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赤水河流域(遵义段)环境综合整治攻坚行动工作任务及考核标准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赤水河流域(遵义段)环境综合整治攻坚行动工作任务及考核标准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遵府办发〔2013〕56号 |
|---|---|
| 颁布日期:2013-04-1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赤水河流域(遵义段)环境综合整治攻坚行动工作任务及考核标准的通知
仁怀市、赤水市、习水县、遵义县、桐梓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加强赤水河流域保护工作,确保赤水河流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贵州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赤水河流域(遵义段)环境综合整治攻坚行动考核办法的通知》(遵府办发〔2013〕55号)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赤水河流域(遵义段)环境综合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遵府办发〔2013〕54号),制定2013年赤水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攻坚行动工作任务及考核标准,并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辖区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3年4月11日
【附件】:遵义市2013年赤水河流域(遵义段)环境综合整治攻坚行动工作任务及考核标准.doc
遵义市2013年赤水河流域(遵义段)环境综合整治攻坚行动工作任务及考核标准(县、市)
考核对象:仁怀市、习水县、遵义县、赤水市、桐梓县
工作任务目标要求完成时限考核分值考核标准
违法项目整治(15分)违法建设项目清理2013年6月51.在市人民政府2012年赤水河流域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基础上,再次组织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对违法建设项目进行动态补充调查,并汇总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得5分;2.未按时上报,且在超过时限10日内上报的得3分;3.超过10日未报的,不得分;4.清单质量低下,被业务主管部门查实有遗漏的,不得分。
依据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完成违法项目整治任务2013年12月101.制定整治方案并按时完成整治任务得10分;2.未完成整治任务,按未完成比例扣分。
生活污水治理(10分)及时建设并投运已落实资金的生活污水治理项目2013年12月101.制定所有乡镇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完成时限并上报市领导小组的得2分,未上报不得分;2.按时建成投运年度乡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的得5分。未完成项目建设任务,按未完成年度项目比例数扣分。3.按照上报境内一级支流整治方案并依据方案开展整治的得3分,未开展的不得分。
生活垃圾整治(5分)流域集镇、行政村生活垃圾收运系统的建设2013年12月51.制定所有乡镇、行政村垃圾收运系统建设时间表并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得2分;2.完成收运系统年度建设任务的得3分,未完成建设的,按未完成比例扣分。
工业污染整治(15分)严禁在已划定的地表水Ⅱ类区域范围内违规违规审批建设项目2013年12月21.未在规定区域内审批项目的得2分;2.被业务主管部门通报存在违规审批的不得分。
对工业污染源进行动态更新调,并及时上报整治名单2013年2月3在市人民政府2012年赤水河流域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基础上及时动态更新并按时向市领导小组上报污染源名单的得3分,未按时上报的不得分。
规范排污企业的排污行为,规范建设排污口,酏套污染治理设施并确保其正常运行2013年12月51.所有企业完成排污设施建设并达标排放的得5分;2.未完成的,按未完成比例扣分;3.发现超标排污的,发现一起扣2分,直至扣完本项分值。
建设集中连片工业污水治理设施2013年12月51.白酒企业较多的县(市),须科学划定集中连片治理范围、完成时限,并按时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得2分;2.按时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并投运的得3分,未完成的按未完成比例扣分。
水政水资源管理(15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2013年12月5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全部实行水资源论证的得5分,未实行论证的按比例扣分,扣完为止。
实施取水许可制度,落实有偿用水要求2013年12月51.完成取水许可和一户一表工作的得2分,未完成的,按未完成比例扣分;2.全面开展工业企业有偿用水并足额征收水资费的得3分,未完成的,按未完成比例扣分,扣完为止。
河道整治及水土流失治理2013年12月51.按要求编制河道整治及水土流失治理方案并于3月底前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得1分;2.按时完成年度整治任务的得4分;3.发现一起人为水土流失违法行为扣1分,扣完为止。
生态屏障建设(5分)建设生态屏障,沿段建设水源涵养林2013年12月5按照上级下达的计划指标完成退耕还林、生态涵养林等林业建设任务的得5分,未完成任务的按未完成比例扣分。
