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管理体系。
三、工作步骤
(一)制定工作方案(2013年7月30日前)。
各县(市、区)要按照本方案,结合各地实际,研究制定本辖区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工作方案,并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各县(市、区)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工作方案,需明确机构编制、人员配备、工作职责、经费来源等内容,做到工作方案内容全面、操作性强,确保本辖区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二)划分劳动保障监察网格(2013年12月31日前)。
按照“两级执法、四级管理”的原则,科学划分全市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一级网格,各县(市、区)为二级网格,乡镇(街道)为三级网格,村(社区)为四级网格。各级网格负责对本辖区行政地域内的用人单位进行管辖,将全市所有用人单位纳入网格监管范围之中。
(三)建立劳动保障监察网络(2013年12月31日前)。
加快全市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建设步伐,建立健全全市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网络体系,实现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网络信息畅通。
(四)建立健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2013年12月31日前)。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全市两网化建设进行综合管理。县(市、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必须按编制配齐人员,指定专人对网络进行管理。乡镇(街道)、村(社区)配备2名以上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所有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由所在县(市、区)按规定开发公益性岗位解决。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各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劳动保障监察员和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进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劳动保障监察业务、劳动保障监察软件运用进行培训考核,做到持证上岗。
(五)建立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管理平台(2014年12月31日前)。
将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纳入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进行统一建设,在市级建设集中式的管理信息系统,将网络延伸至村(社区)。在建立全市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数据库的基础上,建立劳动保障监察管理平台,把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劳动保障监察案件查处等要素有机地融合为一体,与劳动就业、职业培训、社会保险等信息联动,实现信息共享、数据对比、动态监控、分类管理、统一受理、统计分析、预警预测等主要功能,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体系的作用。
(六)组织检查验收(2015年5月30日前)。
按照本方案规定的工作内容和完成时间要求,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县(市、区)“两网化”建设进行检查,按照“机构、场地、人员、经费、制度、工作”六到位的标准进行综合评定验收,并迎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检查和考核。
四、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把全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为确保全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顺利开展,市政府成立全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
1.市“两网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负责对全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工作的指导、协调;负责对全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推进工作的督查、考核;负责每季度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汇报一次全市“两网化”工作推进情况。
2.各县(市、区)“两网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在市“两网化”建设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辖区内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和帮助乡镇(街道)、村(社区)做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劳动保障监察队伍日常管理、劳动保障监察人员与协管员工作职责和相关制度的制定;负责辖区内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信息采集、汇总、录入和更新;负责辖区内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培训、考核等工作;每季度向市“两网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汇报一次本县(市、区)“两网化”工作推进情况。
3.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主要职责。
在县(市、区)“两网化”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按照村(社区)分布情况划分若干个网格责任区,指导各社区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开展劳动保障监察相关工作;负责本辖区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协调处理一般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负责对本辖区因劳资纠纷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苗头进行处置,并及时向上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报告;负责对本辖区内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信息采集、汇总、录入、更新,并配合上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开展各类执法活动。
4.村(社区)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的主要职责。
在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指导下,负责对所管辖网格内用人单位的相关劳动保障信息进行采集、汇总、录入、上报;负责对所管辖网格内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对本辖区因劳资纠纷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苗头进行处置,并及时向上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报告;负责配合上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开展各类执法检查活动。
(二)加强队伍建设。
各县(市、区)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在2013年12月31日前完成县(市、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和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监察中队的组织和挂牌工作,配齐、配好劳动保障监察员,并切实做好乡镇(街道)、村(社区)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的招聘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将“两网化”管理工作经费、信息网络建设、人员及装备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经费按时足额到位。
(三)加强制度建设。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根据全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需要,建立健全全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工作制度、监管职责、工作程序以及具体目标、监管考核、信息报告和人员管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各县(市、区)也要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加强对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网化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管,确保全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和管理工作扎实推进。
【附件】:遵义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doc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10部门关于实施农民工“平安计划”加快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意见通知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