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廊坊市创建河北省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北省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廊政办〔2015〕135号
颁布日期:2015-10-1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廊坊市创建河北省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廊坊市创建河北省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0月19日

廊坊市创建河北省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的

工作方案

为加速推进服务外包产业健康发展,市政府决定举全市之力争创省级示范城市,并以此为契机,强化我市服务外包载体建设和人才保障能力,吸引更多的京津服务外包企业和人才向我市聚集。为做好创建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此方案。

一、重要意义

加快发展服务外包产业对于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意义重大,服务外包是治理环境污染的新举措、产业转型升级的新支撑、外贸增长的新领域、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新引擎和扩大就业的新渠道。为推动服务外包产业快速发展,2014年底国务院下发了《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67号),2015年5月河北省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全省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5〕19号),8月,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等十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河北省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冀商服贸字〔2015〕5号),全面推动我省服务外包产业快速发展并启动省级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这些政策的出台将为我市服务外包产业的发展提供新的机遇和支撑。我市将以创建服务外包示范城市为重要抓手,建设一批示范园区、产业基地和培训基地,壮大一批重点企业,积极吸引国内外资源,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构建我市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新格局。

二、组织机构

成立“廊坊市创建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市长冯韶慧任组长,市委常委、副市长贾永清任常务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胡志福、市商务局局长范增英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建立联席制度,定期研究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建立完善的服务外包政策体系,制定并出台服务外包产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协调解决发展中出现的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负责协调推进创建示范城市的相关工作。

三、实施步骤

按照《河北省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综合评价办法》(以下简称“评价办法”)的要求,全省将依据“河北省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综合评选4个省级示范城市。其中,含申报成功的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按照省政府要求和市政府指示精神,我市将积极开展创建和申报工作。

(一)示范城市综合评价办法

为全面客观、公开透明、科学量化地考核各设区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情况,省商务厅会同省直九个部门制定并出台了“评价办法”,明确了评价的指标体系。主要包括:

1.综合评价指标

(1)产业发展情况。主要包括服务外包企业、业务规模、税收情况、企业资质、服务外包园区等5类15项指标。

(2)基础设施状况。主要包括信息技术基础设施水平、公共服务水平等2类5项指标。

(3)人才培养培训与就业。主要包括就业情况、培训(实训)情况、人才储备情况等3类15项指标。

(4)要素成本。主要包括用工成本、商务成本等2类4项指标。

(5)政策措施。主要包括财政政策、金融政策、支持创新政策、税收政策、知识产权保护、信息安全保护等6类11项指标。

2.申报验收程序

(1)各市汇总评价体系的相关数据,于10月20日前报送省商务厅,并抄报省政府相关部门;

(2)省商务厅会同省政府相关部门,根据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考核项目,研究确定评分细则和运算方法,委托相关专业机构组织具体评审工作;

(3)专业机构根据申报城市报送的数据,依据评分细则和运算方法,提出初步综合评价结果;

(4)综合评价结果由省商务厅征求省政府相关部门意见后在省商务厅网站向社会公示7天;

(5)公示后的综合评价结果,由省商务厅会同相关部门上报省政府研究审定。综合排名前4位的城市认定为省级示范城市,其他为候补示范城市。

省级示范城市和候补示范城市实行动态管理。每年第一季度,对示范城市和候补示范城市上一年度的发展指标进行综合评价,重新排名,对连续2年综合指标排名退出前四的示范城市,由排名靠前的候补城市递补。

(二)我市创建工作实施步骤

创建工作将分为四个阶段开展。具体是:

1.动员阶段(2015年10月13日前完成)

市政府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明确工作要求、重要意义、申报程序和职责任务,认真做好申报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的宣传和发动工作。

2.摸底填报阶段(2015年10月19日前完成)

市直有关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要求,填报我市社会发展的各项相关数据并提供相关政策的依据。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认真摸查本辖区内服务外包企业情况,积极组织企业填报相关资料。具体步骤是:

(1)组织企业分别登录商务部《服务外包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http://fwwbqy.fwmys.mofcom.gov.cn/)和《河北省服务外包企业数据网上直报系统》(网址http://tj.hecom.gov.cn:8031/oem/fwmy.jsp)注册并填报数据。商务部网站直接注册后即可填报;河北省网站需由企业向省商务厅服贸处(0311—87901162),提交企业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组织机构代码等信息,获取用户名和密码后再登录填报。

(2)网络填报同时,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还要组织企业填写企业基本信息,汇总企业上报数据,并报送“市创建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市商务局收集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直有关单位上报数据和相关政策依据,完成全市服务外包数据的汇总、推算,并做好企业数据的网上审核转报工作,撰写全市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报告报省商务厅。同时,将“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综合评价基础数据”反馈到市直有关部门,按照对口报送的原则,分报省直有关单位。