固体废物整治(10分)工业固体废物安全管理2013年12月5辖区未发生工业渣场、尾矿库安全责任事故的得5分,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不得分。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2013年12月51.编制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方案并按时上报市领导小组的得2分;2.按照方案完成年度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工作的得3分,未完成的不得分。
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15分)完善畜禽养殖发展规划或实施办法2013年6月3编制完善本辖区畜禽养殖、渔业水产发展相关规划或实施办法得3分,未完成一项扣1.5分,直至扣完本项分值。
划定禁养区、限养区2013年6月31.科学划定本辖区禁养区、限养区得3分,未划定不得分2.划定禁养区和限养区但未达到环境保护目的的得1分。
规模化畜禽养殖、水产养殖业污染治理2013年12月91.严格农业执法检查得2分,发现一起违法畜禽养殖、水产养殖项目扣1分,直至本分值扣完为止;2.严格执行渔业规划限额得2分,超规划限额发展不得分;3.未取缔肥水养鱼或清理规范网箱养鱼的扣2分;4、完成市政府年度工作安排规模化畜禽养殖、水产养殖污染治理项目得3分,未完成一个扣1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宣传教育工作(10分)设置宣传标牌2013年12月5设置大型宣传牌2块以上得5分,缺一块扣2.5分,扣完为止
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2013年12月5开展2次以上流域保护主题宣传活动得5分,缺一次扣2.5分,扣完为止
遵义市2013年度赤水河流域(遵义段)环境综合整治攻坚行动工作任务及考核标准(市直部门)
责任单位考核内容分值评分标准
市发展改革委将赤水河流域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落实2013年市级重点工程项目计划20未纳入计划或未进行规划调整,不得分
负责制定石漠化治理工作实施计划,指导并监督实施;10未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扣5分,未指导、监督实施扣5分,
负责会同流域相关县(市)、市直相关部门抓好年度城镇生活污水、生活垃圾项目、工业固废处置项目,石漠化治理等项目的编制申报20未编制项目扣10分,未申报项目扣10分
协助相关部门、县(市)争取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资金,加强赤水河流域保护项目前期工作、年度投资计划的指导和督促,指导监督项目实施30未开展项目资金申报工作扣10分,未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和及时下达项目投资计划扣10分,未指导监督项目实施的扣10分
严把项目准入关,对不符合产业政策投资项目不予审批和核准20发现一起违规审批、核准、备案项目扣5分,直至扣完该分值
市工业能源委指导、督促赤水河流域各县(市)工业部门制定和审查有利于赤水河保护的工业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调整布局规划40一个县(市)一项规划未制定的扣5分,直至扣完该分值
协助环保部门实施工业污染防治,督促淘汰企业按时拆除30凡列入淘汰计划的企业,未淘汰一起扣10分,直至扣完该分值
协调、督促流域内各工业园区加快建设污水处理设施10未协调配合此项工作开展的不得分
组织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能源,推行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减少工业固体废物排放20未制定年度推行计划的扣10分,推行效果按计划完成比例计分
市农委指导、督促赤水河流域各县(市)农业部门制定有利于赤水河保护的水产养殖规划或实施方案,有机农业发展实施方案,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保护和开发利用实施方案,畜禽养殖发展规划及配套的环保措施,并监督实施30未制定规划或实施方案的,一项扣5分,最高扣20分;未制定年度实施计划或方案的,一项扣5分;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一项扣5分
加大农业、渔业及畜禽养殖业项目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建设项目,禁止在Ⅱ类水体审批项目20发现一起违法项目扣5分,直至扣完该分值
督促各县(市)按照《条例》要求取缔圆满罐、杨家园等支流水库肥水养鱼、清理整顿网箱养鱼20未督促一个县(市)区未清理、取缔的,扣5分,直至扣完分值
加强流域野生、特种鱼类的保护,加强对非法捕鱼的监督管理,制定赤水河水生态系统保护实施方案,按照以水养水,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科学放养鱼类物种10未制定实施方案的扣5分;未制定生态系统保护实施方案并实施科学放养鱼类物种的扣5分;发生一起非法捕鱼的扣5分
监督落实畜禽养殖污染的防治,督促各地制(修)定畜禽养殖业发展和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划定禁养区、限养区10未督促制定实施方案、年度实施计划的,扣2分;未完成年度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减排治理任务的,按完成比例扣分,最高扣5分,低于60%以下的,不得分;未划定禁养区、限养区的,扣3分
加大农村沼气池建设工作力度,控制农村面源污染,督促农业生产中化肥和农药等污染的治理,大力推广生态农业建设等10无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扣5分;根据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执行情况计分;未开展工作的扣5分
