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试点阶段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三府办[2012]122号
颁布日期:2012-05-0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试点阶段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府办[2012]122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各相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三亚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试点阶段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五月七日

三亚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试点阶段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市生活垃圾管理水平,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目标,根据《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三府办〔2008〕23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资源节约型国际旅游城市为目标,认真开展居住小区、星级酒店、商场、高校、旅游景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通过以点带面,进一步提高市民素质,提升城市形象,努力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为我市全面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提供宝贵经验。

二、试点范围

(一)居住区(2个)

1.河东区辖区:三永凤凰城小区

2.河西区辖区:汇林水苑小区

(二)星级宾馆酒店(4家)

1.河东辖区(2家):宝宏龙都大酒店、山海天大酒店。

2.河西辖区(2家):三亚黎客国际酒店、三亚胜意大酒店。

(三)商场(2家)

1.河东区辖区:三亚免税商场

2.河西区辖区:明珠广场

(四)高等院校(1所)

海航旅游职业学院

(五)景点景区(3个)

1、三亚大小洞天游览区

2、三亚南山文化旅游区

3、三亚天涯海角风景区

三、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运作方式

(一)居住小区垃圾分类收集处理运作方式

1.垃圾分类方式。由居民在家里自行将生活垃圾分为四类(视自家情况自行设置垃圾收集容器)。(1)餐厨垃圾(厨房产生的可生物处理垃圾);(2)可回收物,即废弃的纸张、塑料瓶、易拉罐、金属、玻璃(平板玻璃、玻璃瓶罐等);(3)其它垃圾(不可回收垃圾,除去上述垃圾以外的垃圾);(4)有毒有害垃圾(含电子垃圾),即废弃电池、废弃日光灯管、过期药品、染发剂等。

2.垃圾分类投放。(1)环卫部门在居住小区垃圾收集点按餐厨垃圾、可回收物、其它垃圾(不可回收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四类设置四种颜色的收集容器。餐厨垃圾采用绿色容器,可回收垃圾采用蓝色容器,其它垃圾(不可回收垃圾)采用灰色容器,有毒有害垃圾采用红色容器。(2)对数量较大的可回收物,居民可以自行投售。(3)居民每晚8时前将餐厨垃圾、不投售的可回收垃圾、其它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分别装袋后投放到居住小区垃圾收集点分类的收集容器内。(4)小区保洁员对居民投错的垃圾进行二次分捡。

3.垃圾分类运输和处置。(1)有毒有害垃圾由小区集中储存一定量后,由市园林环卫主管部门负责收集清运到指定点内储存,达到一定量后,联系海南危险废弃物处置中心(海南宝来工贸有限公司)负责集中回收,定向无害化处置,市环保主管部门负责监管;(2)可回收物由小区卫生保洁员定期收集,集中储存,达到一定量后,联系资源再生企业(三亚和境再生资源集散中心有限公司)集中回收,实现资源化利用,或由小区保洁人员直接纳入废品回收系统;(3)其它垃圾(不可回收垃圾)由辖区环卫部门负责收运,日产日清,进入三亚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处理。(4)餐厨垃圾由专业公司负责上门收集(试点期间由属地环卫部门负责上门收集),进行资源化处理。

(二)酒店垃圾分类收集处理运作方式

1.垃圾分类方式。酒店每间客房设置三类垃圾收集小容器(视酒店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在存放处贴垃圾分类温馨提示,正确引导客人投放。

2.垃圾分类投放。(1)环卫部门在酒店垃圾收集点设置分类容器与居住小区规格及标准相同。(2)酒店服务员每天清理房间时对客人投错的垃圾进行二次分捡,分别装袋后投放到收集点的分类收集容器内。

3.垃圾分类运输和处置。有毒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它垃圾(不可回收垃圾)、餐厨垃圾运输和处置方式与居住小区相同。

(三)高校、商场、旅游景区的垃圾分类收集处理运作方式参照住宅小区、酒店做法。

四、实施时间和步骤

(一)宣传发动培训阶段(2012年4月——2012年5月)一是通过三亚晨报、三亚广播台电视、三亚市政府网,通过开辟专栏、现场咨询、街头宣传、公益广告等宣传方式,广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市民环卫意识。二是举办垃圾分类培训班。园林环卫管理局组织举办为期一周的垃圾分类专题培训会,参加培训人员有:试点单位分管环卫一名领导及经办人员和河东、河西环卫局相关人员。三是深入试点单位宣传、指导。园林环卫局、河东、河西环卫局深入试点单位了解实际情况,全力配合试点单位做好垃圾分类试点工作,试点单位做到每周不少于2次与居民住户面对面宣传,向每家每户发放宣传材料,指导垃圾分类,及时与住户沟通,正确引导住户积极参与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四是各试点单位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小区主要参加培训人员:业主委员会主任、业主代表、物业管理保洁员;酒店参加培训人员:酒店客房总管,客房服务员,环卫人员等。

