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图审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颁布单位: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三府办〔2015〕247号
颁布日期:2015-09-0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图审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三亚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图审实施细则(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亚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

联合图审实施细则(试行)

为优化施工图审批和图审流程,推行施工图审中介机构改革,加强施工图审查中介机构自身建设,提高工程施工图审查效率,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建设工程专项评估评审改革措施的通知》(琼府〔2014〕56号)、《关于印发〈2015年海南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计划〉的通知》(琼审改办〔2015〕1号)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目标

设立建设项目施工图联合审查机制,协调住建、人防、消防、气象等图审工作的同步推进,进一步提高图审效率,明确各方责任,强化监督机制,加快推进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进度,优化我市投资发展环境。

二、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三亚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联合审查。二次装修、抢险救灾、临时性房屋建筑工程等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工作职责

(一)牵头单位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为市住建局):负责统筹协调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图审的工作。

(二)配合单位

1.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为市政务中心):负责配合市住建局在市政务中心设立联合图审窗口,配合市住建局协调联合图审相关单位。

2.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人防、消防、气象等部门,负责按照建设规范和技术标准做好资质机构的培训和监管工作。

(三)联合图审参加单位

1.具有施工图审查资质的专业机构:主要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图审查,出具《海南省建设工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2.具有施工图人防审查资质的专业机构:主要负责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出具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图审意见。

3.具有施工图消防审查资质的专业机构:主要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图消防设计文件审查,出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图审意见。

4.具有施工图防雷审查资质的专业机构:主要负责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出具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意见。

5.涉及的其他专业的有资质机构。

6.各联合图审参加单位负责派驻工作人员到市政务中心联合图审窗口提供相关服务。

四、审查时限

(一)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中心:大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12个工作日,中型及以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7个工作日(不含设计单位修改时间和复审时间)。

(二)施工图防空地下室专项设计审查:大型项目12个工作日,中型项目和防空地下室项目7个工作日,小型和零星项目4个工作日(不含设计单位修改时间和复审时间)。

(三)施工图消防审查12个工作日(不含设计单位修改时间和复审时间)。

(四)施工图防雷审查12个工作日(不含设计单位修改时间和复审时间)。

(五)涉及的其他专业施工图审查12个工作日(不含设计单位修改时间和复审时间)。

五、受理流程

(一)受理申请。申请人将本阶段所有审查事项的申请材料分类装订,统一报送市政务中心联合图审窗口各单位进行纸质媒介和电子系统登记。

(二)材料初审。联合图审窗口各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初步审核申请人的申报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并出具受理情况告知书。对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即时出具同意受理意见;对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即时出具不予受理意见,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事项予以退件,由申请人补齐资料后再予受理。

(三)受理日期。材料符合要求出具同意受理意见后次日起计。

(四)签订协议。申请人与联合图审各单位根据收费标准签订审查协议书。

(五)分转相关。联合图审窗口将受理的材料分转至各单位,并做好签收、登记。

六、审查流程

(一)联合审查。对于正式受理的审查项目,各联合审查单位即时进入技术审查程序,在各自审查时限内完成初步审查意见,同时向市政务中心联合图审窗口反馈初步审查意见并送达申请人。

(二)整改复审。申请人根据初步审查意见组织设计单位及时整改并回复联合图审窗口,由联合图审窗口通知各审查单位进行复审。

(三)联合图审窗口办结。复审通过后,联合图审窗口将本阶段各审查单位的审查合格文件统一送达给申请人。

七、其他事项

(一)本阶段联合审查过程中需开会研究议定相关事项的,由牵头单位负责组织召开联席会协调解决。

(二)牵头单位负责制定和发布联合图审办事指南,各联合图审单位配合制定本部门相关格式文书和办事指南,具体解释权归各联合图审单位。

(三)省、市重点项目取得市图审中心材料受理单后即可到设在市政务中心的消防支队窗口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四)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五)本细则的具体应用问题由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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