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遵义市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遵义市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2-2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遵义市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遵府办发〔2013〕35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深入开展全市促进就业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促进就业长效机制,形成上下联动、部门配合、协调统一、齐抓共管的就业工作局面,努力实现高质量就业。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市人民政府决定进一步完善遵义市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成员组成
联席会议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编委办、市农委、市发改委、市工能委、市教育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卫生局、市司法局、市统计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扶贫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工商联、市残联、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人行遵义中心支行、市就业局组成。联席会议设办公室在市人社局(市就业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事务。
二、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市就业工作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研究贯彻国家、省、市有关促进就业方针政策,加强对我市就业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及时通报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分析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解决政策难点,督查相关部门完成工作任务,指导和推动就业工作深入开展。
三、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市人社局:是联席会议的牵头部门。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年度计划,组织开展促进就业、鼓励创业各项工作,调度和总结就业创业工作情况,抓好各项扶持政策的落实,统筹协调做好各类群体的就业工作。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示范城市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就业质量。督促落实全市就业创业工作目标,统筹建设创业孵化基地和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协调加大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力度,完善促进就业创业的社会保障制度。
市委宣传部:负责将就业政策和典型宣传纳入宣传工作计划,组织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设立专栏、专刊等传播就业政策,宣传创业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就业创业舆论氛围。指导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就业创业推进活动,促进城镇新增劳动力、农业富余劳动力、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树立新的择业和创业理念,促进他们更新观念就业、树立信心创业。
市发改委、市工能委、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卫生局等部门:在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重大经济社会政策和审核重大项目及政府投资项目时,充分考虑对就业工作的影响;对就业创业各项指标进行定期调查、分析和预测,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开展。注重对劳动密集型企业、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私营企业的投资,发挥投资拉动就业的主力军作用。统筹安排劳动者创业所需的生产经营场地,做好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优先保障创业场地。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和行业稳定发展,扶持、保护创业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鼓励创业企业扩大就业规模。改善融投资环境、市场准入等方法措施,促进全民创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
市教育局:负责加强对高校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和就业创业指导。加强职业教育,强化职业院校基础能力建设,配合人社部门开展职业培训和创业。协助有关部门完善并落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举办大中专生毕业专场招聘会。做好市属院校实训基地建设,为提高学生创业、就业技能提供良好的实践环境。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就业政策所需的资金投入,并根据工作需要,确保就业工作资金的投入。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加大对就业工作的支持力度,提高就业资金使用效益。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落实就业资金自查和互查机制,提高资金安全性。加强对小额担保贷款资金、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项目资金的监管。加大中小企业发展的支持力度。
市统计局:负责指导协助城乡就业、失业状况的监测,指导全市城镇失业率及就业失业人口及就业创业相关统计工作。指导组织开展劳动力资源调查。协助和指导相关部门落实就业创业工作的相关指标,为政府制定就业政策提供相关依据。
市农委、市扶贫办:根据不同区域、不同类型、不同层次农民的实际需要,按照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布局的要求,研究采取相应的政策措施,积极探索促进农民就业创业的新形式、新内容、新方法,有针对性地开展促进农民就业创业工作。支持发展农民创业项目。
市工商局、市商务局:负责积极鼓励和支持小微企业、家政服务业,以及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为创业者提供开业指导和政策法规咨询服务。认真落实各项创业促就业优惠政策。
市民政局:负责做好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改善基础条件,强化服务功能,促进社区就业工作。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和中央有关部署,全面实施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保障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上岗就业。
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负责指导各级税务机关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对就业创业人员和创业企业的税收政策扶持力度;开展对税收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争取扩大税收政策覆盖面。加强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和政策咨询工作,为减免税企业和个体业户减化程序手续,提供优质服务。
市司法局:负责在全市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治、监督管理和帮困扶助工作;积极做好刑释解教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和安置帮教工作。
人行遵义市中心支行:负责积极推动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创新,推动以创业带动就业。对于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有利于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项目,鼓励金融机构积极提供融资支持。指导发放小额担保贷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减化程序手续,为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和创业者提供贷款支持。联合有关部门共同落实好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为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创业者提供优质、快捷服务。
市总工会:负责指导各级工会组织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就业人员和创业者合法权益的保障工作。为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开展创业、就业援助;联合相关部门做好民营企业招聘周、春风行动等就业专项活动;依托工会培训机构,开展创业、就业培训。
市妇联:负责指导各级妇联组织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就业人员和创业者合法权益的保障工作。联合相关部门做好民营企业招聘周、春风行动等就业专项活动。开展妇女就业技能和创业知识培训,提高妇女就业创业能力;加强女大学生创业指导和培训,拓宽女大学生创业思路;加大对创业女性和女企业家的扶持和援助,为妇女创业提供服务;协调落实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发挥妇女优势和特点,加大家政服务员培训工作,积极推动家政服务业发展。
团市委:负责指导各级共青团组织开展就业创业工作,建立青年创业指导机构,对创业青年进行“一对一”帮扶指导,推进青年就业创业实习基地建设。积极推进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开展大学生创业行动,加强农村青年培训,提高青年的综合素质和创业就业能力,引导扶持青年自主创业,为青年就业创业提供服务。
市工商联:负责总结推广民营经济组织、个体私营经济组织的成功创业经验,推动全民创业工作的开展。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在现有基础上,通过结构调整、产业升级、扩大规模、连锁经营等方式再创业。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好相关扶持政策,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指导和服务。组织有关商会、协会、联谊会扶助就业创业。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就业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及时掌握工作情况,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部署的工作任务,妥善处理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要互通信息、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齐心协力做好就业工作的新局面。
四、联席会议议事规则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或由分管领导委托牵头部门主要领导召集,由市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承办。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同时抄报市政府。
(二)建立联络员制度。为加强沟通与协商,联席会议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推荐,一般为主要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联络员要及时沟通工作中的情况、问题,接受群众来信来访和政策咨询,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联络员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沟通协商会。
(三)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在日常工作中,市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保持与成员单位的联系。各成员单位在每年7月10日和12月10日前向牵头部门报送上半年和下半年有关统计数据,由牵头部门汇总后予以通报。分析就业创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协调部门意见,整理并提出需要联席会议研究的事项。
201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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