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保障环卫及市政管养职工福利待遇的意见

颁布单位:海南省人民政府文号:琼府〔2013〕59号
颁布日期:2013-09-1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保障环卫及市政管养职工福利待遇的意见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环卫以及道路、桥梁、路灯、园林绿化和雨、污水下水道等公共设施的养护维修等市政管养工作,是城乡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系民生的基础性公益事业,也是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从事环卫及市政管养作业的职工(以下统称环卫及市政管养职工)为城乡的干净整洁、市政设施的正常运营作出了巨大贡献。但是,当前我省广大环卫及市政管养职工工作生活条件艰苦,住房、工资、社保等福利待遇尚未得到有效保障,职工队伍的稳定受到影响,给环卫及市政管养事业发展、城乡公共管理活动的正常运行带来不利影响。为解决上述问题,改善环卫及市政管养职工的工作生活条件,促进我省环卫及市政管养事业健康发展,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现就切实保障环卫及市政管养职工福利待遇提出以下意见:

一、规范劳动人事管理

(一)规范企、事业单位用工、用人行为。环卫及市政管养行业用工部门以及承包作业服务的企业(以下简称用工单位),要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要求,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为职工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做到应保尽保。用工单位应统一为从事一线作业的环卫及市政管养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以增强职工在作业过程中可能出现意外事故的风险抵抗能力。

(二)加大劳动监察力度。各市县要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切实保障环卫及市政管养职工的合法权益。用工单位应合理安排职工工作量,根据实际需要安排职工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三)有效抵御风险。针对环卫及市政管养行业工作特点,建立环卫及市政管养职工风险保障机制。对生活困难的环卫及市政管养职工实施救济、帮扶。各市县环卫及市政管养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年底应根据具体情况列出帮扶名单和资金预算,向属地财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市县财政统筹安排。同时,设立困难职工救助基金,积极引导社会各界捐助。救助基金主要用于因工伤或患有重病住院治疗且家庭特别困难的环卫及市政管养职工的补助。

二、提高职工待遇

(一)提高劳动合同制职工的工资收入水平。各市县应当建立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有计划、分步骤地提高职工工资待遇,着力提高一线作业人员工资收入水平。职工工资的最低标准,应按不低于当地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上浮20%的标准执行。建立职工工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对从事该工作3年以上的一线作业人员给予相应的岗位补贴,岗位补贴的标准随着岗位工龄的增加逐年增加。

(二)落实住房公积金。根据我省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规定,各市县应为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职工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不得高于12%。

(三)解决住房困难。对城镇现有和下一步逐步延伸到乡村的环卫及市政管养职工,各市县要充分挖掘现有房源,落实具有一定标准的集体宿舍、临时宿舍等,切实解决职工的临时住宿问题。将符合我省最低保障性住房条件的环卫及市政管养职工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配租配售。

三、改善工作条件

(一)保障职工休息休假时间。用工单位要按照国家节假日及年休假的有关规定,合理安排职工休息休假时间。在休息日、节假日期间要配齐轮班人员,以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时间。

(二)落实防暑措施。用工单位要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89号)以及我省有关规定,落实一线作业人员夏季7个月(4-10月)的高温作业补贴,并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三)切实做好作业安全工作。一是加强职工的安全作业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的作业水平和安全意识。二是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作业规范,重点做好道路养护、维修、清扫保洁、粪便清运处理、垃圾处理作业、路灯(园林)高空作业、下水道清淤等一线人员的作业安全工作。完善和落实一线作业人员安全防护措施,按照规范设置安全标志和设施,一线作业人员在交通繁忙地段进行作业时必须配备使用具有警示和反光性能的安全服和安全帽,做好粉尘防护,过往车辆及人员应当注意避让。具备条件的应划出临时作业区并设置交通围挡。三是完善应对极端天气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作业安全措施,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

(四)逐步提高机械化作业比例。各市县要继续加大对环卫及市政管养作业设备的投入,如购置配套机械化清扫车辆,垃圾收集手推车改为电动收集车等,从而减轻一线作业人员的劳动强度,提高作业安全系数。

(五)合理设置职工休息用房。各市县要组织编制职工休息室、工具存放室用地规划,并投入资金建设,确保职工休息和工具安全存放。

(六)建立职工定期体检制度。用工单位对于一线作业人员每年应组织一次健康体检。

四、落实保障措施

(一)加大资金投入。各市县应加大对环卫及市政管养职工权益保障工作的投入,将环卫及市政管养职工的福利待遇,包括住房、工资及加班工资、“五险一金”、高温补贴、体检等一系列资金支出项目列入地方政府财政预算。

(二)落实地方责任。环卫及市政管养职工权益保障工作的主要责任在各市县政府有关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三)做好宣传教育。各市县要借助各类媒体大力宣传环卫及市政管养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弘扬环卫及市政管养职工的奉献精神,教育群众尊重环卫及市政管养职工的劳动成果,树立尊重环卫及市政管养职工的良好社会风气。同时,要结合“五一劳动节”、“环卫工人节”等节日开展各类活动,丰富环卫及市政管养职工业余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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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

2013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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