市水利局下达年度水土流失治理实施方案,督促各县(市)水利部门按照《条例》要求治理水土流失30一个县(市)未完成的扣10分,直至扣完该分值
加大水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水利项目,禁止在Ⅱ类水体审批与民生无关的建设项目20发现一起违法水利项目扣10分,直至扣完该分值
依照法定职责履行对水环境的监管等工作,严厉打击违法弃渣入河等违法行为30发现一起弃土弃渣直排赤水河一起扣5分,直至扣完15分;发现非法取沙的一起扣5分,直至扣完15分。
制定赤水河流域水资源的综合利用方案,严格取水许可管理。10未制定方案扣5分;发现一起工业企业非法取水扣5分,直至扣完5分
制定赤水河流域水土保持工作实施计划,指导并监督实施。10未制定实施计划扣5分,未指导监督实施扣5分
市环保局指导、督促赤水河流域各县(市)环保部门做好工业污染的防治和监管20未制定工业污染防治方案扣10分,未开展监管工作扣10分
加大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地,指导、督促赤水河流域各县(市)环保部门强化建设项目的环评和“三同时”监管,禁止在Ⅱ类水体审批建设项目20一个市级重点建设项目未执行环评、三同时制度扣5分,直至扣完该分值
指导、督促赤水河流域各县(市)环保部门严格污染物总量控制10一个县(市)未完成年度减排任务的扣5分,直至扣完该分值
加强工业污染防治,减少工业污染排放30发现一起工业企业超标排放扣5分,发现一起工业固废直排扣5分,直至扣完该分值
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出入境断面水质监测与预警20未建立出入境断面水质考核体系扣10分;水质监测断面频次缺一次扣5分,直至扣完10分
市林业园林绿化局下达年度计划并指导、督促赤水河流域各县(市)林业部门完成年度赤水河流域造林、退耕还林等工作。40一个县(市)未完成年度任务的按比例扣分,直至扣完该分值
加大林业执法力度,禁止乱砍滥伐.40河流域内每发生一起重特大毁林或侵害林地案件一起扣20分,直至扣完该分值
加强流域生态林保护,督促落实生态林建设和保护项目的实施。20未完成一个项目扣5分,扣完为止
市国土资源局加强建设项目用地管理,严厉打击工业企业违法用地,禁止在Ⅱ类水体审批建设项目用地30发现一起违法用地项目扣5分,直至扣完该分值
指导、督促赤水河流域各县(市)加强监督和管理赤水河流域的矿产资源开发,加强地质灾害治理。20未下达指导、督促工作方案的扣10分,未开展工作的此项工作不得分。
配合地方政府取缔无证开采和无序开采,打击非法开采20一个县(市)存在无证开采、无序开采现象一起扣5分,直至扣完该分值
下达年度矿山恢复治理计划,指导、督促各县(市)完成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任务。30一个县(市)未完成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一起扣5分,直至扣完该分值
市交通运输局指导、督促赤水河流域各县(市)交通部门做好水上船舶及港口码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40未制定相关规范性管理文件扣10分。发现一起交通运输工具违法倾倒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及其他物品扣10分,直至扣完30分。
加强公路建设施工管理,防范道路建设施工弃渣入河20发现一起扣10分,直至扣完该分值
编制道路交通运输环境污染应急预案,负责完善公路防护措施工作的监督落实。40未制定应急预案扣10分。发生一起因公路防护措施不到位导致道路交通责任事故引发水体污染事件扣10分,直至扣完30分。
市城管局配合相关县(市),加强与发改部门合作,积极争取城市环境基础设施项目10未开展相关工作不得分
指导、督促赤水河流域各县(市)加快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处置工程项目建设,加强已运行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运行监管工作;40未按要求指导督促县(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工作,一起扣10分;对已建成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运行不稳定,超标排放,每发现一次扣5分,扣完为止
负责指导区域集中供水工程建设及区域节水工作的开展;10未开展不得分
指导和促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运营企业化、专业化、社会化工作,促进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置收费机制的良性循环。40未开展基础设施运营企业化、专业化、社会化工作扣10分。一个县未征收污水处理费扣5分,未征收垃圾处理费扣5分
市酒管局督促市级白酒工业园区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要求,帮助、指导县级白酒工业园区落实环保“三同时”要求30市级白酒工业园区未落实“三同时”投入使用的,一个园区扣10分。县级工业园区未落实“三同时”投入使用的,一个园区扣5分
建立完善白酒企业动态管理台账30未建立赤水河流域白酒生产企业台账不得分。建立台账但未及时动态更新的扣15分。
指导相关县(市)实施白酒企业整合工作,配合督促有条件的地方建设白酒连片治理设施。40未指导相关县(市)制定白酒企业整合方案扣10分,未督促相关县(市)实施白酒整合工作扣20分。未配合有关部门督促有条件的地方建设白酒连片治理设施扣10分
市监察局依据《遵义市效能建设问责暂行办法》,针对职能部门的检查考核结果,对履职不到位的相关县县(市)、部门实施问责100未开展行政效能问责不得分,问责不力扣30分
市政府督查室制定年度督查方案40未制定不得分
每年对相关县(市)、部门落实《攻坚方案》工作情况至少进行2次督查。60未开展督查不得分,缺1次督查扣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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