(二)设施配置阶段(2012年5月——2012年6月)购置垃圾分类专用容器、垃圾分类收集专用袋(可降解的塑料袋),各试点单位组建垃圾分类收集专职队伍。

(三)具体实施阶段(2012年7月——2012年12月)按作业流程实施垃圾分类收集、处置,对全流程实施规范管理、数据收集跟踪,完善工作流程。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3年1月——2013年2月)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对试点单位垃圾分类收集处理情况进行验收,对垃圾分类做的好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垃圾分类做的差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总结好的做法向全市进行推广。

五、措施及要求

(一)组织领导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是一项环保工程、民心工程,也是系统工程,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许振凌(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周国明(市政府副秘书长)

钱忠明(市园林环卫管理局局长)

成员:周雄(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杨鸿钧(市园林环卫管理局副局长)

李锐(市住建局副局长)

陈海兴(市财政局副局长)

唐嗣铣(市旅游委副主任)

陈百川(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杜先文(市科工信局副局长)

傅琼(市商务局调研员)

李建军(市国土环境资源局调研员)

文永道(市教育局调研员)

王树进(市河东区管委会副主任)

张俊康(市河西区管委会调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杨鸿钧同志兼任,办公室设在市园林环卫管理局。主要任务是统筹规划、沟通协调、检查督促、总结提高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试点工作成效。

(二)职责分工

1.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媒体做好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宣传工作,做到报纸有文字、电视有图像、电台有声音。

2.市科工信局:负责垃圾分类网络宣传工作。

3.市园林环卫管理局:负责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的规划、指导、检查、督促和协调;负责垃圾分类宣传资料的编印、发放工作;负责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组织和培训工作。

4.河东、河西区管委会:负责对辖区内试点单位的组织发动和具体实施工作。河东管委会具体负责辖区内居住小区三永凤凰城住宅小区、酒店2家(即宝宏龙都大酒店、山海天大酒店)、免税商场;河西管委会具体负责居住小区汇林水苑小区、酒店2家(即三亚黎客国际酒店、三亚胜意大酒店)、明珠广场、海航学院。

5.市旅游委:负责协调试点酒店、旅游景区做好垃圾分类收集的宣传、协调、督促工作。

6.市教育局:负责中小学校垃圾分类宣传工作。

7.市住建局:负责协调物业小区做好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

8.市商务局:负责协调做好资源再生公司的管理工作。

9.市药监局:负责协调对药品处置工作的监管工作。

10.市国土环境资源局:负责对有毒有害垃圾处置工作的监管工作。

11.市财政局:负责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经费的落实。

(三)经费保障

1.试点单位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小(大)、大型宣传、宣传册购置经费由市园林环卫管理局落实,费用从2012年财政园林环卫管理局部门预算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经费中解决。

2.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大)维修费用由试点单位负责。

3.可回收物收集清运处理费由资源再生公司自行负责。

4.有毒有害垃圾收集清运处理费从2012年财政园林环卫管理局部门预算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经费中解决。(处理费按现行物价标准执行)。

5.其它垃圾(不可回收垃圾)收集清运由两区环卫局负责,景区自行负责,处理工作由三亚市垃圾处理厂负责,费用由年度预算中安排。

附件:相关单位联系电话

相关单位联系电话

各单位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试点”工作时,若有疑问,均可与下列部门联系:

1.三亚市园林环卫管理局(负责垃圾分类宣传资料的编制、印发等工作)

地址:三亚市白鹭公园内

联系人:陈芳藻

联系电话:138767928950898-88672150

2.三亚市河东环卫局(负责辖区辖区试点单位其它垃圾和餐厨垃圾的收运工作)

地址:三亚市商品街

联系人:郭泽福

联系电话:138075156380898-88265008

3.三亚市河西环卫局(负责辖区辖区试点单位其它垃圾和餐厨垃圾的收运工作)

地址:三亚市解放路河西管委会大楼内

联系人:冯本超

联系电话:130162859880898-88365676

4.三亚和境再生资源集散中心有限公司(负责试点单位可回收物的运输和处置工作)

地址:三亚海榆中线中廖小学对面

联系人:苏鸿城

联系电话:13637662221

5.海南危险废弃物处置中心(海南宝来工贸有限公司)(负责试点单位有毒有害垃圾的运输和处置工作)

地址:海口市龙昆北路龙珠大厦18层E座

联系人:唐海平

联系电话:13322097665、0898-66516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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