3.完善提高阶段(2015年10月20日—2016年3月)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要充分利用这次申报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的契机,梳理辖区内服务外包企业情况,查漏补缺,督导辖区内服务外包企业完成商务部网站、省商务厅网站的网上数据和报表的定期报送工作,基本实现企业数据直报和省、市、县分级月度统计制度化。

4.常态化管理阶段(2016年3月以后)

在开展以上三个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还要加大对新增企业的入统力度,不断培育我市新的经济增长点,理顺市直各部门横向及市、县、企业纵向的三级统计体系,以县(市、区)、廊坊开发区为单位每月度统计,每季度末汇总上报,分析发展情况,促进我市服务外包统计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开展。

四、任务分工

在“创建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要成立相应机构,由县(市、区)政府和管委会办公室统一协调推进,市直有关部门也要明确专人负责,协调联动,共同推进创建工作开展。具体分工是:

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与综合调度申办工作推进情况,组织召开申报示范城市动员会、调度会、协调会等相关活动;协调解决申报工作中的问题。

市商务局负责起草发展服务外包的实施意见,编制“十三五”发展规划、制定专项扶持资金的使用办法等文件,配合市政府办公室做好动员会、调度会、协调会等相关活动的组织工作;督导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完成企业数据和社会发展数据的统计汇总工作,定期反馈进展情况;组织实施申报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的相关工作,做好“中央及省财政资金实际拨付金额、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培训人数”等两项数据的统计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市工信局负责做好“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数(万户)、移动互联网用户数(万户)、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数量(个)、电信费用(元/月)”等四项数据的统计工作。

市科技局负责做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个)、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数量(个)”等两项数据的统计工作;负责制定并提供“鼓励引导企业研发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地方性法规”等相关政策。

市教育局负责做好“大学生实习基地(个)、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个)、高等院校数量(个)、高校毕业生数量(万人)、高校服务外包相关专业毕业生数量(人)、公共培训平台数量(个)、服务外包培训机构数量及培训机构培训/实训人员”数量等七项数据的统计工作。

其中,“服务外包培训机构数量及培训机构培训/实训人员数量”指标中,我市经省级认定的培训机构现有两家,分别是廊坊职业技术学院和廊坊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市统计局负责做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元/年)、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元/平方米)”等两项数据的统计工作。

市人社局负责做好“公共培训平台数量(个)、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个)”等两项数据的统计工作;负责制定并提供“鼓励高校毕业生创业”等相关政策。

市金融办负责制定并提供“扶持服务外包企业投融资及融资担保补助”等相关金融政策。

市财政局负责制定并提供“鼓励政府部门购买专业服务”等相关政策。

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提供廊坊市互联网信息安全/商业数据保密的相关政策法规出台和执行情况

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廊坊供电公司负责做好“用电平均价格(元/度)”数据的统计工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组织辖区内服务外包企业填写《廊坊市服务外包企业基本信息表》、完成商务部和省商务厅网上直报填报工作。按照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状况:三河市、廊坊开发区分别组织完成150家服务外包企业的数据报送工作;香河县、广阳区、安次区、固安县、霸州市分别组织完成100家服务外包企业的数据报送工作;大厂县、永清县、文安县、大城县分别组织完成60家服务外包企业的数据报送工作。同时,要做好辖区内“园区服务外包收入”汇总和《服务外包企业基本信息汇总表》的填报等工作,负责建立健全辖区内服务外包统计体系,逐步实现企业数据网上直报和季度统计制度化。

此外,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文广新局、市房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银监局、市工商局、市政府信用办、廊坊海关、国家外汇管理局廊坊中心支局等相关部门要配合做好创建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的数据采集、资料查询和提供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抓紧落实。各有关单位按照分工要求,不推诿、不扯皮,抓紧做好落实。各县(市、区)政府和廊坊开发区管委会要组织好辖区内企业数据的填报工作,将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汇总后,按照“市创建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一并报送。

(二)按责实施。“河北省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中所涉及到政策措施,分别由对应部门负责出台制定。重点是:鼓励政府部门购买专业服务,扶持服务外包企业投融资、融资担保补助、研发创新等相关政策。已经出台政策的部门要提供文字依据,未出台政策的部门要抓紧时间安排落实。

(三)强化考核督导。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对每年度全省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推进情况定期督促,及时通报进展,把推进服务外包发展纳入年终考核范畴,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全面推动我市服务外包工作水平上档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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