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市重点项目推进工作制度》的通知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市重点项目推进工作制度》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北省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衡政办函〔2013〕85号 |
|---|---|
| 颁布日期:2013-10-1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市重点项目推进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工业新区、滨湖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衡水市重点项目推进工作制度》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3年10月11日
衡水市重点项目推进工作制度
为切实加强对重点项目的推进管理,及时督促检查项目建设进度、协调解决存在问题,促使项目早开工、快建设、重实效,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项目建设的意见》(衡发〔2013〕13号)要求,健全重点项目调度、分析、观摩、考核、督导的推进工作机制。
一、分阶段调度机制。一季度,主要调度全市重点项目开工情况;二季度,主要调度重点项目推进情况;三季度,主要调度重点项目谋划和下年度拟列省市重点项目情况;四季度,主要调度全年重点项目完成情况、竣工投产情况和下年度工作设想。年中、年底,市委、市政府组织两次全市重点项目观摩拉练会,现场检验项目建设成果,进行实名点评打分。
二、分层次调度机制。每半年,请市主要领导择机调度一次重点项目,听取各县市区重点项目汇报,安排部署下阶段主要工作。每季度,请市政府主管领导主持召开一次重点项目专题调度会,根据每季度项目工作重点和进度要求,分专题协调解决项目建设和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每个月,市重点办轮流到各县市区项目建设现场进行督查调度,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对存在突出困难和问题的重大项目,了解掌握具体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反馈。
三、多形式推进调度机制。采取集中调度与分片调度、专题调度与现场办公、现场观摩与听取汇报、“走出去”参观学习与“请进来”辅导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项目调度推进,切实起到互相学习、互相促进、解决问题、推进工作的效果。
四、重大项目推进机制。对市级推进实施的重大项目,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定期进行调度,责任部门将调度结果及时报送市重点办。重大项目的确定,由相关部门和县市区提出意见,市重点办整理汇总,市重点建设领导小组审定。
五、重点项目定期通报机制。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实行一月一报告、一月一通报制度。对全市重点项目逐项建立电子台账,县市区重点办明确专人,每月25日前将重点项目情况上报市重点办,整理汇总后每月以工作简报形式,发送至市四套班子领导、市直有关部门和县市区委、政府。年中和年底,分别将县市区重点项目完成情况在报纸、电视等媒体上进行公开排队。重点项目日常调度情况,作为对各县市区项目建设工作年终考评、表彰奖励、下年度重点项目安排和用地指标分配的重要参考。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10部门关于实施农民工“平安计划”加快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意见通知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